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是:
有一人问好友:当一个世家的公子与当受封的贵族,哪一种比较快乐?
友人答曰:当然是当公子比较快乐,因为当贵族的一般都是年龄比较高,就算是想乐呵也乐呵不了几年了,而且还要为国为民,所以说来还是当少年公子比较快乐,什么都不用管不说,还有一群打手跟着。
问话之人一听,觉得十分有道理,于是连忙跑到书店买了好多书拿回家中给自己老子读,打算等自家老子封了爵位,自己好跟着享福。
李慕云虽然不知道这故事,但他正在折腾的事情却与那提出问题的人毫无二致。
在他看来等山寨建好了,寨子里所有的事务最好都由半路捡来的小老头儿来管理,反正那些护卫都是他的手下,都会听从他的调遣。
而且这小老头儿在官府中还有些势力,估计只要不惹出大事儿,一般不会有官兵来围剿。
至于他李慕云,只要享受老头儿带来的便利就好。
到时候带着三五个狗腿子没事儿到山阴县溜达一圈,看看满大街的大姑娘,小媳妇,高兴了再抢一两个上山,体验一下当恶霸的乐趣,岂不快哉。
可是现在一看,似乎那半路捡来的小老头儿和他有着一样的打算,竟然任嘛不管,把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他。
老李渊明显看出了李慕云眼中的失望,哼了一声说道:“怎么?你小子莫非是想要反悔?要知道,嚷着上山的是你,带头去打劫富户的也是你,制定发展计划的还是你,老夫也是被你强拐上山落草的。”
“哎哎哎,老头儿,你,你怎么不讲道理呢!”李慕云本就在郁闷,听完老李渊的话之后几乎没从地上跳起来。
“老夫怎么不讲道理了?你要人老夫给你人了,你要寨子老夫也给你寨子了,像老夫这么好的爹,你小子就算是打着灯笼都找不着。”李渊瞥了有些气极败坏的李慕云一眼,又给他加了把火:“如果你小子再想偷懒信不信老夫马上就去告官,拉你进官府打你板子!”
得,这下怕是讲不出道理了!李慕云气的一屁股坐到地上,郁闷的在地上画圈儿。
老李渊则是一脸得意,就算打死他,他也不会说李慕云丢的那个裤衩子正穿在他的身上。
僵持半晌,李渊见李慕云依旧没有起来的意思,便从地上捡了一个小石子丢他,等他回过头才问道:“昨天你是用什么弄死那个辛大成的,拿出来看看!”
“一把刀而已,有啥可看的?”李慕云漫不经心的说道。
“刀?”李渊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李慕云,却没发现他身上哪里会藏着一把刀,忍不住问道:“在哪里?”
“嘿嘿……保密!”李慕云嘿嘿怪笑着,从地上站起来,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多了一把薄如蝉翼的短刀,阳光下黝黑的刀身泛着乌光,一看便是属于杀人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