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似乎在抖动,安德鲁大哥,您感觉到了吗?”
中军方阵中的一名帝国长矛兵歪过头去,向他身旁的战友发出询问。这年轻士兵的铠甲上有几处深深的洼坑,那是被混沌库甘人骑兵弓箭射击留下的痕迹。事实上,这兵士还算幸运的,因为有很多士兵的盔甲抵挡不住在三十步距离上射出的破甲箭矢,已经在那暴雨般的箭雨下丧失了生命。他们的位置迅速被取代,尸体被拖进方阵内,只留下满地的血痕。
“混沌的马蹄震动了地面,这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他们已经来了很多次了,但我们每一次都击败了他们。握紧你的长矛,不用畏惧任何敌人!因为勇士永远可以在战争中活下去,而懦夫即使逃过了军法也绝不可能逃过敌人的马蹄与箭。努力去战斗吧,吉姆!如果你不想让你的脑袋和皮变成库甘野兽的马鞍与玩具的话。”
名为安德鲁的结实兵士用坚定的声音回答了身边的战友。他手中的十尺长戟矛的月牙钩刃闪着森寒的光,半红半白的枪缨也被凝固的人血与马血染成了深红色的一团。在不久前的激战中,他用这戟矛刺进了一名正举枪刺击火枪手的库甘骑兵的侧肋,将那疯狂混沌信徒的肠子拖了出来,结果了他的性命。
这是帝国矛戟军士安德鲁在这场战役中击杀的第三名库甘人。能在一场战役中取得三个战果的矛戟兵是很稀少的,但这对老兵安德鲁来说并不是很困难。因为他是一名有着多年经验的老战士,参加过很多惨烈的战役,被称为不死的矛戟。这是个很好的称号,但也是步兵们短暂生命的写照。因为作为消耗品的方阵步兵的存活期一般都是很短的。
或者被马蹄踩死,或者被箭弩射杀,或者被旗矛刺穿;不是被混沌的刀斧砸碎头颅,就是被发狂的绿皮撕成两半,或者被大炮整排整列的轰成肉泥,这就是方阵矛戟兵的归宿!他们是最底层的步兵,也是第一线消耗敌人的盾,每一场战役中都少不了他们维持战线的作用。虽然战果上往往是他们伤亡最多,杀敌最少,但所有的人都明白,这盾牌是不可或缺的。
因为只有当矛戟的方阵缠住敌人正面时,骄傲的骑兵们才可以方便的攻击敌军的侧翼与后背,而且再好的弓弩手和火枪兵也需要方阵矛戟之林的保护,大炮更是不用说的。虽然矛戟兵是死亡最多的兵种,但他们的死亡可以换取其他兵种的更少损失。一名大剑士的月薪是矛戟兵的三倍,一名火枪骑兵的月薪是矛戟兵的三点五倍,即使是火枪手的薪水也要超过矛戟兵的五成,所以,最廉价的总是最合算的。虽然一个孤单的矛戟兵不堪一击,但成千上百排成阵列,树立拒马之后的矛戟兵却是坚强的盾。
安德鲁不同于一般的矛戟兵,他熟练的使用十尺长的短戟如同他身体的一部分,在几十场或大或小的战役中,他的矛戟总是能在敌人的身体上犁出血肉的痕迹。短戟在这老兵的手中如同高阶骑士的宝剑,面对任何咆哮而来的敌人都毫不畏惧!事实上,在几个月前的一场战斗里,他曾经有升为大剑士的机会,但他拒绝了升迁到新部队,依旧留在他的战友们当中充当首领军士。不过,他也提出了一项要求。
“神圣的西格玛陛下在梦中告诉我,我是为戟矛而生的人,戟矛就是我的伴侣与手。如果长官您要奖赏我,那就给我一把配的上我的勇敢的戟吧!”
这就是首领军士安德鲁的要求,这个要求是无法拒绝的。于是联队长将一柄瑞克近卫军戟兵的精工戟矛奖励给这顽固的战士。这戟是矮人大工匠的制品,附有精美的破魔符文,在他的主人战死后,被联队长在战场得到。虽然它有着一点损坏,但对于普通士兵来说依然是珍贵的,可以算是拿得出手的礼品。
于是这有着秘银徽章的钢戟成为了安德鲁的标志,大圣战以来这戟矛的锋刃下已经先后杀死了十五只混沌野兽和七名混沌骑兵。事实上,这个战功已经足够让安德鲁升任步兵小队长或中队副长了,很可能在这一战以后,他就会正式得到升迁的调令。但一切的前提是首先活下来,活下来的前提就是胜利。因为凶暴的混沌库甘人不会放过任何失败者,失败者的结果就是变成库甘人马鞍上晃动的人皮。
“再说了,我们并不孤单,难道你没有看到我们的骑士们打的多么出色吗?相信我,胜利就在眼前,家乡的姑娘与部队里的姑娘都等着你呢!如果因为动摇而让你漂亮的脸皮变成了库甘野兽肮脏的抹布,有多少个姑娘会痛哭失声啊!”
看到吉姆的脸有些发白,军士安德鲁笑了起来。他扬了扬手中的精工戟矛,用轻松的声音给这个小伙子鼓了把劲。尽管这名中等个儿,强壮结实的军士只是一名算不上军官的伍长,但他很明白有张有弛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