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瑜养的鹦鹉绝对和她本人一样,喜好美色,花痴的过分。
俞墨一个冰冷的眼神扫过去,那只犯错的白毛鹦鹉默默低下头,轻轻哀嚎着。
白日里,一个陌生的男人在宋子瑜家呆了许久,出来后,竟有只鹦鹉去送他。后来,他只是出来逛逛,那只鹦鹉兴奋的冲他叫。他将其理解为挑衅,而那只鹦鹉真的做了一件挑衅他的事情。
俞墨的手有点抖,睨了一眼地板上被束缚住爪子的鹦鹉,转过身又进浴室洗头了。
终于,费了几乎整瓶的洗发露,他的神经才得到舒缓,拿着闲暇时拟好的“协议”,他勾起唇角,抓着那只鹦鹉去敲宋子瑜的门。
等待中,那惺忪的睡眼呈现在他面前。他皱着眉,难道她就是穿着睡衣接见那个陌生的男人么?一股莫名的生气滋涌而出。俞墨盯着宋子瑜那乍泄的春光,眼睛里眯起危险的弧度。
宋子瑜的反应在他的意料之中,然而又有些意料之外。她对于那只鹦鹉的感情,似乎深到了一种,怎么说呢,那只鹦鹉在她的心中不是宠物已然是亲人的地位了。
宋子瑜言辞激动,而他,却游刃有余,直到,她咬了他。
“那个我……”宋子瑜惊慌的推开他的手,一脸担忧的看着他。
“我流血了。”俞墨望着她那双小鹿般的眼睛,在清澈中找到了他的面容。淡淡丢给他一句话,心中却有些愉悦。
一直没想好怎么让鱼上钩,却因为她的冲动,这无饵,鱼也是可以上钩的。
“我知道,可是这是你弄的,要是你不抬手的话,其实根本就不会发生……”宋子瑜试图解释,恐怕她不明白,所有的解释在一个律师面前都无济于事。
只要他认准你是错的,那么所有的证据以及矛头都会指向你。
“我流血了。”俞墨的语气说不出的轻快,一切的发展,正和他意。
随便拿出一条律例,宋子瑜果然又是后悔又是懊恼,最后无力的让他进了她家,给他处理伤口。
而当协议拿出的时候,宋子瑜的表情更让他满意了。
她果真是条笨鱼,不懂引狼入室这个词么?
邻居这个词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最好的诠释。他们的见面一次次加多,而她逗比的形象在他心里也一点一点汇聚。有时候在律所,接了电话无意识的想到她,嘴角都会浮现笑容,让小刘以及其他同事以为他在谈恋爱。
——
“俞墨,俞墨……”他刚出了律所,就有一名女子追了过来。
那名女子穿着范思哲干练的女装,妆容也是打理的一丝不苟。比起那位在家时经常穿着睡衣,走廊里叼着杆签字笔逛来逛去,毫无形象可言的宋子瑜要有气质多了。
只是,这名女子的美丽是修饰过得,还是宋子瑜那条笨鱼看起来舒服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