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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4 金毛

“没有没有,我没有答应……”克莱米摆摆手,他怎么会是那种兽人呢!……不对,“你说什么你的雌性!给我说清楚,伊尔萨斯!”

“如果你有意见的话,可以去广场上挑战我。”伊尔萨斯把手上的火把递给他,转身朝陶蔚道:“阿麽叫你去喝汤。”

“喔!喔喔!”旁边很多人笑着起哄,大家对此都乐见其次,这样陶蔚就不会闹着要走了。

并且克莱米这家伙,成天上蹦下跳的,就需要好好教训一下!兽人们的娱乐项目极少,最爱的就是广场上的搏斗了,遇着不合的见解,或者任何说不通的事情,没什么是一个拳头解决不了的!

陶蔚愣神之后,心底略微复杂,她不清楚伊尔萨斯是为了替她解围还是说真的有意,但这是一个契机。

她跟着伊尔萨斯走了,随行的还有西蒙,她是最开心的人了,“看到阿妮塔的脸了吗?她气死了哈哈哈!”

简直活该啊,部落里的人都知道克里夫不太喜欢伊尔萨斯,但是他的女儿却总想着人家。不过即使没有克里夫这一层,伊尔萨斯也瞧不上她阿妮塔,有什么厉害的嘛,不过是胸上的肉大一点,哼!

西蒙走路都带着轻快,从小都在阿妮塔和秀娜的嘲笑中长大,现在扬眉吐气了,因为刚才打架的时候她趁机踹了两脚!

临进帐篷之前,陶蔚拉住西蒙,“我说要离开是认真的,这个地方不适合盖房子,还有食人族过来。”

“啊?”西蒙挠挠头,什么东西……

“等我决定好再告诉你吧。”陶蔚已经打定主意,说服伊尔萨斯和齐拉姆跟自己一起走,有了他们加入,罕德鲁和奇肯定然不会拒绝。

一来人多相互照应安全点,二来这个部落方位确实不太好,而克里夫只是最次要的因素。

西蒙是个很好的朋友,大大咧咧而又善良,不过她不会去邀请她一起走,毕竟前路未卜,人家还有阿父阿麽在这,她何必多事拉上人去冒险。

进入伊尔萨斯家里,齐拉姆正守在炉子跟前,石锅咕噜咕噜冒着香气,今晚煮的是杂菌肉汤。

前些日子两人去林子带回来的,可惜抵达部落还没歇口气,陶蔚就被逮着去交换丹拉什母女,伊尔萨斯紧随其后,背着的兽皮袋就这么扔下了。

那是他们带回来的哞哞兽腌肉,还有大量半干的菌菇,齐拉姆提回来吃到现在都没吃完。

“陶蔚,快进来。”齐拉姆非常亲切,“看你手臂上还有伤,我这里备着草药呢。”

他们不认识其他的伤药,只有小红花,基本每家都会挖几棵放着,因为外出狩猎采集,受伤是家常便饭。

“谢谢。”陶蔚坐到石床上,这时候的帐篷里面,还不兴什么桌椅一类,只有火堆和石床,外加两个小石墩。

齐拉姆非常喜欢菌菇,晒干后轻巧好储存,煮着吃又鲜美,再没有比这个更方便的食物了。

三人吃东西期间,陶蔚没有问伊尔萨斯的打算,即便心里火急火燎。

直到把龟壳做的饭碗全摞起来,她才道:“你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话?”伊尔萨斯反问。

“……”当然是你的雌性那一句……陶蔚瞪了瞪眼,这样巴巴的问又显得她很在意似的,现在压根没有心思儿女情长好吧,她还想穿回现代呢。

“我要离开乌沙鲁,你觉得怎么样?”

伊尔萨斯尚未作出反应,一旁的齐拉姆先惊跳起来,“陶蔚,这是为什么?!”

伊尔萨斯拍拍自己阿麽的手背,朝陶蔚道:“我很想看看,你说的房子。”

“这话的意思是……你要跟我一起吗?”陶蔚有点小期待,这才是明白人、聪明人嘛!

他点点头,“赤伮族人鼻子灵敏,迟早会发现这里的。”

陶蔚为此叹了口气,没有任何防御措施,就这样把大本营暴露在那些怪物面前,多危险啊。论个体战斗能力来说赤伮族人完胜兽人,因为他们的皮肤更为坚韧,且四肢跟兽人无二,甚至更为灵活。

凯多还在时,陶蔚提议过在部落边缘挖一圈沟渠,用作抵挡小型野兽的屏障,遇着那些厉害的,非要建立围墙不可。不过此处地势太低了,这一切都是空谈。

齐拉姆对他们的决定内心忐忑不安,“克里夫不愿搬走,其实是不知该去哪吧,我们又能去哪呢?”

“先去豹族部落。”

伊尔萨斯显然早就做好的预想,不假思索地就说了出来。

“豹族……听说他们在草原上,是不是很远?”齐拉姆在乌沙鲁很久了,说要离开还有点不舍。

陶蔚对这个世界依旧陌生,外头什么样一无所知,对他的提议无法参与探讨,她想先回去动员罕德鲁和奇肯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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