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王欢从高小义的身上摸出了一把装满子弹的93自动手枪,两个按满子弹的弹夹,一把警用格斗匕首。
又用脚丈量了一下高小义的身高,感觉跟自己差不多高矮,于是脱下高小义的作战服,将裤子和靴子穿在了自己的身上;而高小义的衣服因为中过几弹,一些地方被打烂了,王欢并没有将其脱下来,而是走到贾亮的身边,拔了他的作战服和防弹战术背心。
换了一身特p反恐装备的王欢正了正头上的凯夫拉反弹头盔,系上下巴处的系带,原地跳了跳,伸腿伸脚打了几拳,感觉是相当的不错。
“不愧是精英的装备,纳税人的钱没白花!”王欢暗自赞叹道。
将缴获的两把93自动手枪按满子弹,关上保险后插入大腿处的枪套,然后站直,双手下垂,心中暗自喊了声:
“射击手,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另一个声音回答。
于是,只见黑夜中两只完美无缺的玉手如闪电般迅速拔枪,抬枪,扣扳机,整套动作酣畅淋漓,迅捷无比,如果有人计时的话,肯定会吃惊的发现:
竟然还不到0.02秒。
王欢的两个食指穿进手枪的机括,手腕一震,耍了耍枪花。刚才点杀高小义的7枪,让王欢对93手枪的后座力已经完全适应了,对于整个枪的控制,也达到了一般人即便练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高度。他想,如果现在面对高小义再来一次的话,那么他百分之百的有那个信心可以一枪暴其头。
毕竟,与控制一把小而薄的飞刀相比,握住枪直接扣扳机的难度要小得多得多。
甚觉满意的王欢把两只枪插回枪套。4个弹夹则放入胸口战术背心的口袋内,3个满弹匣,一个只剩下了2发。
于是,到目前为止,王欢有了3把93手枪(含装满子弹的弹匣),6个备用弹匣,其中5个全满,一个还剩2发,共计子弹122发。
最后王欢拾起了从外面捡到的警用狙击弩和88狙击步枪。狙击弩是个好东西,可以百米之内杀人于无形。但王欢手中已经有了50米内例无虚发的飞刀,那么狙击弩的用处对他来说就有些画蛇添足了,而且太大,不便于携带,弩箭也不容易补充。于是,王欢放弃了将狙击弩带走的打算。
而88狙击步枪王欢就不打算放过了。这可是个好东西,七八百米外可取人首级,一般人哪里有可能搞到手?所以,虽然笨重,备用弹药也只有20发,给王欢带来不少负担,他还是决定带着这把远程武器。至少,当后面的追踪者得知他手中有了狙击枪,会让他们更加顾忌不是?
刚才的枪战,前后十几声枪响,让王欢明白,肯定会引起地上两人同伙的注意。五顶帐篷,他可不认为会只住了地上这两个。至于为什么只有这两人跟到了这边,那肯定是几人分头追击去了。
王欢并不知道地上两人的同伙是什么时候分开追击自己的,现在距离自己还有多远。所以,在将两人里里外外全部搜刮了一遍之后,他决定马上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虽然现在才是深夜12点,夜间行路多有不便,但为了以防万一,离开,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不过,在离开之前,王欢做了些收尾的工作。首先是将高小义和贾亮二人的尸首拖出洞外,从半山腰滚下山去,然后搬开小洞前的石头,给银毛小狗留出通道。虽然对已经死去的两人没有什么好感,但作为同类,王欢还是不想两人的尸首被银毛小狗归家的父母吃掉。
最后,在离开之前,王欢用树枝、杂草将山洞挡个严实,避免有人从外面发现,给银毛小狗带来无妄之灾。
做完了这一切之后,王欢背上背包,看了看腕表上的指南针,继续朝着神农架的深处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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