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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离奇

“好吧,好吧。”燕七摸摸它的鸟头,“你们开心就好。”

水仙开心地接受燕七的爱抚,燕七一边给它梳毛一边撑着下巴打量燕子恪的这间书房。

这间书房的一切布置她都再熟悉不过,雕成龙蟠虬结的梅枝状的不规则的书架,泛着乌紫光泽的修美云头案,燕子恪常常懒洋洋窝在里头的那张罗汉床,以及时不时会的墙上的名人字画。

燕七对书法的了解并不多,从小习字的字帖是找燕子恪要的瘦金字帖,除此之外,她能辨认出的就只有楷书、隶书、行书和草书了。

所以她对这个房间里一切与书法字帖有关的东西,从来就没有认真在意过。

眼下,那张造型优美的云头案上,就堆叠着那么一摞纸笺。

读书不论早晚,练笔只争朝夕。

再杰出的书法家,再有成就的文人墨客,无论何时都不会放松对书法的练习。

燕小九每晚睡前都要练十几张字,燕三老爷燕子恒,瞎着个眼睛还在练。

所以燕子恪时常练字,并不奇怪。

只不过燕七从来没有在意过他练字的字帖。

燕七并没有打算去翻那些纸笺,燕子恪的桌案上永远会有一摞纸,就这么光明正大地摆着,而半缘居也从来不锁门,任谁都可以随来随走。

他并不介意被人发现他有着这样惊人的特长。

两枝擅长模仿别人的字迹,但他写的字不可能会摆在燕子恪的案头。

所以这就是燕子恪的特长,如同燕九少爷的过目不忘,如同崔晞的妙手巧技,这是他们独特的天赋,虽然令人瞠目,但并不离奇。

燕子恪的确对“字”有着异于常人的敏感和了解,他可以凭字迹判断一个人的年纪、性别、性格、身体特征,甚至家庭环境和人生经历,并借此破获过不少的案件,譬如燕七才刚进入锦绣时发生的那件校医被杀案,再譬如郑显仁用字条陷害她和萧宸那次他所做出的判断。

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我把藏起来的那张字帖拿回去请家祖鉴别,”闵雪薇这样道,“家祖给出的结论是:毫无瑕疵。即是说模仿原迹的这幅伪作,就算拿到原迹主人的面前,也无法被分辨出来,这张字,就同原主写的一样,没有任何哪怕一丝丝的区别。

“家祖对此亦颇感惊奇,于是某日携我亲自登门拜访,先前家祖以为有此能耐者应为静虚先生,见了面询问之下方知不是,这才知晓写这字的人原来是燕大人。

“待静虚先生引了家祖与我寻去后花园那处轩馆时,恰好燕大人正在,只是似才刚喝了酒,浑身的酒气,家祖表明来意,欲请燕大人当场赐一幅现写的欧阳献字帖,燕大人并未推辞,果然磨墨蘸笔,我与家祖便立于案边观摩。

“而就在他落笔写字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了堆在他案头的那摞练字的纸笺,置于最上面的那一张,字迹娟秀,明显是个女子的字体,再看墨迹,透着湿气,显见在我与家祖到来之前,他正在仿习这女子的字。

“模仿别人的字并不奇怪,但令我无比惊讶的是,这女子的字,我很熟悉,因为我与她时常通信,在信里讨论诗词歌赋,她是锦绣书院诗社的成员,也是京中官眷闺秀圈自建诗社的成员,我亦是成员之一,因而与她常就诗书方面互通书信。

“她的字充其量只能称为娟秀,放在闺秀圈子里甚至算不得上乘,所以我极其不明白,为何她的字迹会被燕大人拿来模仿,为何她的字迹会被燕大人得到。

“之后发生了一件事,虽然令我惊讶,却并未多想,直到某一日再度见到燕大人,他的态度令我不禁疑窦丛生。

“那件事,便是那一年的正月二十六,与我时常通信的这个女子,在千叶寺中谋杀了同为诗社的一名成员,这个女子,叫李桃满。

“之后在御岛的紫阳仙馆,我再一次见到了燕大人,从他看向我的目光中,我察觉到了他眼里的‘陌生’,我不相信他这样的人物记性会如此之差,自上一次面对面交谈甚至还不足七个月。

“我也曾想,或许那时他喝醉了,所以才会不记得,后来旁观了他断案的过程,忽然想到了李桃满的那件案子,通过打听,得知那件案子也是他在现场断的案,我不知道这与他模仿李桃满的字迹有何关联。

“及至后来,某家大人请寿宴,宴上主人家请燕大人赐字一幅,燕大人便写了幅祝寿的对子,当时我在场,看到燕大人用的瘦金体,并非模仿任何名人的字迹,然而此非重点,重点是他握笔的姿势,与家祖带着我登门拜访求字的那一次,截然不同。

“就算因为写不同的字体握笔的姿势也略有不同,但总有相通相似之处,可他两次的握笔姿势,完全不同,判若两人。

“如果不考虑是否合常理,我甚至觉得,第一次面见的燕大人,与其后我所见的燕大人,不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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