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一直都对我很好,我没好好报答过他什么,所以在他结婚的时候,当然是要多帮点忙的了。
我哥其实在a市市中心买了房,但因为是新的还有点气味,所以准备先在老家办完了婚礼,过段日子再搬过去,所以他和袁芳结婚是在我们老家办的。
才感觉没睡多久,就已经到了第二天。老早被外面嘈杂的声音吵醒,我起床时我爸妈都早已经起床了,还有街坊邻居也来了几个,是待会儿要和我哥一起去接新娘子的。
在城市里办酒宴只需要一天,但是在我们这边小地方,却是要大摆三天的,不过考虑到定的日期是今天,所以也只好跟着缩短为一天。
才早晨七点我和我哥
还有许多邻居亲戚开了车去c市接新娘子,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车程终于到了c市,然后又花了些时间到袁芳家,那边亲戚朋友各发了不少红包,拜了岳丈岳母,然后抱着新娘子上车。
鞭炮声噼里啪啦的炸响着,我看着我哥和袁芳身后起哄的众人以及幸福欢笑的二人,真的是又高兴又羡慕。
我和秦江灏结婚的时候,为了赶上能让秦江灏的妈妈看到我们完婚,所以一切从简,基本顺序都是能省的省,亲戚朋友也没来得及全部通知完,匆匆忙忙的就结完了婚。
其实连走过程都算不上,只能说是做样子。
没有这样的热闹,也没有这样的欢心笑语,气氛什么的都非常的沉重和压抑,我尚且偷乐过,但秦江灏却从未笑过。
我哥抱着袁芳走到花车前,然后把她放进去,关上车门,伸手正准备打开后座的车门时,一阵刺耳的喇叭声却突然响了起来。
有人忽然疯狂尖叫,迎面突然冲出来一辆黑色的车快速驰来,在任何人都措不及防的还没反应过来之际,“砰”的撞到了白色的花车上。
全世界顷刻间静止,然后又在下一刻响起各种嘈杂的声音,惊恐,尖叫,无错,不可思议。
“芳芳!”无数道声音,叫的都是同一个名字,我捂着嘴巴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哥打开车门,抱出了纯白色婚纱上已开满朵朵红花的袁芳。
“芳芳!”
“天啦,120,赶紧打120。”
“怎么回事,天啊!怎么办?”
“怎么会这样?伤得好严重!不会有事吧!?”
“……”
我跑过去,看着躺在我哥怀里,却虚弱的半睁着眼看向对面黑色轿车里的袁芳,也随着她的视线看去,看到的是一张帅气的,却布满鲜血和泪痕的脸,他微微笑着,眼底却是无尽的悲伤。
那个人,昨天还站在讲台下面,同我说:“放心,我会祝福他们的,不过不是今天,明天才是真正结束的时候,不是吗?”
真正结束的时候吗?
“芳芳,没事的,你撑住。我们马上去医院。”我哥抱着袁芳,以一个安慰的笑容跟她说道,可明明他的声音都在打颤,脸色都苍白得没有血色,嘴唇也微微发着颤,哪里有一点说服力?
darcy打开一辆随行接新娘的车的车门,然后急忙对我哥道:“get on the car!(快上车!)”
我哥抱着袁芳赶紧冲进车里,我想跟着一起,但是他却根本没有看到跑过去的我,几乎是刚上了车就赶紧关了门,对驾驶座上的darcy道:“hurryup!(快点)”
darcy的车技是十分牛的,美国的时候,我们几个每次自己开车出去玩,找车位停车的时候,他都喜欢耍帅玩一发漂移,大街上也勾搭了不少少女粉丝。
所以此刻,即使他所开的这辆车夹在两辆车的中间,他也很快就倒了出来,然后疾驰而去。
我心里惊恐又害怕,看着车疾远,回头踩着地上袁芳的鲜血,然后到了那辆黑色轿车前,哑声质问他,“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额头上鲜血还在不断的流,依旧笑着,笑容却早已没了曾经的儒雅温和,而是带着凄惨,像是自言自语的道:“日历上说今日宜婚嫁,看来是骗人的。”
宜了谁的婚谁的嫁?
话音刚落,他的头就忽然垂下,“砰”的砸在了方向盘上。
手术室的灯已经亮了两个小时未熄灭,耳边是从头到尾都未停过的哭声和悲伤的唉叹声。
袁母揪着我哥胸前的衣服,痛声质问,“我把女儿好好的放在你的手里的,你怎么没有保护好她?你怎么能不好好的保护着她?”
在装饰得喜庆的房间里,袁母一边擦着眼泪,一边把袁芳的手放在我哥手上的画面历历在目,那时的她即欢喜又不舍,是一个母亲见证自己女儿幸福出嫁时的纠结惆怅与欣喜。
意外发生得太突然,没有谁预料到,就连在场的人也未必有看清楚一瞬间发生的意外的,我哥又怎么可能来得及?
可他不解释,不辩驳,甚至连一点躲开袁母一拳拳打在他身上的手的意思都没有,眼神很空洞,面无表情得像没了灵魂。唯一能证明他活着的,是伫立不倒的身躯和红得凶猛的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