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相处不到800天,她在心里将他当成是最好的朋友,虽然,他们在一起聊的和音乐无关的事,加起来不到十句话。
她除去了阿月的身份,回到季星尘的位置,面对他,便彻底是个陌生人。
“洛教授?”季星尘再次轻唤道。
“你能唱一首歌给我听吗?”洛云舒终于说出了自己特别想要的。
“唱歌?”季星尘道:“现在?”
洛云舒却走在了前面:“音乐室。”
他是不是怀疑她了?季星尘有些许的忐忑,不过,还是随着洛云舒来到了音乐室。
他在钢琴前坐下,然后指向对面的座位。
洛云舒没有多说什么,他的指尖已经触及琴键,接着,优美的旋律便从一个个下降的琴键处流泻了出来。
音乐再熟悉不过,是洛云舒专门为阿月写的《清晨日暮》。
这首歌几乎人人都会,所以,季星尘要推脱自己不会也说不过去,于是,她便开始唱了起来。
洛云舒一边弹琴,一边看她。他的眸色清澈若泉,干净地就好像他最热爱的音乐。
过往有些回忆便随着季星尘的歌声,猝不及防地浮现在了洛云舒的眼前。
他记得,他第一次见她,完全只是一个巧合。
记得有一首歌的歌词那么说,最美的不是雨天,而是和你一起躲雨的屋檐。
他见到她,就正好是一个雨天。他站在屋檐下躲雨,然后就看到一个身材纤细的女孩踏着雨幕跑了过来。
她站在他的旁边,轻轻拍了拍身上的水,自言自语:“糟了,晾在阳台的衣服还没收,又白洗了!”
过了一会儿,雨似乎还没有变小的意思。他旁边的她便从包里取出了一张纸,然后,对着纸上的乐曲就开始清唱起来。
那时候风声雨声很大,她的声音很小,似乎很轻易就被风雨所掩盖,但是,他却听得异常清晰。
那场雨下了很久,他一直在她的旁边听着,甚至希望雨下得更久些。
那时候,他从她的声音里,听到了一种对音乐的执着,即使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他却在心里第一次将她当成了朋友。
后来,他因为这首歌,知道了她是谁,也生平第一次主动找上门,给她写歌。
那时候,她还不红,因为拒绝潜规则,时常被人捉弄。
他不善于表达,也不知道该怎么去维护她。所以,他一直都是默默地站在她身边。
她不知道的是,当初她被人罚在雪地里躺了几个小时,从来不会表达和安慰人的他,默默地在远处看着,也陪着她在雪地里站了几个小时。
有人说,他洛云舒是天才音乐人,成就了阿月歌后的位置。
其实,他成就了她,何尝不是她同时也成就了他?
过去他的音乐一直还不错,但是,却从未被推到过顶峰。而随着他给她写歌,用她独特的嗓音唱歌之后,他的音乐也随之为天下皆知。
最后一个音符在指尖消失,洛云舒抬眼看向对面的季星尘,她也正好在看他。
四目相对。
她扯出一抹笑容:“洛教授……”
他冲她点了点头,许久才道:“你回去吧。”
“好的。”季星尘走到门口,又补充道:“以后我一定不会逃课的。”
他的唇角扬起一抹笑容,干净纯粹。
直到季星尘回到教室,都不太清楚洛云舒到底在想什么。
一节课后,季星尘的手机响了,她拿起来一看,是殿下给她发的微信,问她晚上有没有时间。
季星尘看了一下课表,回答道有时间。
殿下于是道:“星尘,今天是我朋友的生日,晚上想请你一起在花园吃个饭。”
季星尘连忙答应:“好的,晚上见!”
中午的时候,她从学校出来,就开车去了市里。今晚是那位先生的生日,不论怎么说,他们也算是朋友,她总不能空着手去。
她在一家商场门口停下,将商场逛了个遍,也没有想好到底送什么。
领带、领带夹之类,他估计暂时都用不上了,而皮带之类又太隐私,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了一家皮具店上。
要不就送个钱包吧?她走进去,挑完钱包才想起来,现在的她,一穷二白。手术之后,她就连演出都推了,所以,卡里估计只有几百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