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嫂,咱们嫁过来的时候,可没请这锣鼓班子,可见公公这心也是偏着的,都说手心手背都说肉,我看,这也不见得。”沈氏斜眼看着在门口的草棚里吹着起劲的乐手们,一脸不悦地洗着手里的菜,她看了看面前的大嫂,挑衅般地说道,“都说有了后娘,亲爹立马变成后爹,这话准准的,婆婆不是亲的,公公的心自然也偏了。”
不时有人从面前走过,都是前来帮忙的街坊邻居。
“哎呦弟妹,你可小声点,若是传到三弟那里,可不得了,今儿是他大喜的日子,少说两句吧!”于氏看着气愤填膺的妯娌,把自己打着补丁的袖口向上挽了挽,道,“听说三弟妹知书达理,温柔贤淑,虽说也是个庄户人,但娘家是当大家闺秀调教的,公婆自然很是器重,别说请个锣鼓班子了。”
“呦,敢情娶媳妇还看人下菜碟?娶个知书达理的就请锣鼓班子,那咱们俩难道就是泼妇?”沈氏冷笑了一声,她不喜欢这个小叔子,脾气不好,又不理家事,成天在外晃,“那这么个可人儿嫁给老三,岂不是委屈了,咱家老三这成天不着家,游手好闲的,嫁过来守活寡吗?”
娶媳妇,他能养活个媳妇?
要不是她去年吵着闹着分了家,如今怕是还要帮着小叔子养媳妇呢!
这一大家子人,不分家,怎么累死的都难说。
“所以婆婆才要娶个媳妇拴住他啊!再说三弟是在衙门里当差,好歹也是个海事巡卫的,可不敢说他在外面晃。”于氏虽然对公婆偏向这个小叔子不满,但她绝不会在这样的场合表露出来,私下里发发牢骚也就罢了!
公公萧景之虽然没有什么功名在身,连个秀才也不是,但他酷爱读书,见识渊博,在当地小有盛名,一年前,被众人举荐,在镇上的新开的学堂当了夫子,薪水虽然不多,但毕竟身份体面,受人爱戴,他虽然不常在家,但家里的是是非非,心里明镜似的,若是闹起来,惹恼了老爷子,总是不值的。
自家的男人,除了有一身蛮力,笨嘴笨舌的,许多事情还需要仰仗老爷子和三弟来打点。
有些事情心里明白就好,不必摆在面上说事。
对公公来说,儿子都是亲生的,是不分亲疏的。
当然这也是公公私下里跟他们说的,谁让这个家里的孩子不是一个娘生的呢!
“那个海事巡卫算什么差事?咱这海上历来相安无事,只不过是做做样子,每天到海边转转,挂个闲职而已!横竖是公公婆婆心疼他,先是就让他读书,后有让他去衙门里当差,还说什么是去服役,反正人家不会当泥腿子,一年到头,也没见拿回多少俸禄来,回家来,还不是吃他老子的,还不如跟着咱们家男人下海捕鱼呢!”沈氏洗完了菜,愤愤地甩了甩手上的水,端起木盆朝厨房走去。
哼!瞧瞧,婆婆成天说家里没钱没钱,这小叔子一成亲,锣鼓班子都请上了,这难道不用花钱?
到底是婆婆亲生的儿子,果然不一样呢!
想到这里,沈氏嘴角扬起一丝冷笑,不由对这个婆婆又心生了几分厌恶。
她早就听说,这个婆婆年轻的时候就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未出阁便生下了萧成宇,把自己的爹活活气死,据说,这件事情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
随后公公出面认下了这个儿子,她才抱着孩子嫁到了萧家做了继弦。
大概是迫于闲言碎语,两人成亲后,才搬到这个离家乡百里之遥的龙潭村定居,害得老大老二兄弟俩人每年还要奔回老家定远镇给早逝的亲娘上坟。
有这么个不知检点的婆婆,想想就觉得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