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号血莲(三)
是人头。
其实,蓝婆婆做的事情并不难以猜想。
不论是这个世界,还是前世的那个世界,都有这样的职业。
说得难听些,就是一些亡命之徒,要钱不要命的,用自己或是别人的鲜血来换取金钱。当然,也那那么些人,并不是为了钱,仅仅是为了刺激。
还有什么,比鲜血和生命更让那些连灵魂都几腐烂的人更觉得刺激呢?
当然,如果说的好听点也是很不错的,行内人称之为赏金猎人,朝廷的编外人员,专杀朝廷抓不到的恶人。有时只要头,有时却要活人。只看朝廷想要什么样的。
那些人便是猎物,猎人猎得猎物,再卖给朝廷,各取所需。
所以,在猎人的眼里,每一个人都是有价钱的,而每一个人所值得钱都不同。就像今天晚上,晚晴所背的这个人头,值五百两——黄金。
当晚晴看到那黄灿灿的黄金时,心中便下意识的感叹,难怪他们两个人要那样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