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连孩子都不放过吗?
对,他会的。
因为他压根不是人。
“是。”西河不能再隐瞒,如果他说不知道,只会让老板产生怀疑,他现在要做无间道,双面间谍。
“走,去见见那孩子。”
西河:“……”
……
陆轻晚再一次打开西河给她的纸,油水已经干透了,上面的字迹还很清晰。
“他体内阴气太重,害怕太阳的强光。”
好好一个人,愣是被自己搞成了变态,奇葩!
姓周的是她心中一根刺,只要他还活着,她就寝食难安,这根毒刺,她得想尽办法拔掉。
距离一年的期限还有最后几个月,怎么做才能翻身奴奴把歌唱呢?
陆轻晚陷入了思考。
嗡嗡。
西河:“他要去找你儿子。”
靠!!
那个死变态!!!
他敢胡来,她咬死他!吸干他的血!
陆轻晚抓起车钥匙就跑,“田甜,我先下班!”
……
neil把校园大致浏览一遍。
滨城最好的贵族学校,软件、硬件设施都跟美国的学校比肩,里面很多外国人,英文老师更是清一色的外交,有时候会错以为自己还在美国。
除了,上课的内容。
英文课上,老师还在教基础的单词和短句,所学的单词基本上不超过八个字母,超过的就不会要求默写。
课堂上的气氛也不像美国那么活跃,尤其是中国的孩子,发言时都不肯举手,表现活跃的往往是欧美人种,或者澳洲和日韩孩子。
neil坐在最后一排,捧着小脸儿当吃瓜群众。
课程还没结束,金发碧眼的女老师被人叫了出去。
回来后,她笑吟吟用英文问,“neil同学,有人找你。”
neil正昏昏欲睡,听到有人找,精神了,“谢谢老师!”
他在滨城认识的人两只手数的过来,爹地妈咪?大伯?曾外公?舅舅?西洲叔叔?
不管谁来,都比坐在教室里好玩儿。
于是neil开开心心的跑去了招待室,可是他进门却发现,里面坐着个完全陌生的叔叔。
他没有印象。
以neil聪明绝顶的大脑,只要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可金色头发、白色皮肤、戴着大墨镜的叔叔,不在他的记忆范围内。
neil礼貌又警惕的站在距离周公子两米外的门口,“你好。”
周公子抚了抚自己的煞白额头,透过墨镜看到软萌软萌的小孩子,这孩子的眉眼十分可爱,一眼就看得出来很聪明很机灵,粉粉嫩嫩的小脸儿,晶亮漆黑的眸子,说话时自信的气场,若不是生在豪门大户之家,根本无法培养这样的气势。
这个就是程墨安跟陆轻晚的儿子。
长大很多了呢。
“你好neil,我是你爹地的朋友,哦,也是你妈咪的朋友。”
neil看到他的紫色眸子,更戒备,“你叫什么名字?”
“哦……说起来名字,我有很多个,有人叫我变态,有人叫我神经病,你妈咪说我是怪胎……不过,我最喜欢我的中文名字,周梦蝶。”
neil:“……”
这么大个的男人居然叫周梦蝶?真是个怪胎变态神经病!
妈咪机智!
“哦,不认识。”neil淡淡道。
“五分钟后,你就会认识我。”
neil小小的脸疑窦丛生,不禁认真将他从脚到头仔细看了一遍,英伦打扮,美式口音,他在美国生活过五年以上,但骨子里有英国人的自恋气质,典型的鹰钩鼻,说话的时候喜欢皱眉头,应该是英国人。
爹地的朋友遍天下,但爹地有品位,不跟这种怪胎深交。
所以他自诩是爹地的朋友,多半是自作多情。
至于妈咪那边……
嗯,还是很可信的。
neil没什么兴趣,“那又怎么样?我并不想认识你。”
“呵……”周公子冷冽的笑声像发自地狱,阴风阵阵,“小朋友,你知道小鬼是什么吗?”
neil不搭理他,默默盘算这个家伙是什么东西。
他要不要跟爹地通个气呢?
周公子枯瘦的手指划过鼻梁,瘦的可以看到骨头的手,被阳光一照几乎透明,“小鬼,就是小孩死了以后做成干尸,放在壁橱里,每天上香摆祭品供着的……嗯,孩子。”
neil小眉头很优雅的拧了拧,表情像极了不开心时的程墨安,“哦,供起来的……嗯,不是祖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