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其实只需要一个契机。
例如萧曼吟对着自己这边的人耳提面命几句,全场几乎过半的名媛们都会知道一条爆炸性的消息,那就是凌衍森的前妻,栾城三年前臭名昭著的绑架未遂案件的主人公,段清妩竟然来到了现场。
当这条爆炸性的新闻在大家的耳朵里进出时,全场无聊的观众就像突然间找到了今晚的消遣那般,目光四处逡巡着。而暴风雨之前的诡异般的宁静。
傻傻的清妩却只以为是好的征兆,她算着时间,宴会过了三分之一了,宾客们从开始的雀跃到了中场的死气沉沉,那就意味着,她很有可能能够寻找到机会开溜。
但是老天没有帮她。事情的起因很简单。
她刚端着托盘低着脑袋从壁柱后绕出来,因为躲起来太久,担心那个胖女人就专门盯着她,所以也要时不时出来晃悠一下的。但出来后,她就再没有机会躲回硕大的壁柱后。
在人群中晃悠着,托盘的重量渐渐减轻,有宾客拿酒也有宾客放空了的酒杯。抬眸看了看托盘里,直到盛满液体的酒杯都变成了空杯,清妩看了看,回忆着刚才统一放空高脚杯的地方在宴会厅另一侧,想要过去,就必须穿越重重人障。
刚跨出第一步,肩膀就被人紧紧攥住。她死命地闭了闭眼眼睛,提着气不敢呼出来,祈祷不是那个胖女人。等了等,手没放开。这就意味着她孱弱的力气没办法支撑着躯干往前走。那么,她就只能回头。
富丽堂皇的光线下,肩膀上稳稳抓住她骨架的那只手漂亮到刺眼,皮肤是精致的白皙,指节是保养得宜的纤细又长。还有丝丝优雅的香气。
这是女人的手。
清妩夹着自己过分惊悚的心跳往上看过去,当看到一张俏丽跋扈却又陌生的脸庞时,吊在半空中的心着了地。
“这位小姐,不好意思,托盘里没有酒了,请你稍等。”清妩看见她手里没有酒杯,便这么揣测着,梗着脖子,使得细若蚊吟的声音让人听起来尽量粗犷些。
虽然收效甚微,但好在那个女人听懂了。只是,那张一看就动过刀子的尖尖的巴掌脸上,酒窝深陷的弧度多少有些不怀好意。
脚下镶嵌满水钻的高跟鞋往清妩的脚边挪动,身体贴过来,“我怎么看你这么眼熟呢?”
清妩一张脸顿时煞白,身体本就硬邦邦的,此刻看起来,比石膏堆聚的雕塑更糟糕。
年轻女人的这句话说的不大不小,却成功引来了周围至少五到十个人饶有兴致的目光。
清妩感觉周围很快空出小小的一个圆圈。她无处可逃了。
“瑾童,你方才说她眼熟?”左侧一个千金小姐颠了颠杯中酒红色的高贵的液体,果冻般的唇弯了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