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惊讶,但很会隐藏情绪的他并没有表现出来,笑着回道:“免贵姓陆,名锦华,字伯宇。”
“陆东家,幸会幸会。”
林隐下意识伸出右手,立马反应过来这个朝代没有握手礼,他急忙收回手,笑得有些尴尬。
别说他尴尬了,连君屿也为林隐感到尴尬。
他不知道林隐在抽什么风,为什么要忽然伸出右手?
陆锦华为了转移现在尴尬局面,急忙唤来店伙计,让他把店里的招牌菜全上一份,盛情款待林隐等人。
林隐一听招牌菜,立马来了精神,想尝尝这个时代的美食。
他有多期待,结果就有多失望。
一桌菜,就两个荤菜,还是带着浓烈膻味的羊肉。
不是很喜欢吃羊肉的他,真的接受不了羊肉里面的那股子膻味。
特别是没有多少调料压气味,这羊肉有多难吃就可想而知了。
虽然羊肉不是他的最爱,但好在陆锦华不是小气的人,居然给他们每人上了一碗大白米饭。
好多天没吃米饭的林隐十分怀念白米饭味道,端着碗大口吃了起来。
香!
真香!
还是白米饭更香!
小树、小草从来没有吃过白米饭,被碗中的白米饭惊得瞪大了双眼。
“舅舅,这是米饭吗?”
小树拉着林隐的衣角,小声询问。
虽然他声音小,但是饭桌上的几人都听得见。
见小树没见过白米饭,陆锦华眼中露出一抹怜悯。
他儿子和小树差不多大,可他儿子挑食成性,而小树却连白米饭都没见过。
“嗯,白米饭,赶紧趁热吃,以后舅舅有钱了,顿顿让你们吃白米饭。”
等他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换了家里面的主食。
小树双眼冒光,甭管这个愿望是否能实现,但有目标就有希望。
他大口吃着香喷喷的白米饭,恨不得一口气把自己吃成胖子。
小草比较聪明,她不仅享用着香气扑鼻的白米饭,还夹着嫩滑的羊肉品尝。
两种美味在口中交织,仿佛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佳肴,让人忍不住想要细细品尝其中的滋味。
陆锦华见林隐只吃白米饭,盛情邀请,“林兄弟,别紧着吃饭,吃点肉。”
“好好好!”
林隐只是顺口应下,并没有夹菜。
现在对他而言,就算桌上摆满了山珍海味,也比不上他手中的这一碗白米饭。
山珍海味他都不稀罕,就更遑论满是羊膻味的羊肉了。
陆锦华见他不夹羊肉,以为他拉不下面子,于是拿起一双公筷,夹了一块羊肉放进他碗里,“林兄弟,你别客气,这羊肉很好吃,你尝尝味道。”
望着碗里突然多出来的一块羊肉,林隐急眼了。
好好的一碗白米饭,竟被一块羊肉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