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想想,我这遭遇竟然和戏文里的故事出奇相像,只是性子却和戏文里的主人公相差个十万八千里。原因无他,如果是文里的主人公,肯定二话不说拿了信物,上刀山下火海过九州,非要把亲生爹娘给扒出来不可,但到了我这里却不这样。我不拿回长命锁,一是因为那是以前我亲手给的锦瑟,二是因为我根本不打算去找什么亲生爹娘。
我反而困惑的是,为什么要去找?
当年的事情无非两种情况,要么他们是故意将我抛弃,要么是发生了意外导致我被丢,可过了十五年,或许现在他们已经有了别的孩子,或许我的出现只会扰乱他们的生活,而这些的代价正是打乱我自己的生活。
说我自私也好,说我冷漠也罢,我对寻亲的事情毫无兴趣。
我在山上待了十五年,要走的时候才发现需要带走的东西寥寥无几。那些我刻的木雕我都摆在了阿诺的门前,除了其中的一个。
我将那个放在了池郁的门前。
我似乎有些对不起阿诺,他曾经无数次要求我替他刻个木雕,我都拒绝了,但暗地里却替池郁刻了一个。
不过阿诺性子这么好,自然不会和我计较。
我离开时带上了小白和淘淘,没有通知任何一个人,静悄悄的下了山。回头看的时候心里有些怅然,可我咬了咬牙,果断的转身离开。
花开,从此以后,你会有自己的生活。
虽然我从没下过山,但却一点都不慌,以前在山上最喜欢的就是看点闲书,现在刚好派上用场。
书上说金陵繁华昌盛,更是异邦流通最广的地方,如此这般,自然是我要去的第一个地方。只是金陵着实有些远,我赶了三天也只赶了一半的路程,这几天一路不是在树林里过夜便是啃冷馒头,说起来还真有点凄凉。
所以当我到了小镇子时,便毫不犹豫的走向了镇里最好的酒楼——旁边的小饭馆。咳咳,毕竟身边带的银两不多,必须要克制些不是。
小酒馆虽然又小又破旧,但生意不错。我挑了个角落坐了下来,小二立刻迎了上来,热情的招呼:“这位姑娘,需要点些什么?”
我将包袱和装着两只小祖宗的盒子放了下来,说:“给我炒四个素菜荤菜一碗汤再加十个馒头。”
小二吞了吞口水,“姑娘,你一个人?”
我点头,“恩。”
“姑娘,你确定你要这些?”小二明显很诧异。
我再次点头,“是。”
“忌口吗?”
“不忌。”
“好嘞。”小二不再多说,扬着一张热情的笑脸吆喝着:“八号桌这位姑娘要四个素菜一个荤菜一碗汤再加十个馒头!不忌口!就一位!”
原本各自吃饭聊天说茬的人都安静了下来,眼睛一溜儿的死盯着我,满是见了怪物似地奇异表情。
我低头,眼角有些抽抽搐,这位小二哥,你真的好低调,好低调。
好不容易等菜上齐,其他人也没再看我,我才拿起筷子狼吞虎咽了起来,不得不说,热乎乎的菜比又硬又冷的馒头美味的太多,等稍微吃饱了点,我才有心思听这些人都在聊什么。
“你可知道当今朝廷里最威风的当属哪个?”隔壁桌的络腮胡大叔一口蒙下一碗酒,豪爽的说。
“不知。”对面的瘦弱男子摇头,“俺刚从山里出来。”
我嚼了嚼嘴里的腊肉,真巧,我也刚从山里头出来的。
络腮胡大叔笑了几声,声音浑厚,“你不知道,我告诉你就是了。现在朝廷里最威风的当属周青欢周丞相,想他两年前使计捉了那谋反的德亲王,去年又和傅将军一起击退了鞑子大军,年纪轻轻却足智多谋,堪称当今朝中第一俊才!”
瘦弱男子还来不及点头夸赞,便听到一旁有人不屑的说:“周青欢?”说完啐了一口,说:“老大哥你可别搞笑!”
络腮胡大叔怒目相瞪,“你这话什么意思?”
那人一副书生模样,说的头头是道,“周青欢贪好美色、男女不忌,这等伤风败俗之人怎么会是朝中第一俊才?要我说自然是五王爷家的三公子,几月前卞阳水患,正是三公子带人去治水救民,毫不顾惜己身。三公子这种才是真正的国之栋梁!”
络腮胡大叔冷哼一声,“治水救民?恐怕你那三公子在里面捞了不少油水吧。”
“胡说!”书生一拍桌子,激动的说:“三公子为人正直,岂是周青欢那种卑鄙小人!”
“你才是胡说!”络腮胡大叔也一拍桌,桌子立刻抖了几抖,“周丞相为国为民,不容你诬蔑!反倒你那三公子,听上去倒是虚伪的很!”
“我就是被三公子所救!怎会不知他的为人!”
“我呸!老子的命也是被周丞相捡回来的,老子当然知道他是好人!”
“周青欢是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