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粮并不是个简单的差事。
这是一场大动员,其中需要调动的人力物力,以万数计。
要想往边关运送一百担粮食,便得先算上牛马、民夫等在运送途中的消耗。
如此加起来,每送往边关一百担粮食,就需要提前准备好至少五百担。
若是要往边关运送粮食一万担,则需要准备至少五万担粮食。
运粮队,每二十车为一队,由一名官兵统领,十名小兵负责押送秩序。
每一车配六个民夫,一个马夫,一个垫尾,左右各二人护卫。
六人负责一车,车上的粮食除去他们自己吃的,剩下的部分便是要如期交送到军营里的军粮。
军粮但凡有一丝损毁,六人连坐,军法处置。
是以,六人必须团结一致,护卫好属于自己的这一车粮食,以确保自己的安危。
这样的连带关系,同组六人自然就会结成一个小团体,共同合作,互相监督。
因为长得细皮嫩肉,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刘季被嫌弃得不行。
他想偶尔能蹭一下马车坐,积极申请当车夫,领头兵爷浓眉一竖,直接安排他垫尾。
于是乎,刘季开始了天天跟在马车屁股后面吃灰的运粮日子。
有时路不好走,马车颠簸将粮袋颠落,他立马就要弯腰去捡掉落在地上的粮袋,呛得一鼻子的灰就算了,一泡新鲜马粪喷下来,那才是要了老命。
但凡动作稍慢一点,骑着马的兵爷立马就能甩着鞭子呼啸而来。
要不是刘季反应速度极快,背上早就跟后面倒竖第二那位垫尾民夫一样,被打得皮开肉绽了。
说来可悲,这般迅速的反应,全是从家中那恶妇手底下练出来的。
反应之敏捷,就连领头的兵爷大人都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每每想到此处,刘季便忍不住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明媚而忧伤。
“嘶~”太阳过于刺目,盯了两秒眼睛便受不住泛酸,刘季感伤不到两秒,果断低下头,做出老实样子,迈着麻木的腿跟车前行。
他果然是得罪了监送他们的官差,把他安排在那凶横兵爷上官烈手下,那么多运粮小队,就他走得贼他娘快。
稍慢一些,便是一个劲的催命,害得他还没走三日,第一双鞋就报废了。
刘季心里怨气极重,恨死了这个上官烈。
至于把他名字报上征调令的秦瑶,他是又怕又心虚,恨?根本不敢好吗!
舔了舔嘴皮,嘴干得翘皮,刘季摘下腰间竹筒想喝口水,惊悚发现,竹筒空空,里头的水早不知道什么时候喝完了。
从出发那天起,便一直是晴天。
秋天最后的尾巴,白日里热得人头脑发晕,一壶水很快就喝完,每次队伍停下稍作休息,不用值守的人立马就要拿上同组伙伴的竹筒抢着去打水。
有井和大股溪径山泉时还好,要是遇到那种比尿还稀稀拉拉的山沟沟,休息的那点时间根本不够用。
倘若遇到性子急躁的,偶尔一点肢体触碰和语言口角那是免不了。
刘季作为自己小组里动作最敏捷之人,每一次打水都冲在第一个。
余下四个护卫左右,挡着不许别人来抢,默契早已经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