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该清淡点。我想想,你大概吃不下,自作主张给你弄了这些,你试试看怎么样,不好我去隔壁饭馆子让他们重新炒些小菜过来。”许诺看着她的双眼,如水,非常柔,让杨彩全身舒坦的不得了。
她不自觉的沉浸在许诺的眸子里,“这样很好了,我很喜欢。”
“那就好。”
许诺微不可查的松了口气。将一把不锈钢,长柄的汤匙放到杨彩的手中。这把汤匙,很普通,没有任何的花纹,是杨彩逛超市的时候,买下来的。她很爱买汤匙,大的,小的,圆的,椭圆的,各种各样,唯独这一把,她几乎餐餐都用着。从初中买回来后,一直到今天,到哪儿都不忘带着。
说念旧吧,同一时间买回来的汤匙,她看也不看一眼,仍在那里,被空气氧化的表面都生出了一层膜。说专一吧,也不见得,在外面吃饭的时候,汤匙的柄够长,她也能吃的好好的,用的同样利索。
她只是认定了。认定了一样东西,便不会轻易的改了。
这一点儿,许诺比任何人都清楚。
杨彩吃饭,不喜欢用筷子,久而久之,也不大会用了。但她汤匙用的跟自己的手似地。吃个鸡腿,在不用手的情况下,别人拿筷子,不一定能把上头的肉剔干净,杨彩用汤匙就可以了。
很多人说她厉害,她总是笑笑,习惯了。
是啊,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