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他带我去流海城最大的赌场赌博,直到我输得被人用扫把扫地出门为止;他带我去人家的果园偷瓜,还教我哪只瓜好哪只瓜坏,他教我把坏的瓜扔的一地都是,结果被暴怒的主人家放了恶狗愣生生追了好几里路;他带我潜到海里捞珍珠,然后装成穷人把捞上来的珍珠拿到市场上去卖,可一转眼间,又换上王爷的衣服,耀武扬威地用四五倍的价格把人家买来的珍珠再买回来;他教我弯弓射箭,可惜射的不是老鹰,而是人家养的老母鸡和种鸡,可怜的我,陪了整整三两白银不说,还被那个老泼妇吐了一脸的口水;他学我的样,打扮成奇丑无比的样子,然后对着人家大姑娘色迷迷地吹口哨,结果挨了一巴掌的人却是我;他怂恿我偷喝贡酒,从九酝春酒、酃酒、喝到鹤年贡酒,五加皮酒、从枣集美酒、鸿茅酒喝到羊羔美酒、杏花村汾酒,再从菊花酒喝到同盛金烧酒,结果,可怜的紫羽连着照顾了醉鬼一样的我好几天。最最过火的一次,他把我带去了青楼,还为我点了个青涩的青倌,看着我脸红耳赤,手脚都没地方放的模样,他乐不可吱了整个晚上。
总之,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是我从前不曾体验过的,是刺激、精彩、放肆和自由的。他似乎对于对于世俗所谓的道德礼仪有着完全偏执的不屑一顾,什么事情属于伤风败俗,惊世骇俗的,他就怂恿着我去做什么事情。以至于我一个姑娘家饮酒打架、像个大男人一样挽起裤脚在海边摸鱼捉蟹、满山转悠抓鸟猎兔的,变成了常有的事。
他让我玩得很疯,也玩得很忙,忙得完全没有时间想过自己可能会遇到的可悲处境,没有时间去想着怎么样为吴总镖头报仇,没有时间去想着萧慕白,甚至也没有时间去想着姊姊。在他身边,只要我有精力,只我愿意,我完全可以跟着他从早上玩到晚上,再从晚上玩到早上。这样的玩法,简直比听到青阳城外白雀山上的法华寺听主持高僧了空大师讲禅还有用,自从我到了他那儿之后,我竟从来没有再发过恶梦。
这样的日子是愉快而有意义的,只一样,我不能在他面前提个走字。
这让我发现,原来翼安王这个人最大的特色竟是喜怒无常,翻脸比翻书还快。
每次只要我一提及要走哪怕是透露出那么一点儿意思,他不管前一刻笑得有多开心多灿烂,对我有多亲热多关切,下一刻立马就翻脸变得冷酷无情,对我横眉竖眼并且大加刁难。他就有这本事,可以不管在任何场合之下,不管在任何人员面前,只要我敢说个走字,他就立即毫不留情地提及萧慕白和我的“奸情”,还不停地嘲笑我,说我如此急不可耐地想要对萧大庄主投怀送抱,简直就是送货上门,但好歹人家萧庄主是正人君子,怕是不爱这种调调,这断袖之癖可不是每个人消受得起的。
我被他气得七窍生烟,少不得要跟他唇枪舌战一翻,每次不是他被我激得暴跳如雷,发脾气走人,就是我被他气得张牙舞爪地冲上去跟他拼命。最最可恨的是,每次我暴怒之下动手打他,他居然每次都能笑嘻嘻地承受了,活像我雨点般的拳头不过是在他身上不过只是挠痒痒一样。结果每次我的暴力手段都会以我累得半死不想再打他而完败告终。
就这样,我暂时忘记一切,在他这儿住了下来,不得不承认,除了他不许我离开流海城令我十分恼怒和无可奈何之外,总体来说,我在这里的日子过还是蛮开心的。我对他也是从一开始怕他怕到要命,到渐渐的不再顾忌他的身份、地位甚至性别,不再把他当成高高在上的小王爷。我对他发火的时候打他踢他咬从来就不手软,他倒是从来不还手,只是被我打狠了就会点我的穴道,要不然就故意整我,在半夜三更地出入我的房间把我拖起来喝酒。
渐渐的,二个多月过去了,天,愈加热起来,而我除了黑了,身上也开始长肉了,人也更壮更有精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