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街上从南一直逛到北,最后在罗本的不懈的坚持下,莎莎终于答应买了一双新靴子,虽然付钱的时候满脸的肉痛,但是再看罗本的眼神中,不免多了几分温柔。
罗本也是心中畅快,都多少日子没见到这么多活人了,自己都快变成泰山了。
本来罗本打算今天就走,趁着还没天黑的时候找一个适合的地方露宿,但是莎莎发扬了一贯好吃懒做的作风,坚持要再留一天,罗本最后也只好答应了下来。
既然决定再留一天,也就不急着回去了,两个人在街上看看走走,莎莎仔细的算了算手里的钱,扣除住店的费用后,给罗本买了一把廉价的短剑,罗本估计这个小妞现在把钱花个精光,可能是又是在想着打劫的事情了。
垫了垫手中剑,一股熟悉的感觉自掌上传来,罗本心中不禁叹息,原来的罗本是个练武的天才,本身也勤勉有加,虽然自己没有得到他多少的记忆,但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苦练剑术和斗气,让自己对这手中的剑有着无比熟悉的感觉,只是,也仅仅是熟悉。
手筋被斩断以后,从前的罗本就再也没有拿过剑了,而斗气的运行方法在自己醒来时也忘了个干干净净,现在手中的这把剑,自己只能拿去砸人而已。
“你怎么不给自己买把武器?”罗本抚着剑,有些心不在焉的问莎莎。
“我有啊!”一把闪着幽幽寒光的匕首出现在莎莎的手中。
相处了这么多天,罗本从来没有见到莎莎使用过兵刃,也没有发现这个小妞身上哪里能藏的住武器,甚至就在刚刚,罗本也没看清莎莎到底是从哪里抽出的这把匕首。
“虽然你也长得不会用剑的样子,但是总比没有好,你要是不小心死了,我就没那么多钱拿了。”
“长得不会用剑的样子”这是什么说法啊!我以前还是个天才呢!罗本一阵委屈。
“天一会就黑了,我们赶紧回去吧,明天就没有床睡了!”莎莎很是沮丧说道。
果然是好吃懒做啊!罗本心中给这个小妞再一次的盖上了这个四字大印。
回到客栈,莎莎又是一声欢呼,无限幸福的扑到了客房的床上。罗本则坐在桌子旁边不停的喝着茶壶里的茶水,女人会逛街果然就如同男人会吹牛一样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罗本两条腿都要走断了,莎莎却看来依然神采奕奕。
“可惜钱不够了,要不然就能把那个魔宠买回来了!”莎莎把被子弄成一团抱在怀中,不无遗憾的说道。
“我们不买这把剑然后今天就走的话,应该钱还是够的!”罗本继续喝水。
莎莎把下巴埋在被子里,看了罗本两眼,“反正都花掉了,再赚就是了!”
罗本这下算是肯定了先前的想法。
两个人这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刚才一直在床边没有动静的毛毛却有了不同寻常的反应!
一串很是奇怪的声音从毛毛的嘴里发了出来,罗本和莎莎不禁都是一愣,把目光转向了毛毛。
毛毛静静的伏在床上,双眼紧闭,嘴巴微微的张合,一串串古怪中又带着韵律的声音不断的开始在屋子里回响。
罗本不禁惊讶的站了起来,虽然罗本现在在魔法上没什么造诣,但是对于魔法的感知力却并不平凡,一阵阵微弱的魔力波动正从毛毛的身体中传出,这个小家伙现在居然正在使用魔法!
“好漂亮!”莎莎张开了性感的小嘴,满是惊奇的看着毛毛。
就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空中提着一样,毛毛的身体慢慢的浮上了半空,一身一直都是嫩绿色的鳞片现在却正在不停的变换着各种色彩,七色的彩光似乎正从身体里面缓缓的透射出来,小小的身体抱成一团,在彩色的光晕中慢慢的转动。看起来好像一个童话里面的闪着光的小精灵。
猛然之间,毛毛的身体中暴起了一阵耀眼的白光,罗本一惊,赶紧用手遮住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