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生生的叫完一声之后,小白连同她脚下的贝壳化作一叶扁舟晃晃悠悠的来到林墨身前,悬浮在那儿。
林墨低下头看着现在的小白,感觉有些怪异。
不,应该说是相当的怪异。
因为现在的小白就如同一个拇指姑娘。
她的确是化形了,但体型并没有任何变化。
一个巴掌大都没有珍珠蚌就算化形也没大多啊!
林墨目测了一下,现在的小白也就十多厘米高。
看起来很迷你但不代表她缩水!
精致的五官犹如最完美的人偶,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她的皮肤是林墨所看到过最好的,别人都说皮肤很嫩,仿佛能掐出水来。
小白的肌肤更胜一筹,根本不用掐,是那种肉眼可见的水嫩,皮肤表面好似有一层滋润的水膜,保护着她。
同时,小白的眼睛更让林墨有些惊艳。
她的眼睛并不是寻常的黑色,而是黑中带着点蓝色。
还不是那种黯然的蓝色,是很明亮的天蓝色。
林墨不知道她是怎么把这两种看起来很矛盾的颜色结合在一起,而且还那么和谐,极富美感。
至于其他方面,单论比例,小白居然成了最强!
可问题是,她的神情太犯规了!
就如同一张白纸的神情,实在是让人怜惜的同时又想在上面写下独属于自己的名字又或者记号。
“你刚刚叫我什么?”
林墨感觉自己好像听错了,又确认了一遍。
“主人啊!”
小白理所当然的回答道。
看着她那小小的却又大大的眼睛,林墨的心中充满了罪恶感,总感觉自己好像在做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
小白的体格小,但她那双眼睛在五官中所占的比例很大,看起来水汪汪一片,特别有神。
“没有必要叫主人,又不是什么就封建社会了。”
让林墨没想到的是,小白居然执拗的摇摇头,“主人就是主人,没有您的爱护,小白也不会有今天,所以您就是我的主人!”
林墨头疼了,真不是他矫揉造作,而是主人这个称呼听起来确实是太奇怪了。
这好吗?
这很不好!
看到小白身上真元所化的朴素衣服,林墨想了片刻说道:“那这样吧,你就叫我少爷好了,这个称呼我倒是能接受。”
对于林墨来说,少爷是介于封建和现代之间的平衡点,比起主人这个称呼,少爷会让他更舒服一点,罪恶感没那么强烈了。
小白也歪着头思考,从这里就能看得出来,小白的性格稍微有一些些小固执。
思索了好一会,小白这才勉强的点头,说道:“少爷。”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