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历557年[序章26年后]
联省共和国[山前共和国别称]
圭土城
这是一个盛夏的午后,万里无云。
太阳将整座城市变成一具蒸笼,令所有生灵都失去了活力。
“坚持,就快赢了。”陆军军官学院的三年级军官生温特斯这样告诉自己。
他咬紧嘴唇,拼命克制想要用嘴巴呼吸的本能。
[温特斯·蒙塔涅/winters montagne]
呼吸!关键是呼吸!
温特斯竭力保持腹式呼吸,主动控制节奏,让每一次吸气、呼气都尽可能绵长。
带着体温的空气从鼻腔喷出,撞到全包裹式头盔的内壁上,返回时带着一点臭烘烘的汗味。
以现在的气温,应该是痛痛快快洗个澡,舒舒服服吹风乘凉的时候,
可就是这个烤炉般的酷暑天气,温特斯全身上下却是裹得严严实实。
他贴身穿着一整套棉质武装衣,武装衣的外面又披着一套训练甲。
这套训练甲是在三十年前的主权战争中,从贵族尸体上拆下来的骑兵板甲。
因为陆军部想要尽可能地节省教学经费,所以军官生只有这些二手货可用。
温特斯用的当然不是大贵族们的盔甲,那些华丽考究的高级货都被将军们拿回家当成了摆设。
军官生使用的是那些真正冲杀在第一线的骑士们的盔甲,
这些底层小贵族变卖祖产换来战马和盔甲,带着家传的骑矛利剑,跟随着他们的封君来到弗斯兰德发财。
[forthland 山前地,即今天联省共和国]
他们认为敌人不过是一群商贩、农奴和手艺人组成的叛军。
但却是商贩、农奴和手艺人笑到最后,骑士只能埋骨他乡。
没人记得他们是谁,也没人记得他们从哪来,只留下来这一套套带着弹孔和划痕的盔甲证明他们曾经存在过。
这些盔甲外观朴素,没什么装饰,大部分没有抛光。但胜在用料扎实,因为它的质量关乎使用者的身家性命。
陆军军械局的人把这些盔甲裙甲以下的配件全都拿走,当作全新的腿部盔甲二次配发给骑兵部队。
又从其他缴获的盔甲拆下来一批左肩甲,替换掉了这些盔甲的原装右肩甲。
骑兵盔甲的右肩腋窝为便于夹持骑枪,都留有一处缺口,而军械局不想多费事再打造一批右肩甲。
“反正肩甲也不分前后嘛!”他们是这么说的。
军械局将这批二手组装货登记为[新造优质四分之三甲],送到陆院供军官生们使用。
其中不少盔甲上被火枪打出的缺口都没补,只是把缺口锤得平整。
多几个枪眼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军官生也不会穿着这些盔甲上战场。
折磨军官生们的不是这些盔甲上的弹孔,也不是这些盔甲的重量,而是铁质盔甲优异的导热性能。
冬天时,会飞速带走你的体温。夏天时,又会把外界热量高效传递的到盔甲内部。
温特斯现在就像刚从滚水里捞出来一般,铁甲下面的棉质武装衣饱吸热汗,紧紧黏在后背上。
汗液从额头流下来,时不时还会钻进眼睛里,辣得眼珠生疼。
他戴着头盔,也没法伸手去揉,只能强忍着。
每当在盛夏披挂这些比他的年纪还大的训练甲时,温特斯都发自内心感谢军械局的官僚,感谢他们没把盔甲的破洞给补上。
毕竟有了它们,通风还能好一点。
每逢剑术课,破洞越多的训练甲越抢手,就是这个原因。
二十年前负责处理这批盔甲的军官大概也不会想到,他的懒惰反倒办了好事。
这批盔甲从陆军军官学院建校之日起一直用到今天,将近三十年。
在可以预测到的未来,还会继续折磨温特斯的学弟们。
不过温特斯现在可没有多余的心思去可怜后辈。
他只想扯掉身上的累赘,下场猛灌凉水。
在这场比试前,他已经和另外两名剑手打过两场。
他赢了,也消耗了大量体力。
眼下这场比赛格外重要,也格外艰难。
经过二十几个回合的较量,温特斯双肩的肌肉就像烧红的铁块一样滚烫,更像几十年没上油的门轴一样僵硬。
他的大臂肌肉正在不自觉地带动整个胳膊发抖,他的双手几乎握不稳剑柄。
他手中的这柄剑,正是他必须要在酷暑披挂一身板甲的原因。
剑,大概是世上亚种最多的武器。
温特斯手上的剑,历史比较短暂,大概不到两百年。
它全长1.3米,大概是一米八的成年男子腋下四指到地面的距离。
剑刃无樋,长度接近1米。
它的剑格特别大,足有两尺。
巨大的剑格是这把武器的灵魂,缺少它,很多剑招就无法施展。
这柄剑很长,比绝大多数剑都长。它的重心在剑格前一掌,必须要双手使用才能发挥威力。
相较其长度,它的重量则出人意料的低。温特斯正在使用的这把剑全重只有1.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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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情况下,军官生称它为“剑”。
如果谈话中出现其他种类的剑,导致词义混淆,军官生则会称它为“我们练习的剑”。
