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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大唐贞观第一逍遥王 > 第二零五章 大生意(3000字章节)

第二零五章 大生意(3000字章节)

而李慕云能把价格谈到一万三,这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想,毕竟在开始的时候他的打算是一万贯就可以出手。

所以当唐俭问他如何的时候,李慕云笑着举起了杯子:“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唐俭见李慕云答应了,脸上同样露出了笑容,学着他的样子拿起杯子,两人遥遥一敬,将酒一饮而尽。

要知道,自有唐开始,军方对战马的需求便十分庞大,甚至可以说武德和贞观初期,大唐一直就缺马。

所以贞观时期战马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一匹能上战场的战马,往往要十贯左右才能买到。

当然,也有两到三贯就能买下的马,不过那都是挽马,用来拉车什么的还行,至于说上战场还是不要想了,不说能不能驼动穿着铠甲的骑兵,能听到战鼓声不尿就算是好的。

而正是因为贞观时期的大唐对战马的无限渴望,这一时期也是中原马匹最多的时期,就马匹与人口的比例来说,除了蒙元帝国那一段,基本可以说是华夏大地上下五千年比例最高的一朝。

所以这六千匹战马,别看唐俭为此付出了一万三千贯,可是当他把这些战马转手一卖,立刻就是六万贯的入帐。

虽然这些钱不是全部都归唐俭,他还要与其他人分润,但到了最后能落到他手里的,怎么也有七八千贯钱。

在些钱在贞观初期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了,按照当时与理代的物价比例来算。

当时是斗米四文,也就是十二点五斤米,卖四文钱。

而现代一斤米则要两块五左右,换算下来,贞观初其的四文钱几乎等于现在的三十元。

同样的比例,贞观初期的一贯钱基本上就等于现在的七千五百元,一匹战马十贯,也就是相当于后世的七万五千块,正好是一辆普通家用车的价格。

而如果唐俭这次的收益在七千贯左右的话,换成后世的软妹币,基本上等于五百万左右。

跑一趟县城,喝一顿酒,净入五百万,而且大唐还没有个人所得税这个概念,同样也没有官员不得经商这个制度,也就是说,五百万就是五百万,一份不少。

有了这么大的一笔收入,别说李慕云把他丢在县衙一天没有理他,就是丢十天八天,唐俭也不会介意。

而李慕云其实也不傻,同样的帐目他早就算的清清楚楚,一万三千贯钱,几乎等于后世的一千万,这其中不用他操任何的心,不用管这些马都卖给谁了,也不用管如何分钱,简简单单赚到一千万已经不错了,再多估计就要被人惦记了。

就算是有捡来的老头儿,帮自己顶着,可老头儿总有死的那一天吧,按照正常人的思维,那老头儿一定比他死的早,万一这老头儿死了的话,他总不能做一个万人恨。

所以他宁可少赚一点,将大部分的利润都分出去,大家一起发财,谁也不会吃亏,这才是正经的生意之道。

“慕云啊……”酒过三旬,菜过五味,唐俭笑着说道:“逍遥候不介意我这么称呼你吧?”

“莒国公说来乃是前辈,如此称呼是看的起晚辈,在下如何会介意。”花花桥子人人抬,李慕云现在差的就是和这些大人物拉上关系,所以他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装犊子。

“呵呵,你小子,程咬金那老货说你沾上毛比猴儿都精,看来果然没有说错。”唐俭这个时候喝的也有些高了,嘴上也开始没有把门的了。

而李慕云却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赔着笑说道:“那是程叔叔看的起晚辈!”

“成,你小子会说话!仁义!只要不行差踏错,将来必能出人头地!”唐俭哈哈大笑着说道。

“唐叔叔抬爱不,借您的吉言,若将来真能出人头地,必不忘唐叔叔今日点拨之恩!”李承乾打蛇随棍上,借着唐俭的话,顺势攀上了关系。

反正他刚刚已经跟程咬金叫了叔叔,现在称唐俭为叔叔,其实也并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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