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噼里啪啦地下了一夜,本以为今天早上起床后可以带着秦永出去走走,但是看眼下的境况,这个计划似乎要泡汤了。
来到乡下已经好几个月了,天气转暖,心情也跟着好了不少。
现在是暮春时节,这样的滂沱大雨,带来的却是阵阵冷风,间或有缕缕寒气,气温骤降,竟与严冬无差别。
起床后打开窗帘瞧了瞧外面的情况,坐落在竹林丛里的楼阁外被雨水给洗刷透彻了,小径两旁的黄泥也泡得软软的,有些漫过路旁的草丛□,零零星星地溅在水泥路面上,却意外地没有给人污秽和不愉快。
将帘子卷好,熊誉彰回头看了看还在熟睡的人,轻手轻脚地走出了房间,来到楼下准备早餐。
乡下的房子没有城市里那么奢华,却是简陋不失温馨,饮水也是山中泉水,洁净甘甜。最主要的是,这里的空气好,环境安宁,周围的邻居都是些年迈的老人,对从娱乐圈逃离出来的他们完全没有概念,适合秦永养身体,也适合他自己。
每个星期的周一和周四都是秦永接受治疗的时间,今天正好是星期三,计划着带他出去透透气,但是看这天气,显然呆在家里更合适。
再次暗暗叹了口气,熊誉彰这才走进卫生间,洗漱完毕之后就去了厨房,开始煮早餐。
其实这样的生活很恬静,没有人打扰,也没有人刻意刁难,更不存在什么算计和被算计。
前提是如果秦永能够每时每刻都认得他……
将鸡蛋煎好油条炸好豆浆煮熟之后,熊誉彰便脱掉了围裙,去掉身上的油烟之后才回到楼上,打算叫醒秦永,两人一起吃早餐。
可是待他推开门的那一刻,眼前所见十足让他傻了眼。
“阿永,你在干嘛!”
熊誉彰站在门口目瞪口呆,许久之后才大喊出口。
秦永松披了件松松垮垮的睡衣在身上,白色的面料上沾满了鲜红的液体,泛着光的木质地板上也嗒嗒地流了好几滩,看起来触目惊心。
闻言,秦永僵硬地转过身,嘴角模糊一片,白净的皮肤已经尽数被这抹可怖的红色给侵占,黏稠的液体正顺着细薄的下巴流淌而下,手上也是一片模糊,堪堪的叫人胆寒。
熊誉彰脑子一闪,双腿差点软了下去,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过去,一把扶住跪坐在地上之人的肩膀,声音颤抖嘶哑:“你都做了些什么!”指尖不受控地触在了那张污秽不堪的脸上,黏糊糊的液体粘在指尖,迫得他的心跳陡然加速。
秦永愣了愣,好久之后才转动了一下眼珠子,呆呆地望着他,憨厚一笑:“酸的。”说罢伸出舌头,大力舔了舔嘴角的鲜红黏稠液体。
熊誉彰怔住,冷静下来之后才凑上去闻了闻他身上的味道,余光瞥见他身后的一个番茄酱玻璃瓶,不由重重地松了口气。
“阿永,早餐做好了,去洗脸,然后我们一起吃早餐。”找来纸巾替他擦掉脸上的番茄酱,一边给他脱弄得脏兮兮的睡衣,嘴里的话万分柔和。
秦永的精神不复过去的明细,即使偶尔能够想起个什么,但也是很快就忘记了,记得最多的,就是对眼前这个面容祥和的男人的回忆。不过在近两周的情况来看,似乎连对熊誉彰的记忆都变得少了起来。
对于他的这种情况,医生也没有做过多的解说,只道他的精神刺激很大,需要静养才能调和。
说白了,时间才是他的治愈良药。
匀称健硕的身体在这几个月的磨合中变得消瘦了起来,换好了简便的衬衣后,秦永噙着几分傻几分茫然的笑容去了洗手间,留下熊誉彰慢慢收拾凌乱不堪的卧室。
已经过去三四个月了,秦永的精神状况依然,想不起过去的那些事,除了每天照顾他的熊誉彰,谁都不认识,也不愿去接触外面的人,包括每周替他治疗的医生,在他精神不佳的时候都会遭到莫名的排斥。
回想起以前,还真有种往事如烟的错觉。谁能想得到,第一次见面就结了怨的人,会在后来成为死生契阔的伴侣?谁又想得到,曾经心思复杂抱负远大的人,会变成今天这副浑浑噩噩的模样?
