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下野狼,作出攻击姿态。
见周济民真的冲向自己,丝毫不畏惧它发出来的低吼威胁,下一刻,它自己就夹着尾巴跑了。
连猎物都顾不上了。
倒是狂奔中的周济民,看到逃跑的猎豹,瞬间傻眼了。
窝草,你丫是猎豹啊,怎么就跑了呢?
金钱豹居然是一头怂货?
不止是周济民瞠目结舌,连担忧他的小金鱼她们,也是瞪大眼睛看着。
毕竟,也就是几百上千米左右的距离,视线不受阻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大概看清楚,一头金闪闪的豹子突然跑开了。
“真晦气,跑了也好,这么软的怂货,生的幼崽肯定也是怂蛋。”
骂咧咧了一句,周济民转身就回去了。
回到大石块这边,他也一起帮忙处理野猪肉,剥皮取肉,边角料就直接丢弃了。
把肉放好,然后周济民这才带着大家离开这里。
走了大概几公里远,找了一个庇护所,然后开始制作晚饭。
红烧肉是主菜,各种就地采摘的菌孤也有不少。
孩子们早就见惯不怪了,她们的爸爸总是借口说出去摘蘑孤,不到半个小时就能捡到不少各类菌孤。
全都是沾满了湿答答的泥土味的菌孤,十分诱人。
就这,并没有让大家感觉到奇怪。
偶尔还能采摘到野生香菜、野生白菜之类的,反正看着还挺像野生的。
周济民的空间里,有不少这样的神奇玩意儿。
大部分都是他自己培育出来的品种,反正这些东西,不费时间,也不会耗费他多少精力。
毕竟,在空间里他就是神。
这些年,他也去过不少地方,空间里种植了很多蔬菜品种,加上他自己培育出来的品种,算起来都有上千种之多了。
为了这次东北之行,可以合理地吃到新鲜蔬菜,他可是捣鼓了不少新品种呢。
小金鱼她们肯定没有见过,所以就算看到他隔三岔五地带回这些蔬菜,也不会觉得奇怪。
饱餐一顿,接下来又是漫长的行程。
其实,他们此次的行程,也不是没有一点收获。
光是五十年份或五十年以上的人参,就足足挖了三颗,还有很多不少珍贵的药草,如灵芝、刺五加、五味子等等。
这些药草都被收拾好了,由小金鱼自己背着。
因为这些都是她拿回京城去换钱的好东西,所以她想自己背着,不能损坏了。
“大哥,前面那团黑色的是什么呀?”
时间流逝,当进入八月下旬之后,老三这天在前面带路,却因为拿不准而停下来,回头询问他大哥的意见。
后者瞧了一眼,也没有马上认出来。
直到那团黑色的玩意儿,从树里出来,大家这才看明白,那是一头黑熊!
就在几百米开外的地方,那里刚好有几棵大树,其中一棵树下,就是藏着一头几百公斤的大家伙。
十分的巨大,远远看着也能感到迎面而来的压迫。
也不知道这个大家伙是吃什么长大的,怎么会长到如此巨无霸的形态呢?
旁边那颗两米左右的树,也无法完全挡住这头黑色棕熊的形体。
吼!
突然,棕熊还站了起来,冲周济民他们这边发出了嘶吼声,似乎是在威胁他们。
周清娴她们已经被吓傻了,这么大?
最近这小半个月来,她们见识了太多的野生动物,豹猫、驼鹿、猞猁等等,还有金钱豹,甚至东北虎也远远见过几次。
所以,她们对于动物形体的概念,已经有了一个非常直观的认知。
然而,眼前这头黑色棕熊的形体,站起来,已经超过旁边的那棵两米的树,直接达到它身后刚才按摩的那棵大树的三分之一了。
可想而知,这家伙得有多大了。
就这么看来,这头大家伙,都比东北虎还要唬人了。
换句话说,要是普通标准体型的东北虎,跟这头黑色棕熊干架,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老三老四,你们带小金鱼她们后退,去旁边警戒,我来伺候这头大家伙。”
见到这么一头可能是变异棕熊,周济民顿时兴奋了。
来小兴安岭一趟,空间的物种又丰富了不少。
光是镰翅鸡,他就活抓了超过五十只,在空间里养着呢。
回京城之后,还能拿这些鸡来改善生活呢。
而目前空间里,光是鸡的品种就已经多大三十多种,大部分都是野生鸡圈养的。
不过,他空间里的鸡,并不算是家养的鸡,因为基本上都会飞。
并且肉质之类的都十分鲜美,毕竟饲养的饲料全是种植的玉米、野果、松子等等,反正是比很多人吃得还好。
两万亩出头的土地,俨然跟一个小世界一样,可以让周济民相对肆无忌惮地圈养这些家禽了。
而棕熊这种动物,也是周济民比较喜欢的动物。
古话有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从古代流传下来的,熊掌可是上好的食材啊。
放在春秋战国时代,那得是顶级贵族才能吃得起的食物呢,一般的小贵族,还没这个资格呢。
眼前这头变异的黑色棕熊,仅从形体上来说,就跟他几年前猎杀的那头黑色变异老虎有一拼。
一般来说,棕熊的体重从几十公斤到几百公斤不等,全球最大的棕熊应该是科迪亚克棕熊。
科迪亚克棕熊体长一般为两米八左右,一只成年的棕熊站立起来高达三米,科迪亚克棕熊的平均体重八百公斤,超过了北极熊。
不过这种超级无敌大家伙,只生活在阿拉斯加的科迪亚克岛上,很少可以在其他地方能看到这种棕熊。
当周济民朝黑色棕熊冲过来的时候,棕熊不仅没有后退,甚至还勇敢地往前,张口血盆大口,仰天大叫。
同时挥舞着两只硕大的熊掌,以此来展示它的强大。
很快,靠近的时候,熊掌挥舞着,朝周济民的大脸落了下来。
却被周济民灵活躲开了,下一刻,他的大手触碰到棕熊后,大家伙也直接被他推开了。
几百米开外,周清娴她们顿时惊呼了起来。
还大喊着,爸爸好厉害!
