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莫过帝王家,这惜晨宫真是好大,到处都是亭台曲廊,沈嫣走了半天,也没有走回自己原来休息的房间,反而脚更疼了。
她坚持着穿过一个小桥,却再也走不动,便干脆坐在桥墩上休息起来。
看着有伤的一双小脚,虽然伤不重,但是也是很疼。她将小脚伸进了水温适宜的湖水中。
水波轻轻地荡涤着那柔和的小脚,洗去她脚上的血污,她感觉到舒服极了。
“疼吧?”一个柔和的声音传入耳膜,沈嫣抬起头来,竟然是刚才同轩辕容铮在一起的轩辕若风。
他没有同轩辕容铮在一起?为什么跟着自己?
沈嫣抬起头来,一双明若秋水的大眼很警惕地看着轩辕若风。
一身白衣飘飘的轩辕若风翩翩出尘,那灿烂的阳光照在身上,他比阳光还要阳光。
“五哥有事离开了惜晨宫,我还没有走,随便在他的宫里转转。”轩辕若风轻声说,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让沈嫣想起在二十一世纪自己挂在窗前的风铃。
“那王爷你就随便走走好喽。”她不屑一顾地收回了眼光,继续用小脚踢水,这样,脚上的疼痛减轻了很多。
“你这样,伤口会感染的,要好好地上药。”轩辕若风很温柔地说。
“哦,知道了。”沈嫣依然不以为然地眺望远处的风景,似乎根本没把这个轩辕若风当回事儿。
真是说废话呢,我现在去哪里找药?
看见沈嫣脸上的表情,轩辕若风笑笑,他在沈嫣的身边蹲了下来,竟然一伸手,将沈嫣的小脚从水里拉了出来。
这个人是在干嘛?
沈嫣轻轻地皱眉,有点惊讶地看着他。
面对沈嫣质疑的目光,轩辕若风不以为然,他从袖中掏出一块手帕来,那手帕是用上好的天丝绣成,雪白柔润,那手帕的一角绣着一朵百合花。
百合花,代表着纯洁和优雅,就好像是眼前的轩辕若风。
虽然刚才努力表示着不屑,但是其实,沈嫣对这个温柔迷人的男人很是有好感。
“不用了。”她努力想将自己的小脚撤回,但是轩辕若风的大手却捏紧了她的小脚。
他就这样半蹲在沈嫣的面前,将那双带着水珠的小脚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然后,用那雪白的手帕静静地擦干了沈嫣脚上的水,将她的小脚擦得干干净净。
沈嫣的俏脸有点红,面对这样一个美男子的温情,好像是个女人都难以抗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