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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25)

“这个可以。”小毛打了个哈欠,又在计算机上操作起来,过了几分钟,他凑近屏幕,逐字念道,“西郊路176号—2,是家麦当劳餐厅。”

杨学武拉上小毛立刻起身,同时让110指挥中心派两名在附近的巡警一同前往。

尽管距离发帖时间已经足足过了五个多小时,杨学武还是想去那里看看。二十分钟后,四个人在那家麦当劳餐厅门口集合,立刻入店查看。

餐厅里只有两个用餐的顾客。杨学武安排那两个巡警逐一核对他们的身份,自己则拉着小毛进了后厨。店里共有六名工作人员,两男四女,其中一名稍年长的男子是本店的店长。他矢口否认曾用店内的电脑发过投票帖,小毛对电脑进行检查后,证实了店长的说法。

此时,巡警对那两名顾客的身份查验也已经完毕,没发现可疑情况。杨学武心生疑虑,难道找错了地方?小毛倒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他指指墙角的无线路由器说道:“发帖人应该用了店里的无线网络。”

据店长介绍,这家通宵营业的餐厅为了方便顾客,特意在店里设置了无线网络,以供客人在用餐的时候也能上网娱乐。杨学武在餐厅里四下观察了一下,很快就发现门旁的天花板上装有监控摄像头。他立刻要求查看店内的监控录像。在店长的配合下,监控录像很快被调取出来。杨学武让小毛把录像的时间选取在发帖前后,共发现店里有顾客九人,但是没有携带笔记本电脑的,低头查看手机的倒是有五个。杨学武指示店长把录像暂时封存,回局里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行扣押。

小毛觉得发帖人未必在这几名顾客之中,因为无线网络的覆盖力完全可以透过墙壁,发帖人站在与麦当劳餐厅一墙之隔的街道上上网发帖,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

处理完毕,杨学武看看跟着自己忙活了半天的三个伙计,买了几包炸鸡分给他们。两名巡警推脱了几下,就带着纸包回去了。值了一宿夜班的小毛则坐在车里,大口吃起来。

此时已是天色微明,街边的行人也渐渐多起来。杨学武靠着警车抽了一根烟,最后还是不情愿地拨通了方木的电话。

方木第一时间赶到了市局,在麦当劳餐厅提取到的录像带恰好也同时送到。查看了几遍录像后,方木就肯定发帖人并不在那五人之中。因为从动作来看,其中三个人明显仅在浏览,而非写字。其余两人虽然有长时间操作手机的动作,但看年龄和衣着,应该是附近中学的学生。

杨学武想了想,说道:“如果发帖人事先把文档存在邮箱里,再粘贴到网站上呢?同样也不需要有写字及按键的动作。”

方木摇摇头,指指录像画面说道:“这几个人,都没有掩盖自己外貌特征的任何行为。如果他能想到用无线网络,而不留下固定ip地址的话,就不可能不考虑监控视频带来的风险。”

换句话来说,方木的意见和小毛一样,发帖人当时应该就位于麦当劳餐厅之外,利用覆盖过来的wifi信号上网发帖。

遗憾的是,那条路上并没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所以,对发帖人的其他情况依旧一无所知。

方木问小毛:“发帖人使用的电子设备是否还在继续连接网络?”

“没有。”小毛摇摇头,“我们一直在监控这台设备。发帖后,它就断开网络了。”

这是一个明显要掩盖自己身份和位置的行为。

而那个投票帖,依旧处于在线论坛的首页。早上八点之后,访问论坛的用户开始激增,投票人数已达3445人,从投票结果来看,九成以上的网友都选择了“3”。

无良判决再次拉低道德底线,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法官”、“齐媛案”、“判决”这几个词让方木感到似曾相识。他抬头看看杨学武,后者显然已经对他的疑问心领神会。

“就是那个案子。”杨学武抬手指指投票帖题目下的网页链接,“都在这里了。”

打开网页链接,是“c市信息港”网站对不久前发生的一起民事案件所做的新闻专题,包括案发始末、当事人资料以及庭审、宣判的整个过程。发帖人似乎想让网民先了解本案的具体情况再投票,看上去还有一丝客观公正的味道。

案件发生在今年9月初,一名67岁的胡姓老太乘坐208路公共汽车前往南京街,下车的时候,被身后急于下车的乘客撞倒。另一名也在本站下车的女乘客齐媛(女,20岁,c市税务学院会计系大三学生)见状,急忙将胡老太搀扶起来。此刻,撞人的乘客已经不知所踪。胡老太起身后,感到右臂和腰部疼痛难忍。公交车随即开走,其余乘客也无人伸以援手。齐媛在征求胡老太意见后,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待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方才离开。

不料几日后,齐媛忽然接到了来自胡老太的儿子熊某的电话,得知胡老太已被诊断为右前臂尺骨骨折,右侧胯骨骨裂。不过,熊某来电的意图并不是对齐媛表示感谢,而是要求齐媛赔偿医疗费用、营养费用、精神损失等共计12万元。齐媛大为吃惊,忙追问对方索赔的理由。熊某答曰,胡老太认为正是齐媛撞倒了自己。

从救人者一下子沦为撞人者。气愤、委屈之余,齐媛断然拒绝了熊某的索赔要求。不过,事情并未就此偃旗息鼓。五天后,齐媛接到了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的传票,胡老太将齐媛告上了法庭。

只能应诉的齐媛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找到了c市公交公司208路车队,要求案发时当班的司机为自己提供证词,以证清白。公交司机以没看到事发经过为由拒绝作证。眼见开庭日期渐近,绝望中的齐媛只得求助于新闻媒体。

c市电视台新闻栏目及本地的多家媒体对齐媛进行了采访。齐媛坚称自己是做好事,而不是撞人者。在讲述整个事发经过之后,齐媛还通过电视节目,恳请当天的目击者能为自己出庭作证,如果撞人者肯出来承担责任,则再好不过。

镜头中,已明显消瘦的女孩委屈万分,声泪俱下地恳求当天在场的好心人能还自己一个清白。观者无不动容。然而,几天过后,拨打电视台公布的热线电话的观众倒是不少,但都是表达愤怒心情的,愿意作证的目击者仍然没有出现,至于真正的撞人者更是杳无音信。

这是一个让人不得不承认的现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已经是大多数人的生活信条。

女孩不甘心,来到事发地点,打出横幅寻找目击证人。然而,围观者大多表达出同情和愤怒,甚至还有当场捐款的,就是无人愿为齐媛作证。

而原告胡老太一方则始终拒绝接受采访,声称一切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今年10月,备受媒体和民众关注的齐媛案在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开庭审理。庭上,原告胡老太一口咬定是齐媛撞倒了自己。拿不出证据的被告齐媛则百口莫辩。当时询问胡老太的一句“大娘你没事吧?”也被原告认为是齐媛承认撞人的证据。庭审结束前,主审法官任川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原告胡老太表示同意,被告齐媛则坚决拒绝调解。庭审当日,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据媒体报道,当原告一方走出法院时,遭到院外民众的围堵和辱骂。胡老太在儿子熊某的搀扶下,狼狈不堪地上了一辆出租车。当司机得知这两位乘客就是齐媛案的原告时,当即表示拒载。胡老太和儿子只得再次躲进法院,待人群散尽后才敢出门回家。

一个月后,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做出判决: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齐媛撞倒了胡老太,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故判决齐媛承担40%的民事责任,判赔胡老太各种费用共计四万八千元。判决书经媒体公开后,刚刚淡出公众视野的齐媛案再次引发市民的热议。这一次,则将矛头直指做出判决的法院及主审法官任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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