但是,后面却看不到她们爸爸和那头棕熊了。
直到过了十多分钟,她们才看到她们爸爸提着四个熊掌、熊胆等东西从身后的树林出现。
那头变异的黑色棕熊自然是被他收到空间里养着了,等它跟其他母棕熊产下几头崽之后,再考虑把它宰掉。
于是,今天晚上的大餐就是熊掌了。
不过呢,熊掌的烹饪是一项技术活,并且还得有诸多配料进行熬煮,要不然不好吃。
傍晚,给孩子们讲完故事,等大家都睡着后,周济民这才来到空间。
第一时间确定了一下目前的位置。
不用多说,这里肯定不是小兴安岭了,而是老毛子的地盘了。
换句话说,这里已经是远东南部山脉地区的布列亚山脉了。
小兴安岭即是东兴安岭,也叫布伦山,跟老毛子境内的布列亚山脉是一个整体。
简单来说,在内地境内的叫内兴安岭,在老毛子那边的就叫外兴安岭。
周济民他们每天的脚程大约是三十到三十五公里左右,十天左右的行程,基本上把小兴安岭的这一段行程给走完了。
说起来,他们这个行程,已经是超级牛逼了。
要知道他们队伍里可是有五个小孩的,并且他们是在山里走路,直线距离是三十公里的话,那么他们一天最少走了五六十公里路程了。
一般来说,普通人一天最多也就是十几二十公里的脚程,再多的话,也没有了。
照他们这样的行程,那确实比普通人高出太多了。
当然了,这一切都跟周济民开挂有关系。
大家穿的鞋子,都是他在空间里,特制出来的登山鞋,可不是什么普通的布鞋或者橡胶鞋。
其次,每天晚上,他都会拿出药酒来,帮孩子们按摩,舒缓筋骨。
而他们这一行人,身体素质本来也很好,平时的伙食也是十分不错的。
因此,这一路走来,才会让他们如此通畅。
确认了位置之后,周济民倒是微微惊讶了下来,难道当初小日子建造的军事基地压根不是在境内,而是在境外?
不过,想想当初的小日子,嚣张至极,搞老毛子也是很正常的。
既然来到境外了,那么接下来的行程就要更加小心了。
毕竟这里不是内地,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可不会那么简单了。
当然,也没必要那么担忧,毕竟这里还是原始森林,以老毛子那稀少的人口,能遇到人的概率,很低很低。
结果,第二天,他们才刚刚行走了不到五公里的距离,就遇到了野人。
穿着一身兽皮的野人,其实是生活在远东地区最后的游牧猎人乌扎拉,也就是这片区域的曾经的主人,满族、突厥、蒙古等后代。
远东这片区域,地大物博,但民族众多,几乎都是游牧民族居多。
因此,这些人几乎都是天生的猎人。
站在周济民他们面前百多米开外的乌扎拉,并不是他一个人,他还有一条猎犬和一条刚刚捕猎到的麋鹿。
突厥语、蒙古语和满语等少数民族语系,周济民并不懂,但他懂俄语。
当即便跟对方交流起来,然而对方却听不懂,反而是突然用普通话开口。
说着很是不自然的语调,但却是普通话。
神奇!
这种原始森林地带的少数民族,居然会说普通话?
现在可是一九一六四年啊,并不是二零二三年。
尽管对方说的不是很顺畅,但交流还是没有问题的。
简单的几句沟通,周济民也明白了对方意思,是邀请他们前往他们所在的部落作客。
对方很吃惊和好奇周济民他们一行人挖人参的行程,用大拇指表达了敬佩。
嘴里吐出两个简单称赞的词汇:厉害!
面对这个邀请,周济民笑着点头答应了。
这是非常难得的一种体验,何况他们也是十几天没有见过其他人了,难得见到一个人,当然没什么不乐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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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周济民应了下来,乌扎拉十分高兴,当即便在前面带路。
一路上,除了两人有交流,老三老四他们都没有跟乌扎拉有沟通,只是默默地听着。
通过交流,周济民才知道,这里距离内地已经有三十多公里了。
由于乌扎拉喜欢中华文化,三十多年前,还是生活在小兴安岭那边的普通猎民。
但由于当时的局势动荡,后来小兴安岭也不太安稳,所以便朝北方这边迁徙了。
可更北方一些地区,太过寒冷,乌扎拉所在的部落,并没有继续迁徙,而是留在了附近。
因为他们发现,这里距离最近的乡村聚集地,最少也是五六十公里。
换句话说,如此广阔的地区,足够他们这个部落安稳生活了。
“那你为什么不穿衣服呢?”
