天还未大亮,先头部队已经启程。
两个常备军大队和另一个民兵大队走在前面,杰士卡大队兼任辎重队和后卫队,另有一个中队的骠骑兵随行支援——这就是先头部队的全部兵力。
他们的职责是确认路线、修筑营地、清扫可能存在的敌人,为后续大部队的到来提前做准备。
太阳没升起来,所以很冷,冷到人的胸腔都在不由自主颤抖。
有手巧的士兵给自己缝了头盔似的帽子,只露一双眼睛在外面。
不会针线的士兵就只能挨冻,鼻子、嘴巴、耳朵都冻得发红,呼吸带出的白雾给眼毛都挂上了霜。
还有士兵把赫德人的袍子裁成段,凑合着当围巾用,或是胡乱找来一些边角布料当三角巾。
杰士卡大队的营区如今异常冷清,所有该带走的东西都被装上马车、扛在肩头,地面上只剩下一团团炭黑色的灰堆。
还没轮到后卫们出发,民兵们列队待命,众人搓着手、跺着脚、小声说着闲话。
温特斯在队列间行走,做临行前的最后一次检查。
沿路民兵看到百夫长过来纷纷敬礼,温特斯也认真回礼。
许多民兵都裹着赫德人的袍子,原因无他,赫德袍子真的很保暖。
若不是担心影响不好,温特斯都想弄一件袍子套外边——毕竟这个鬼天气,身上衣服不嫌多。
狼镇的[萨木金]被冻得耸肩缩背,看到百夫长走过来,他连忙问:“啥时候能走啊?大人。”
温特斯稍微估算时间,回答:“别急,应该快了。”
“好……那就好。”萨木金抽着鼻子,哆哆嗦嗦地说:“走起来就好,走起来暖和暖和,干站着太冷了。”
看见萨木金身上只有离家时带的夹衣,温特斯十分奇怪:“你怎么没去弄一件袍子来穿?”
萨木金的声音就像蚊子一样小:“穿死人的衣服,不吉利。大人,我没事,走起来就暖和了。”
“那死人的金子你要不要?”温特斯简直是恨铁不成钢,他指着萨木金的刀鞘,问:“这把刀难道是赫德人拿盘子托着送给你的?死人的马刀你要,死人的盔甲你穿。你说说看,死人的袍子有什么区别?”
萨木金无力反驳,他低头嘟囔着:“那还是不一样嘛。”
温特斯又好气又好笑:“不识货的家伙,你知道赫德袍子多贵吗?赫德女人的嫁妆里面要能有三套袍子,那都不是寻常人家。有商人专门收购赫德皮袍,结果白拿你还不要?”
“啊?”萨木金一下子傻眼:“我不知道这回事……那现在也来不及了……”
“给你五分钟,去后边找巴德少尉领一件。”温特斯催促道:“快去!跑步去!”
萨木金一溜烟地跑远。
“袍子省着点穿,小心别被虫蛀。”温特斯对周围其他人说:“穿一辈子有点难度,穿半辈子没什么问题。”
巡视过麾下的两个百人队,温特斯走进老神棍的马车。
他打开车门的时候,正好与小狮子四目相对。
看见来者是谁,小狮子又把头埋进怀里,继续睡觉。
“走开走开。”温特斯给了小狮子一巴掌,把它往边上推。
小狮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哼唧着让出一块地方,容温特斯坐下。
瑞德修士有一丝笑意:“这小家伙,耳朵好得很。离很远就听到你的脚步声。”
“这还小家伙?”温特斯看见小狮子就犯愁:“都快有八十斤了吧?”
“八十斤怎么啦?”瑞德修士不以为意:“离成年还早着。”
虽然小狮子还叫小狮子,但这只是因为温特斯不允许贝尔给小狮子起名字。
实际上,小狮子已经比温特斯见过所有家犬更大更重,而且每天都在变的更大更重,食量更是与日俱增。
好在最近温特斯不用担心去哪找肉,拖来一具马尸就够小狮子吃好久。
温特斯摸着小狮子后背上的绒毛,无可奈何地说:“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焦虑。你是没见过它母亲……唉,我在考虑,要不要就在这里让它回到荒原。”
“咳。”瑞德把双脚放在小狮子身上取暖,反问温特斯:“怎么放?这小家伙连兔子都不会抓。你把它放到野外,不是让它饿死?”
“赫德人马上会追过来,他们应该会捕捉它。”
“赫德人的首领就叫白狮,你把白狮送给亚辛,不是等于送祥瑞给亚辛?增长他的权威?”
温特斯也很崩溃:“我又想不到亚辛他爹会给他起这个名字!”
“赫德人的名字都是本族萨满起的。”瑞德修士微笑着纠正。
“这不重要!”
瑞德轻咳一声,脸上笑意更浓:“别怕,安心带回帕拉图。你养不起,我可以安排公教会接手。[来自旷野中,如同狮子的呼唤],哈哈哈哈!”
温特斯的头更疼了。
雄狮的形象无论是在正教会,还是在公教会,都拥有特殊意义。
首先,雄狮是[大卫王]的标志,也是与[神角力者]后裔的十二族徽之一,经书里有大量狮子的隐喻和意象。
飞翼雄狮是海蓝主保圣人圣马可的标志,这个形象就绘在维内塔军旗上。
另一位圣徒哲罗姆同狮子的联系更密切。传说中他为一头狮子拔掉爪上的刺,从此那头狮子伴他左右,被认为是神迹。
还有两位圣徒传说与狮子相伴。
也正是因为有圣哲罗姆的先例,托钵修士瑞德身畔有一头狮子这件事,竟然被绝大多数信徒毫无困难的接受。
“小狮子是……是……”温特斯一时词穷,想了半天也没找到一个词说明小狮子是什么。
他干脆自暴自弃:“反正不是神迹,我宁愿自己养也不会交给公教会。”
“其实你已经有答案了。”老修士不紧不慢地说:“让两个小家伙分开,你舍得吗?你自己舍得这小家伙吗?养盆花花草草都有感情,更何况是这等灵兽?先养着,又没人不让你养。不用着急,你可以等到它成年,再训练它返回森林。”
温特斯思来想去,也没有再好的办法。
放归荒野?
不安全。
卖给教会或是其他大人物?
昧良心。
最主要的问题,拆散贝尔和小狮子?
他不忍心。
小猎人和小狮子简直是亲密无间,虽然小狮子离成年还早,但它偶尔展露出的野性和力量仍令温特斯神经紧绷。
唯独和贝尔,无论如何嬉闹玩耍,一人一狮从未出过任何意外。
温特斯隐约感觉,在小狮子眼中他和老神棍还是[人],而贝尔已经被小狮子视作[同类]。
或许只剩下老神棍的办法:先确保小狮子能自立,再让他重返森林。
“人养大的狮子?”温特斯有些犹豫:“还能学会捕猎吗?”
当然可以,老神棍笃定地说:“不懂了吧?你看王公贵胄养的猫儿,都不愁吃喝。可见到老鼠一样会去抓,这就叫本能。啧啧啧……年轻人,见识短浅、还要多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