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晋知道出版社的意图,他们看中《哈利·波特》是儿童一类的书籍,假如可以把版权买到手,他们完全可以改编为漫话,相信在儿童群体之中,会有很大的销量吧。
但是,美利坚国的商人一向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他们不可能只为了一个漫话版权,而是要全部版权,不管是认为其他的版权都没有价值,可谁又能见得,现在不值钱,以后就不值钱呢。
指不定到时候漫话卖得好,就有电影公司找上门来,改编为电影,还有其他许多周边的东西,那可都是需要有版权在手的,所以说,其价值不可限量。
然而,他们的美梦做得不错,只可惜遇到了付晋这个从地球来的重生者,他知道《哈利·波特》的价值,自然不可能随随便便卖掉版权。
于是,付晋提出了合作的意向,大概的内容就是他自费出版,包括所有的开销,但是需要用到出版社的销售渠道,也挂靠在出版社的名义上出版,然后让利一成。
无本生意,这绝对是无本生意,不管是《哈利·波特》出版之后能不能卖得动,对出版社来说都是有利可图,假如能够大卖,那么出版社的获利更多。
而要是卖不动,出版社也不会损本,反倒是他们旗下的印刷厂接了一笔生意,其中有丰厚的利润。
这不,当付晋让雷克斯把合作的意向传达过去之后,出版社那边很快就有回应,表示愿意合作,不过其中有一些细节需要好好商议一番,故而约见付晋。
对此,付晋心知肚明,他知道出版社的意思,无非就是想要多争取一点利益,在分成上做手脚。
人心不足蛇吞象!
这是付晋对出版社的评价,也忍不住一阵脑火,直接跟雷克斯说,这是他的底纸,不需要再谈的,要是愿意就把合同签好之后送过来给他签字,要是不愿意合作,那他就另找别家。
自费出版,又让利一成,任谁都看得出左右都能赚钱,先不管《哈利·波特》本身的质量,单凭这点就有利可图,这么便宜的事情,谁还会傻傻的拒绝呢。
也正是因为这里面有利可图,付晋手里头掌握着主动权,他才敢这么强硬。
最终出版社还是选择答应,把合同拟好,由负责人签字,然后把合同送到雷克斯的手里,而后出版社进行出版前期的筹备工作之中。
只需要付晋一签字,合同就生效,付晋也没有犹,直接签字,而是先让雷克斯通知出版社印一百万册出来,需要多少钱给打过去。
《哈利·波特》的销量多少,付晋再清楚不过,那怕是第一本,也有数千万的销量,更何况付晋已经决定以他的名义来推广这本小说,那么他的销量想来不会太差,一百万册远远还不够。
但有些事情是不能着急的,那怕是付晋很有信心,可试下水总是难免的。故而,付晋才没有让出版社印太多。
不过总得来说,《哈利·波特》的事情总算是告一段落了,付晋可以把心思放到专辑的制作上来,经过几天时间的熟悉,已经可以录制伴奏,等录完伴奏之后,就可以进入录音阶段。
说到录制伴奏,就不得不提一下那支乐队的事情,有过与付晋的合作经验,现在乐队好很多,他们也非常的勤奋,很努力去学习,水平提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