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阿姨和我妈是特别亲密的好朋友,机缘巧合之下两家住同一单元同一楼层的对门,处得像一家人一样的好。
我妈刚怀我的时候,魏清风也不过是裹着尿不湿满地蹒跚学步的小豆芽。
阿姨看着在树荫下捉光影的儿子突发奇想,“问荷,如果你这一胎是个女儿,咱们结个儿女亲家吧,肥水不流外人田。”
我妈三观特正地说,“这个我可做不了主,以后她出来自己定吧。”
“儿子过来,让姨姨肚里的妹妹给你做小媳妇儿,好不好啊?”
魏清风趴在妈妈腿上陶醉的啃着大拇指,嘻嘻地笑,口里含糊不清的叨咕着媳妇儿、媳妇儿!
看得我妈和阿姨哈哈的开心大笑,二位伟大的妈妈当即击掌为誓,在我只有小钮扣那么大的时候,把我的终身大事给解决了。
等我明白媳妇儿这个词的意思时,想要有什么意见也来不及了。
况且,我从没想过要提出什么意见。
从小到大,我都以做个好媳妇儿的标准约束自己,事事以魏清风为先。
哪怕是吃袋旺旺仙贝,我也会只吃一片,另一片揣在兜里留给他。看着他不情不愿的接过仙贝送进嘴里,我就开心得要命。
再大点,他在学校后院和人打架,我就抱着我们俩的书包站在一边观战,给他鼓劲儿加油儿。顶着被骂的危险,用我的零花钱给他买药油擦伤口。
他在球场上挥汗如雨,我傻乎乎的坐在花坛边上给他看书包,拿水和毛巾,不时的呐喊助威,然后换来他嫌弃的白眼儿。
我把他当作我的神明一样的去关心、去陪伴、去喜欢,深深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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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待他这么好,满心满眼都是他,那他一定也是和我一样的。
直到中秋聚会他当众大发雷霆我才明白过来,在他心里,我只是个粘人到让他无可奈何的邻家小妹而已,他早就对我厌烦透了。
怪不得,他见到我总是会蹙起眉,总是很少笑,连目光都是冷冷的。
“小月,今天的事......”妈妈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抱着我不住的垂泪,她想要说些什么开导我,却找不到合适的词语。
妈妈应该也没想到,从小被她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女儿会被人那样在人前的诋毁和否定。做为一个疼爱女儿的妈妈,我想她的难过一定不亚于我。
妈妈和阿姨是手帕交,机缘巧合的买了对门的房子,这一住就是小二十年。
可以说,阿姨和妈妈的感情不亚于亲姐妹。
出了这件事,不止我和魏清风,就是我妈和阿姨之间的感情,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妈妈那么重视和阿姨的友情,我不愿妈妈为难和伤心。
我虽然小,却也明白,感情的事不能勉强。
我的性格随我妈,大大咧咧的,没什么心计,但自尊心很强。一旦决定什么事,绝不回头。喜欢就是坦坦荡荡、不顾一切,不喜欢也会光明磊落、绝不纠缠。
发生这样的事,我告诉我自己,我一定要把魏清风从我的心里拔除。
只不过,这个过程有些疼、耗时有点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