小金鱼突然开口询问,乌扎拉惊讶了一下,旋即笑着说道:
“这就是我们捕猎时的装束,这些兽皮能有效保护我们的皮肤,也不容易让那些动物闻到我们的气味。”
关于这个解释,小金鱼点点头,表示了认可。
其实乌扎拉身上裹着的兽皮并不算很完整,起码膝盖、手腕地地方,全都露出来了。
尽管现在是夏天,不需要御寒,但这也并不是对方说的保护皮肤吧?
乌扎拉并没有完全解释清楚,他身上其实还涂抹了一些特制的油脂,这才是最关键的地方。
这些油脂才是真正防止其他动物逃跑的主要原因。
再说了,出来捕猎,穿着现代衣服,颇有亵渎他们猎人身份的嫌疑。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其实他们根本没有现代衣服,有的只是他们少数民族的普通服饰。
聊天的时间很快过,但乌扎拉的部落还在七八公里之外。
行走的过程中,遇到了几头驯鹿,当周济民想要弯弓的时候,却被乌扎拉制止了。
“那是我们部落放牧的驯鹿,不能射。”
啊?
这下,别说周济民大吃一惊,连小金鱼她们也是瞠目结舌。
闹了一个笑话,还挺有意思的。
不过,这也意味着,距离乌扎拉他们所在的部落不是很远了。
走近了之后,周济民他们才看到,原来这些驯鹿当中,有些驯鹿的耳朵是打了部落图腾的小物件。
“对了,据我所知,一般来说,驯鹿部落每年都需要进行迁徙的,那么你们部落是没有迁徙,一直定居在这里吗?”
面对周济民这个问题,乌扎拉笑道:
“你应该是通过书本了解到关于我们这片区域的生活习性,其实并不全面,或者说,那些总结过于片面了.....”
生活在大小兴安岭附近一带的民族,大大小小,超过上百个,很多民族的人口甚至是不足一千人的。
而周济民他刚才所说的话,对也不对。
类似鄂温克等真正驯鹿部落,确实是以驯鹿为生的,他们这个民族的图腾就是驯鹿。
可以说,鄂温克人就是北极圈中最早养驯鹿的民族。
早在十三世纪的时候,他们来到外贝加尔湖和贝加尔湖沿岸。
再到后来,又到勒拿河支流和维提姆河一带狩猎,在清代史籍中,那是盛产狐貂之地,是《红楼梦》中贵族们才穿得起的奢侈品。
在他们的民间传说当中,若想永安生呀,只有弃乡离舍呀。
一句话就道尽了一个民族的辛酸与无奈。
然而,乌扎拉所在的部落却不同。
虽然他们跟满族、蒙古等民族一样,都是游牧民族,但是他们部落就只剩下一百多人了,经不起任何的折腾了。
所以,这才选择了在这片原始森林里定居。
并且,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
因为jūn_duì很少会来这片区域,他们部落也没有什么武器,撑死了一些自制弓箭,但也只是用来狩猎,而不是杀人的武器。
周济民听着这些话,只是沉默。
对方絮叨这些,或许是因为这些话藏在心里很多年了,忍不住想要倾诉一二。
接下来的行程,倒是快了不少。
估计是对方的故事比较吸引人吧,所以大家都没觉得时间的流逝,然后就来到了部落。
眼前一块巨大的森林平地里,零零散散地分布了上百个帐篷,或者说蒙古包合适一些。
这些帐篷都很大,因为一个帐篷就是一家几口人生活起居的地方,也就是他们的家。
一百多人的部落,还算不小,但一百多人的民族,那是真不大。
他们的图腾是棕熊,不过,他们在森林里遇到棕熊的时候,照样会猎杀不误的。
如此逻辑,直接让老三他们这些小屁孩,彻底摸不着头脑了。
但又不好意思问,毕竟怕冒犯了对方。
部落里的人很热情地欢迎周济民他们的到来,并且准备了不少部落零食:野生水果、风味肉干和奶茶。
而周济民也是连忙回馈了不少礼物给对方,只是他拿出这些礼物之后,乌扎拉他们部落居民,却大吃一惊。
大白兔奶糖、饼干、点心等等,这些全都是吃的东西。
震惊过后,乌扎拉他们又开始展示了他们部落的一些展品,基本上都是动物皮毛之类的。
但当他们拿出一些珍藏的人参、灵芝的时候,小金鱼眼睛都亮了。
什么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
?就是啊!
周济民也微微吃惊,旋即听到乌扎拉的翻译之后,却是愣住了。
看着自己的锅碗瓢盆、刀具等等,陷入了沉思当中。
拿百年人参换锅碗瓢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