六年前初次在光华见面的时候,秦永还是个刚刚出道的新人,在媒体上不熟,荧屏上更是鲜少见到。饶是如此,可他的性子还是比较烈,又或许这跟他的经纪人是belle有关?
记忆里,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一大早熊誉彰接到通知后就来到了光华,后来下楼的时候因为在细看手中的那份签约合同,便没有注意前方,在十楼楼梯口的拐角处,不小心将端着一杯热咖啡的秦永给撞了下去。
滚烫的褐色液体浇在薄如纸片的白色衬衣上,胸前很快就被烫红,加之摔下去的那一下,更是叫后背的根根骨头撞得咔咔作响,疼痛入心。
当时熊誉彰是真的给吓坏了,刚刚被公司录用,高兴之余忘了顾及四周,若是因此而背上了法律条款,真真的划不来。
——他进入演艺圈是因为他的叔叔在娱乐圈,手头人脉很广,给他做些铺垫根本不成问题。但若是还没有进这个圈子就惹了麻烦,那可就真的麻烦了。
心里有些担忧,但庆幸的是秦永的腰仅被楼梯给磕破了一块皮,其余基本无大碍。
本来很小的一件事,上点药也就过去了,但是秦永却跟发了疯似的扯住熊誉彰不放,双手捏住他的腮帮子,样子极其凶恶,有种不剥了对方的皮誓不罢休的意思,好在最后belle制止了秦永才不至于将这事闹得人尽皆知。
当时秦永给熊誉彰的感觉就是太轻狂了,飞扬跋扈目中无人。明明只是个小明星,脾气竟跟个大腕儿相差无几,可以为了一件小事记恨老久。因此第一印象很差,心里想着以后见到了他,有多远躲多远。
最好是再也不见。
后来的这一年里,秦永的演艺事业风生水起,名声也由一开始的默默无闻变成了后来的声名大噪,就算不刻意去想那张飞扬跋扈的脸,也会在不经意间看到,譬如广告、大街小巷的宣传海报以及在公司的活跃度。
同在一个屋檐下,要想不碰面,这种可能性很小,即使光华很大,可是该遇上的,怎么躲都躲不了。
不久后,内部就有传言belle不再做经纪人了,那些名声不是特别大的经纪人都开始盘算着如何把秦永这颗大树挖到自己家来,觉得自己挖不到的就开始下赌注,猜猜谁会成为大明星的下一任经纪人。
公司里所有知名的经纪人都被猜了个遍,但是谁都没有猜到,上面传下话来,秦永的新经纪人,会是有能力但却没有多少经验的熊誉彰。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个道理还真不是吹出来的。
上一次的咖啡事件让熊誉彰没怎么忘怀,或者说是记忆犹新。不过在他想来,这个突然走红的大明星应该很忙,没有时间去记那件谈不上大事的事,便没有刻意表现出惊讶,很是随和地将公司的方案交到了秦永的手里,谈不上谦卑,但是很恭敬。
秦永接过他递给的那一张纸,看也不看就仍在了一旁,渐渐逼近,一把捞起他的衣领,很是得意地笑了笑:“好巧啊,你居然是我的新经纪人。”
熊誉彰的性子算得上是比较沉稳和淡然的,本该不紧不慢地剥开那只承载了些许怒意和作弄之意的手,但是气血冲上了脑袋,神经被控制了,出口的居然是一声冷笑:“好巧啊,目中无人的大明星。”
第一次相遇很不愉快,第二次相遇亦如是。秦永比较会嘲笑人,熊誉彰是个职业的经纪人,嘴皮子也不赖,两人你一言我一句的,双目怒红,倒是在办公室磨合了好几个小时——不,是吵了好几个小时。
两人虽然不是特别和,私下里只要某一方有时间,就会逮住这个机会不放去冷嘲热讽对方一番,哪怕对方忙得死去活来。
冤家,十足的冤家,不过在工作上两人却是很有默契,配合得一丝不苟,彼此的事业很快就上升了。
