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的一个夏季,发生了一件事情,一下暴露出了我的任性,也折射出由此带来的思索。那时,我所生活的环境,父母是百倍的呵护且溺爱,依照当时农村的情况看,我平时的零花钱还算是让人羡慕。从上小学开始,我的印象每到周日农村赶集的时候,父母都会给一两毛的零花钱,去买水果等,当然这还不包括父母自己买的零食。对于我的需求,小的方面,软磨硬泡基本都能满足,久而久之我养成了这方面的习惯,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家就我一个孩子,没有对比性,在同层伙伴中我比较优越。也许是这种优越感也造就了自己小霸道的习性,只要父母力所能及的能力范围内的要求,基本都能得到满足。但有天这种惯例给打破了,那是一个周末放学在家的一天,由于看到同村男孩,脚穿一双凉鞋,我回来就给父母也要。当时一双四元左右,这个是一笔不小开支,父母这回破例没有答应我的要求。
任性的我,那天中午就用上演哭闹的喜剧,借此胁迫、要挟父母,起初大家这个那个劝,给我讲道理。当时在我们那里,穿双凉鞋可是奢侈品,大家整个夏天甚至成年后都是着土布鞋。我在家里哭了一中午,眼泪都哭干了,结果后来大家也没人理会我了,到了下午也是如此,像没我的存在一样。我那天下午真是很生父母的气,后来大伯和大妈过来,讲了很多道理。我默默呆站在原地,她大概是说在学习方面有什么缺少的东西,父母就是砸锅卖铁也会满足你之类的话语。这样对峙到快天黑,我觉得实在没有希望了,也就泄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