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行里,以行话来说分为三个等级:躺着、坐着、站着。
躺着就是卖身,陪睡。按照动作来说的,需要陪着客人躺下。
坐着就是陪吃陪喝陪玩,陪一切坐着可以做的东西,但是不陪睡。
站着则是穿着特定的服装站着服侍客人,喝酒或者偶尔摸一下也可以。
当然薪资来说,躺着的薪资最高,客人给的小费是自己的,而出去包夜,一万起。
坐着瞬间就少了很多,只有躺着的百分之二十,而站着则更少。
我综合一下,选了坐着,我并不想出卖自己的身体,而站着实在是钱太少,不够我的花销。
而且我一个月并不想每晚都去工作。
我再听完了婉姐介绍这些之后,我又问了问婉姐,如果我被带出来,客人给了钱,我需要上交多少钱回去。
婉姐说,因为昨天是秦霄带走的,所以上交三千就行。至于什么原因,她没有点明,我也没好意思细问。
我翻找着昨晚秦霄给我的钱,数了数,五千。
那么三千上交,我自己留下两千。
我把三千数出来装进了包里,拿起五百块来,起身粗暴的敲响了房东的门。
房东没好气的打开门,看着我,我将五百块放她手里,在她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潇洒的回房,看着还剩下的一千五,想着该做些什么呢。
下午两点时分,我走进了大悦城。
我身上的钱一千五并不是很多,我留下了一百打车,其余的一千四如果要买一身衣服,一双高跟鞋以及购置些基本化妆品的话,还并不富裕。
但是,我还是第一次觉得花钱的时候有些尊严。
我买了一条很短的连衣裙,买了两件基础的打底,买了一件小外套,一共加起来花了一千。剩下的四百购置了粉底液、眼线笔、口红、眉笔和眼影。
再提着这些大包小包往外走的时候,忽然想起来,我也许可以去尝一尝咖啡,之前只是在电视里见人喝,自己却从来没有尝试过,之前查过价格,三十几块钱的咖啡,一直舍不得。
我拿着大包小包走向星巴克,点了杯香草拿铁带走,却在一转身的时候,险些将咖啡洒在对面的人身上,连忙说着对不起,一抬头,却是秦霄。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玩味一笑,“怎么,你们这工作,还有如此闲情逸致?”
我能够感觉的出来,虽然他对我在笑,但是通过昨天在回包厢的路上我让他点我陪他玩,以及后来追出来让他包/养我,他对我的态度都能表明,他其实并不太喜欢我们这个职业。
所以虽然没有明确表示,也有着若有若无的看不上。
他即使在说咖啡店碰见我,话里有话,说的都是,你们还喝咖啡?岂不是糟蹋咖啡?
我提了提自己的纸袋,将衣服在他面前一晃,凑到他耳边不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道,“昨天的衣服撕烂了,今天自然该买些新的衣服去上岗,欢迎秦总来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