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泰之所以死刑,还牵涉到了陈红燕母女俩,以及行贿。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严打期间,对所有犯罪行为的判罚,都是顶格的,甚至是突破了上限的。
话说回来,韩俊彦被判流氓罪,其实不算冤枉。
他知道赵长泰对李晓星图谋不轨,也知道李晓星要从赵长泰那里拿到好处,本质上就是在出卖色相,而他作为丈夫,非但不制止,甚至变相鼓励她这么做,他的做法,算是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违背了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也可以说是“其他流氓活动”,都可以套用《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
虽然被判流氓罪的有很多都是因为男女关系问题,但流氓罪却并不局限于男女关系。
而且,在韩俊彦所犯的罪行里,流氓罪只是占了一小部分,不是大头。
所以,他上诉了,他失败了。维持原判,去大西北农场劳改。在他上诉期间,赵长泰的遗书/忏悔书也发表了,成了锤死他流氓罪的一项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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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封信的时候,韩家父母就知道,结局已定,无可更改了。
要说起来,为什么陈可心一开始举报的时候没有提流氓罪,而是从贪污受贿入手呢?
是因为这个时候的流氓罪虽然判的重,也有很多人热衷于“抓流氓”,但是,同样有不少人认为,对于流氓罪的范围扩大化是不可取的。万一接到举报信的人正是反对流氓罪范围扩大化的人,那她的举报就有可能被压下来。倒不如贪污受贿这个罪名,无论是谁都会去查。
韩俊彦看到赵长泰的遗书,气得要命!他是知道他们关系亲密,但绝对不知道李晓星和赵长泰发生过实质性的关系!他又不是真的绿毛龟,能忍到这种程度!如果知道了,肯定会离婚的!
为了挽回自己的名声,他也写了一篇文章发表。情真意切的表示自己只知道赵长泰和李晓星关系亲近,俩人在他面前一直自称兄妹,他承认自己给赵长泰行了方便,也承认自己家收了赵长泰很多好处,承认自己识人不明,被俩人欺骗,但坚决否认了“他知道俩人有实质性关系”这一点。
虽然他的名声已经烂了,但,能挽回一点是一点。绿帽子能不主动戴还是不戴了。
韩家父母痛苦不已,对这个儿子那叫一个恨铁不成钢。
“咱们家也算是书香之家,你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
韩俊彦一脸颓败,看着年迈的父母,说道:“那几年,穷怕了。苦日子也过怕了。”
当他在乡下,为了日子好过点娶了李晓星,为了日子好过点,默认了李晓星去利用赵长泰,接受了赵长泰的帮助,他就已经没有什么道德可言了。
送韩俊彦出发去西北的那一天,韩家父母的精气神就好像被抽光了一样,瞬间老了十几岁。
韩母已经退休了,原本韩父还要过两年再退。这件事发生之后,他就申请了病退,和老伴在家里照顾孙子孙女。他们也搬出了文化部的家属楼,避开了老熟人们,一家四口搬进了当初给韩俊彦置办的小院。
两个孩子一个11岁,一个9岁,也知道了家里发生的事情,本来骄纵嚣张甚至有点跋扈的孩子,一下子就变得沉默阴郁起来,老两口为了他们的教育问题心力交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