或者单纯因为它比一般的剑都要长,称呼它为“长剑”。
长剑只有1.4公斤,但是发力正确也足以击碎骨骼、劈开血肉。
这也是温特斯在炎炎夏日冒着中暑的危险,也要穿着整套骑兵甲的原因。
温特斯,以及他的对手,用得都是没开刃的真家伙。
温特斯已经快被汗水煮熟,但他不在乎。
他一心只想赢下这场比赛,赢下面前这个他六年来都没战胜过的人。
而现在,正是他最接近胜利的一次,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
透过头盔上的栅格观察窗,他瞟了一眼场边的记分板。
他17分,对手12分,他从来没领先过对面的家伙5分之多。
谁先拿20分谁赢,而温特斯现在手握赛点。
他反复叮嘱自己:“冷静,冷静,只要三分。”
他的大脑飞速思考:“艾克想要追上比分就必须要主动进攻,我可以等一个破绽。”
心意已定,温特斯从等待区进入了比赛场地。
他右脚探出半步,下身扎稳丁字步,腰板挺的直直的。右手在前左手在后握住剑柄,双手下沉到了肚脐的高度,剑尖则朝上指向对手的咽喉。
温特斯修习的长剑术源自国父、联盟陆军元帅、剑术大师[内德.史密斯],这套剑术的核心内容之一便是“架势”。
温特斯此刻的架势被称为“犁式”,攻防兼备。
而且他偏爱保持自己的利手和强侧腿同时在前。
他很清楚他的体力已经干涸,僵硬的姿势在围观的同学们看来肯定很滑稽,不过他也顾不得丢脸。
脑海中的时间流逝的总是快一些,脑子里面想了一大堆东西,但在现实世界中只过去几秒。
温特斯的对手正保持着一个和温特斯差不多的架势朝他逼近。
正如温特斯所预料到的那样,他手握赛点,他的对手决定打得更激进更主动。
否则,温特斯一次赌博式的突袭都可能立刻结束比赛。
对手的剑尖同样指向温特斯头部,脚下却大步朝着温特斯右手边移动,试图占据温特斯的侧身位。
温特斯自然不会让他如愿,也跟着调整脚步。
两人如同在照镜子,站架一致、步伐一致、连呼吸节奏都趋于同步。
绕了几步圈,距离越拉越近,他们的剑尖开始发生磕碰。
温特斯的眼睛一眨不眨,剑尖开始磕碰,就意味着两人同时进入了对方的攻击范围。
对手信心十足地主动控制长剑和温特斯的长剑磕击,好像是在挑衅。
剑刃交碰,发出清脆的声音。
这种小磕碰不会带来什么优势,却是一种极为有效的心理战术。
咄咄逼人的态度可以给对手极大的心理压力。
温特斯还没有发现,当他决定采取防守反击时,他的气势已经矮了一截。
他自以为稳健合理的决策,是一种缺乏自信的外在体现。
因为温特斯清晰地知道对方的硬实力胜过他,而且他至今也想不通:他是如何领先5分的?
所以他要求稳。
如果是他的对手领先5分,早就劈头盖脸打了过来。
见温特斯严守着中线,他的对手开始调整进攻方向。
对手以配重球为轴转动剑身,把原本指向温特斯右侧的剑尖转到了左侧。
温特斯立刻意识对方的进攻要来了!
他的对手的膂力惊人,经常能靠着钢铁般的双臂把温特斯的长剑硬生生打离中线。
紧接着他的对手会快速前进一步,以剑格卡住他的剑身,用一记自上而下的高位刺击插中温特斯的胸膛。
这是对方的拿手好戏——两人太过熟悉彼此,只要一个细微动作就能明白对方想干什么。
温特斯下意识地做出反应,见对手的剑转到了他的右侧,他改变姿势提前向右挥击。
这将是一次正面碰撞,谁能在随后的缠剑中取得优势,谁就能得分。
但是对方的剑尖在空中转了一个圆圈,又回到原本的位置。
这竟是一个假动作,温特斯手脚冰凉,脑中只有一个念头:“糟糕!”
从来没有什么“大战三百回合”。
无甲剑术,一招,就能分出胜负。
吃了假动作,那就全完了。
虽然温特斯已经来不及思考,但是他的剑术本能还在。
本能代替了思考控制肌肉,他改向右挥剑为向左挥剑,试图把姿势调整回来。
太迟,对手已经从温特斯左侧发动进攻。
他没有直取温特斯躯干,而是先用自己强剑身狠磕温特斯的弱剑身。
温特斯的长剑被打得失位。
与此同时,对手的左腿肌肉如弹簧般爆发出强大的力量,右脚则大踏步向前。
他手中的长剑快速绕一圈回到顶势,“晴天霹雳”要来了!
温特斯将要面对的,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残暴重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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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身划出一道弧光,速度快到发出风声。
这次,长剑可是冲着脖子去的。
没有丝毫怜悯,也没有丝毫收力,这一剑结结实实地砸在温特斯左肩锁骨上。
“当!!!”
一声让人不忍心听的巨响。
连围观的同学都下意识眯起眼睛。
哨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