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景语从怀中掏出另一只鸡腿,给了伙计,趁着伙计啃鸡腿的功夫,眼疾手快的抓起那只金豆子,“借我一用。”
她把金豆子放在牙上咬了一口,果然出现了一个浅浅的牙印子,真金是真金!
伙计眼中嫌弃的表情更深了,“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金属,一股屎黄色也就算了,还这么不解释,随便一咬都能出牙印子。”
看来他是真的不认识金子,夏景语这下更奇怪了,她在集市上还是有看到货币的,虽然主要是一个个的铜板子。
夏景语继续小心翼翼的试探着:“我原来看过有用金属做货币的。”
伙计切了一声,慢条斯理的嘲笑起来:“那是铜板和银子,一两银子能换十贯铜钱呢……我长这么大也就见过两回银子,从来没听过有什么黄色的金属能当钱使。”
夏景语的注意力全被那句,我长这么大也就见过两回银子吸引了,大概是因为小镇太穷了吧,根本就没有见过金子的机会,她现在一个人出门在外,没有一点现金财物实在不方便,反正这个金子放在伙计这里还要被嫌弃,不如她来帮助它闪闪发光,实现价值。
夏景语露出了一个温柔天真的笑容来,手死死抓着这个金豆子,“伙计,既然你不喜欢它,不如送给我好了,我对它特别的投缘,几乎就是一见钟情啊……”
伙计虽然觉得她的举止诡异,眼角闪烁,但也没有细想,“你爱收着就收着。”
夏景语赶快道谢两声,怕伙计临时反悔,夺门而出,不是她想占别人便宜,实在是环境条件不允许,再说了,伙计也不知道这个东西的用处,也不算占了便宜吧,夏景语这般安慰着自己。
小镇同外界的联系很少,夏景语打听半天都没有听说有前往石城的交通工具,很多人对石城这个称呼一脸茫然,仿佛从来没有听过。那些听过的人也是不耐烦的摆摆手:“去那里做什么?远着呢!”
夏景语认命的发现,自己只能步行去石城的时候,她仰天长叹一声,路漫漫其修远兮,离开了小镇,走上了前往石城的道路,路不知是什么时候铺设的,很久都没有走过,路上都长了一些杂草。
夏景语走了整整三天,才走到了石城,这条通向石城的道路,通往的是石城很荒凉的一处地方,房子七零八落的,夏景语望着遥遥在望的石城,扑通一下坐在了地上,真不知道红军长征那么多年走那么远是怎么办到的。
安顿下来之后就是要寻找机会,石城比小镇繁华了不知道多少倍,不再是每个月逢到集市才有商业活动,平时的街上就有大量的商铺,还有好多货郎背着货物,走街串巷,一声声的吆喝着,好不繁荣。街上人穿戴整齐,就算是下等的农民,也是穿着一身干净的粗布衣服,夏景语想到了段锦绣一家黑旧的破旧不堪的破衣服,眼角有些湿润,同样是底层的人民,生活也是这般的千差万别。
这样一来,赚钱就成了她的首要任务。赚钱小说她还是写过几本的,她决定沿袭穿越小说作者的巨大脑洞实践下去,夏景语进了一个无人的小巷子,进了空间,抄了几本菜谱出来,在这个没有味精的时代,食品的味道是很考验厨师的厨艺的,这个时候,穿越女带着现代无数先人吃货们总结出来的现代菜谱,分分钟入了一家全国连锁大饭店,分分钟找到主厨总经理乃至当家少爷,分分钟高价卖出了菜谱,瞬间咸鱼翻身财神附体,外加当家少爷另眼相看,于是一段有男神,有财神的奔向小康故事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