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见到乐湮之时,小小的女孩子,抱着膝坐在冰冷的泥地上,耷拉着碎发乱糟的脑袋,脸色蜡黄,额间甚至隐隐透着一丝青白相间的灰败色,像是久经了人世沧桑才能最终显现的疲敝之态。
他嘲弄地勾了勾唇角。
大千红尘任他穿梭、三万芬华随他采撷,可他偏就好死不死的,滞留此地,欠了举世闻名的美男子宋玉的一个人情。
他自然不可能不感恩图报的,岂料那位绝世风华的美男子,对着神色认真的他,却只是摇首淡笑,虽年已知天命,却风神秀颀,不沾片叶俗尘,可是他了解宋玉,也知道他的可恶,果然,他竟然说:“我平生波澜万状,随浪潮而渐进,随激流而勇退,早已没了那乱世逢春的心思,只膝下有一女,生于鄢郢城郊,你若寻着她,请代我照拂一二。”
他黑了脸,“你的意思是,你这是要托孤给我?”
说实话,他将这滚滚历史长河趟了一遭,就没见过比宋玉还不要脸的,就因为当街撞了他,给他买了点酒浆黄粱,他那时正愁未置备战国时的楚国货币,也就这么半推半就地受了,便算是承了宋玉的这个恩情。
其实宋玉是强塞给他的,他那时就知道,其实这个面上和雅且风姿仪态无以名状的美男子……心好黑。
宋玉淡淡瞥了他一眼,那语气甚是轻蔑,“你自己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怎的这点小忙都不肯帮?”
这……居然是小忙?他不但黑了脸,而且还抽了抽嘴角,竟然说不出话来。然而在宋玉的眼底,这便算作默认了。
他%*&*&%¥#¥%……
乐湮显然也注意这个站在自己跟前已久的男人,一开始她以为这是个拐子,遂挺直了瘦弱的腰背,拍了拍脸,强自振作起精神来,一双乌溜溜黑如点漆的眸子盯着他偷瞟了半晌,他却纹丝不动,神情也甚是冷硬。
“不像拐子啊。”她小声地嘀咕着。
他脸一黑。听力太好真是一种罪过。这俩fù_nǚ真不愧是一脉相承,气死人的本事也是一样一样的。
他的右肩上还立着一只神光奕奕的青鸟,说是青鸟,其实也不对,这毛色青中隐着蓝,蓝底透着粉,额上更是五光十色交互生晕的,尾羽比一般鸟雀略略长些,光鲜亮丽,犹如凤尾折扇,神姿倨傲,仿佛对三千世界亦是俯瞰而视。
这般怒刷着存在感的存在乐湮自然注意到了,她盯着那从不曾得见也从不曾听闻的鸟,眼底的困惑愈来愈深,终究,好奇心战胜了理智,“你这野鸡哪儿来的?”
青鸟怒了,杂家是一只神鸟好么,你那什么破眼神儿……算了,黄毛丫头还长在乡下,自然没什么见识,不能跟她一般计较,万一杀了她,主子必然真个宰了我炖汤喝。
可是这感觉还是很不爽!有没有?!这赶脚,就像是藏獒之与土狗,汗血马之与瘦骡子,珍珠之与鱼目,兰博基尼之与九手奇瑞啊。
他淡淡横了它一眼,“溯时,说话能正常点么?”
操蛋,主人又用读心术!青鸟撇嘴,委屈地给他传音入密:主子,人家走了久,最喜欢21世纪啦,你什么时候再带人家去?
“说话,不许撒娇!”听听,又是这种生硬的语气,切,人家又不是基佬好么?留点面子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