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起来,天清气朗,李行之长大后还从来没有睡得这么好过。
他端详着庙中间的佛像,虽然脑袋少了一大半,但其实工艺还是蛮讲究,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荒废了。
看着小狗蛋正睡得香甜,也没有叫醒他,轻轻的走出了庙门。
早晨的空气带着丝丝了凉意,让人的头脑特别的清醒。漫步到小湖边,一阵风吹来,周边的芦苇草全都随风压去,一层层的,犹如波浪,镜湖上也扬起了微微波纹。这一刻,天空显得格外的湛蓝、广阔。在一千年以后,这样湛蓝的天空、这样平静的小湖,已经不多见了。
第一次发现,原来生活可以这么美好。
这一日傍晚,李行之跟小狗蛋又在吃野菜炖老鳖,虽然吃得有些腻味了,也只能将就,而狗蛋儿可能是以前没吃过啥好东西,又或许是李行之常常换着法儿做的原因,到现在都还看见老鳖就直流口水。
湖边的鳖可不少,大大小小的由着挑,李行之开始还疑惑——怎么这里人的生活水平这么高,连鳖都不屑吃了呢!后来还是小狗蛋解释说他们这里都不吃鳖,看到鳖一般都是直接弄死,有些时候也用来喂鸡。
李行之心里一阵无语。不知道是初唐时吃鳖没有流行起来,还是他们这里不吃鳖。也是,在初唐这个还吃着生鱼烩菜、人们连炒菜都不会的时代,即便有人吃鳖也少能推广开来——大费周章的摆弄出来也就两坨肉,特别是如果不会弄,吃到嘴里绝对是满嘴的腥味,让你恶心的想吐!
这时,李行之煮的大老鳖,香气已经溢满了整座小庙,并随着风逸散出去。这可不比刚到时,仅仅为了补充营养、连鳖血都生喝的时候了。
随着李行之发现的食材越来越多、做菜的经验越来越丰富,他的厨艺已经臻至登堂入室的境界,做出来的鳖自然也不可同日而语,甚至能达到四级菜肴的标准,不过,厨艺的成长也越发的慢了。
“慢来、慢来!”两人正要分食这只美味的大鳖时,庙外传来洪亮的声音,中气十足,震得庙内灰尘扬起。
在庙里面两个人还在发愣的时候,一个高大的人影出现在庙中,竟然不顾那陶罐上涌起的热浪,直直的将滚烫的陶罐捞入怀里。
李行之心中惊异,见来人似乎没有什么恶意,不动声色的道:“你是谁,怎么连我们两个乞儿的吃食也要抢去。”
“乞儿?我却不知道还有长的这般白白嫩嫩的小乞儿。”
白白嫩嫩?靠!俺一个堂堂正正的大男人竟然被说成是小白脸!李行之被面前这人将的一阵恶寒。
这大半月来李行之与小狗蛋天天吃那老鳖炖汤,身体越来越好,虽然还谈不上健壮,但也面色红润;再加上李行之从现代带来的习惯,将狗蛋儿和自己全身上下都打理了一番,连这庙堂包括佛像都略略打扫了一下——虽然还是破旧,但整洁干净了许多。最后加上李行之那一身异于常人的气质,即便他拿个破碗坐到街边去,也不一定有人给他饭钱!“啧啧——我看两位小友也是不凡人呐!”
这时,灰尘散去,露出一个大秃驴来。
只见那秃驴头上光光、不沾尘土,肥头大耳、腹大如钟,嘴唇肥厚,方圆脸上带着莫名的笑意,实在很有喜感。他身着青坏色僧衣,腰间还挂着个黑光葫芦、背上背着一个木兰色的大布袋,风尘仆仆,一只手还护着大陶罐,好像有谁要抢他的模样。…。
旁边的小狗蛋也看清了和尚的样子,一直紧紧的抓着李行之衣襟的手也放松了许多。
李行之却不敢有半点松懈,毕竟这还是他到这个世界上遇到的第一个陌生人,知人知面却哪知心!
“嘿嘿,小兄弟不要这么紧张,今日小僧我只是来化缘的,顺便寻个落脚处。”他似乎看出了李行之的防备和戒惧。
“哈!原来是来化缘的和尚,却不知怎么化到破庙里来了,还抢了我们的吃食。”李行之见他这样说,也想开了——人家大和尚膀大腰圆的,要对付两个半大的孩子还需要耍什么心机?
“哈哈!你这‘和尚’,大和尚我却是生受了。”大秃驴却不作答,像念经似的,说了一句让李行之摸不着头脑话。
在后世,“和尚”一词专指男性出家人,是一个中性词,而到了大唐,却是大大的褒扬了。大光头敢“生受了”,显然他在一群光头党里面地位不低。
既然不明白,李行之索性也就不理会了,只当遇见了一个疯和尚。
“和尚,我那灌汤可是用老鳖做到,我们身体虚些,正好补益,看你精气十足的,别到时候无处泻火啊!”李行之恶趣味一起,憋坏的说道。
“什么?这里面是一只老鳖?!”和尚没有想到,这么香的东西却是平日里连老狗都不吃的鳖做的,又侧过身来对李行之说道:“别以为和尚我不知道你打的甚么主意。那狼肉虎鞭我照样吃过,还怕了你这未成气候的小鳖不成?”
“你不是和尚吗?怎么吃肉?!莫不是一个酒肉和尚?”李行之反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