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开始动筷子,边吃边聊。
周末不用上班,喝着酒,吃着肉,自然是聊的很畅快。
娄晓娥跟何雨水聊天。
林元跟傻柱和张顺聊的也是不亦乐乎。
张顺也和傻柱相处熟悉了,也知道柱子哥的妹妹就是他的未来师娘。
这次张顺没白来,跟林元和柱子哥的关系又增进了一步,通过这次喝酒,关系处的非常到位了。
而傻柱的心情也不错,算是彻底从失恋中走了出来。
“我发现这个野兔,可比山鸡要好吃多了,肉香还有嚼劲,越嚼越香。”傻柱是给吃美了,赞不绝口。
“确实是好吃,我还是第一次吃野味儿。”娄晓娥也夸赞道。
何雨水看向张顺:“顺子应该经常吃野味吧,给我们讲讲,你都吃过什么野味儿?”
张顺有两只海东青,家里自然是不缺野味吃的,在这方面他是权威。
“山鸡和野兔我就不提了,我说我吃过的最离谱的野味吧,你们肯定猜不出来是什么。”
“什么?”傻柱问。
“蛇,一米多长的大蛇,而且很好吃,是我去打猎的时候抓到的。”
张顺说完,何雨水跟娄晓娥都是咦了一声。
两个女人听到蛇,都是往后一缩。
娄晓娥说:“蛇你都敢吃啊?”
何雨水说:“这东西都有人吃?不害怕吗?”
张顺说道:“怎么不敢吃啊,好吃着呢。”
林元见这两个女人这么胆小,决定吓一吓她们俩。
“见识短了不是?别说蛇了,老鼠都有人吃。”
娄晓娥皱眉看着他:“你说这个更离谱,怎么会有人吃老鼠,躲都躲不及呢。”
“不仅有,而且吃法还很讲究呢。”
林元声情并茂的说道:“在两广地区,有一道菜叫三吱,刚出生还没长毛的小老鼠摆在盘子上,用筷子一夹,小老鼠吱的一声,蘸上酱油调料一涮,小老鼠又吱的一声,最后放在嘴里一嚼,小老鼠又吱一声,所以叫三吱。”
娄晓娥跟何雨水听完脸对脸,都是一阵恶寒。
“咦,恶心。”
两女纷纷打了个寒颤,幸亏她们俩已经吃饱喝足了,不然真的没胃口吃饭了。
娄晓娥问道:“你说的头头是道,你吃过啊?”
林元说道:“书上看来的。”
其实林元有幸还真吃过那么一回。
前世的他有一次到两广地区出差,客户招待他,就点了这道菜,当服务员把菜端上来的时候,林元直接小脑萎缩了。
一开始林元是拒绝的,但是看着别人都吃的挺好,他也想尝试一下。
但是没有三吱,只有一吱。
因为他没用筷子,也没蘸酱油,吃的就是个原滋原味。
讲道理,要说这玩意儿有多好吃,以及有多高的营养价值,那纯粹是扯淡。
这东西吃的不是味道,吃的是一份勇气。
“你这说的也太吓人了。”
傻柱和张顺也是听的一愣一愣的,心说还有这种吃法?
不过谁也没敢继续这个话题。
林元也转移话题说道:“对了柱子哥,咱这院里谁家有猎枪啊?”
傻柱愣了一下问道:“你要干啥,也想去打猎啊?别费那个劲了,这山鸡野兔可不是好抓的,都鸡贼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