后来熊誉彰通过许多门道才弄清楚为何秦永会因为那杯咖啡对他凶——那件衣服,是他用踏入娱乐圈后的第一桶金买来的,不是很贵,但是意义非常。
咖啡泼在纯白的衣服上,想也不用想就知道是洗不掉的。
带着满心的愧疚,熊誉彰找到了那件衣服的牌子和型号,买了件一模一样的,像是施舍一样丢到了秦永的手里,咬咬牙,还是说了句对不起。
以为凭着秦永的性子会将那件衣服反手丢在熊誉彰的脸上,并且回敬他一句“谁稀罕”啊,但是奇怪的是,他没有这样做,反而因为那件衣服,两人斗嘴的次数少了,尴尬的日子倒是多了不少,直到几个月后熊誉彰被查出心脏有问题时,秦永才表现出自己对他的在乎。
男人对男人的感情有些耻于说出口,熊誉彰觉得自己是个异类,偏偏又碰上了秦永这个异类,纠结了很久,终是接受了那个家伙的感情。
秦永对熊誉彰是真心的,很真很真的那种。为了他的病,可以做任何事。
一次偶然,他无意中得知了季楠那个干儿子的血型,脑子不知道怎么转的,突然就升起了一个很恶毒的念头——换心。
这个可能有违科学,但是只要血型相符,就一定不会有什么大的反应,而且听人说,坏掉的心脏在健康的身体里可以自动修复,只要稍加调养,就能保住两个人的命。
一旦涌出了这个念头,想要打消掉,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所以,为了实现这个可怕的愿望,秦永甘身为季楠的情人,而所有的一切,都只为了得到柳希然的那颗心。
其实这事熊誉彰一直都不知道,他所能看见的,就是对自己说了动人的情话的人,在他所看不到的地方和那个金牌制作人暧昧不清。
面对这样的情况,他所能想到的第一反应就是和秦永断绝现在的关系,从此各不相干,爱和谁在一起就和谁在一起。
但是当他把那话说出口时,秦永居然没有意料之中的果断决绝,而是红了双眼。
“誉彰,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我在乎你,所以希望你能好好地活着。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只希望你不要离开我……也不要嫌弃我。”
——不管多少年过去之后,这几句话,都深刻地印在熊誉彰的脑海里,消不掉,也忘不了。
他知道秦永很忙,但不管再忙,都会抽出时间给他找医生,这份关心,是做不了假的。
有时候想想,又觉得自己挺窝囊的,明明是自己的人,但却总和别的男人亲亲我我,却还要做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这样的事情,谁愿意接受?
他以为,这种感情不是爱情。
直到不久后熊誉彰才知道,秦永之所以和季楠好,其目的却是柳希然的那颗心。
得知这个消息后,内心的诧异足以汇成一缕瘴气,将本就不怎么健好的心脏狠狠地浇灌一遍。
换心这件事,光是听起来就很疯狂了,更何况要在他的身上来实施!弄不好就会出人命的啊!
他阻止秦永,尽了全力地去阻止,但是秦永就跟着了魔一样坚定自己的抉择,给他找了许多换心的资料来看,一个劲儿地保证不会伤害柳希然,等他的病好了之后两个人就一起离开娱乐圈,过上神仙眷侣的生活。
人性本恶,这个对于熊誉彰来说也是一样的。他害怕秦永做了有违法律和道德的事,可是更多的却是在乎对方口中的“神仙眷侣”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