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与圣上目送大军远去也离开了武门,十一回到南辰王府已入夜,南辰王的另外几个徒弟看到十一回来就围上来了,南辰王总共有八个徒弟,六个男的,除十一外还有一个女的叫红玉,十一和红玉当然也是在王府中关系最好的,平时也亲如姐妹,红玉比十一大点,十一叫了声红玉姐,然后两人牵着手不管那些师兄们,径直回到了两人的闺房,红玉率先开口道:十一妹妹,师傅和你哥哥出征了你是不是不开心啊?咱们姐妹二人之间说说贴心话,十一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红玉的,二人在闺房中一直聊到二更才睡下,第二天十一就早早起床了,独自一人去了南辰王的藏书楼,因为南辰王的藏书楼是整个南辰王府里唯一的禁地,当然,这个禁地对于十一来说是个例外,南辰王有令:十一可以自由进出藏书楼!然而这天十一上藏书楼只是为了将她未能在墙上书写完的《上林赋》默写完毕,当日她只写到“若夫青琴、宓妃之徒,绝殊离俗,姣冶闲都。靓庄刻饰,便嬛繛约,柔桡嫚嫚,妩媚孅弱,曳独茧之褕袣,眇阎易恤削,媥姺徶,与世殊服。芬香沤郁,酷烈淑郁,皓齿粲烂,宜笑的皪,长眉连娟,微睇绵藐”;因为当时“色授魂予”这句话十一突然忘了,南辰王想提醒十一的,不巧的是下人在外面报道:王爷,用膳了。南辰王只得带着十一下楼用膳去了······就是这次上藏书楼十一站在窗边的椅子上往墙上写色授魂予时不小心失足坠楼了,如此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香消玉殒,正因失足坠楼,南辰王与十一注定此生即使有缘也没有最终成为眷侣……从此进入转世轮回。
五百年后,雨水淅淅沥沥的,把西安弄得如同烟雨江南。明明是三秦大地,却已不见长安古城。时宜靠在窗边,看车窗外刚才掠过的路牌。“你想要吃什么?”身边的洪晓誉,笑着将叠成小册子的地图展开,用手机上网边翻看着美食攻略,边规划下榻后的旅游路线。“先把你的采访搞完吧?”时宜笑着提醒她。二人下了车,绕过安静的街道,辗转了数个错落的平房,终是找到了地方,按下门铃,开门的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模样。而红玉的采访对象,就是这个女孩的老公,一个憨厚老实的男人,看着大概近三十的模样。女孩带着她们进门后,夫妻俩都有些羞涩,有点不好意思的招呼着时宜她们两坐下。“不用紧张,就是随便聊聊。”红玉微笑着说道,示意男人坐在自己面前。
阴雨天,房间很暗。只有黄橙橙的一盏灯,放在被访者和受访者之间。在一问一答的访谈中,时宜渐渐了解了这样一个故事:面前的这个男人来自一个非常贫困的地方,勤劳数年,赚了些钱后,却一分不留,投资到家乡的教育中去了,帮助比他更穷的家庭。而他自己却没有家产,没有房子。由此看出他是个人格高尚的人。而这个故事之所以吸引媒体,却是因为他的小妻子。眼前这个眉目清秀的女孩子,是个大学毕业生,也是这个男人的同乡,只因在报道里看到了他的故事,就找到他,然后嫁给了他。故事的前半段很感人,而后半段才是真的出人意料。在这样的阴雨天里,这房间里又没有什么取暖设备。时宜和红玉始终坐着,早已感到手脚冰冷。幸好采访已经可以收尾了,最后,洪晓誉终于转向那个姑娘:“按照普通人的择偶标准,你丈夫真不算好归宿,但是你们接下来的计划是什么?”那姑娘笑了一笑,看了眼自己的男人:“我们都有赚钱的能力,身体也健康,等过两年回家后,一定会过很好的生活。而且”姑娘低声笑了会儿,“我不怕他做任何伤害我的事,他是个好人,现在也是个好丈夫。”小妻子的话,为今天的采访画上了个圆满的句号。
工作结束,时宜她们就近去了米家泡馍,看似非常小的店面,里面人挨着人,环境中充满了嘈杂,但生意却格外好。时宜一边吃,一边看了下四周,竟发现还有人捧着碗,站在一旁边用手掰馍,边耐心等着有人空出座位,洪晓誉也有样学样,掰了块馍:“看今天的采访,有没有什么让人特别有感触的话?”时宜笑了声:“是不是想写博客,缺引言?”“死女人,”红玉瞥了她一眼,“快说。”时宜喝了口汤,想了会儿,才说:“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内涵。这个小姑娘很少见,能一眼看到这个男人的本质。”洪晓誉喔了声:“这话听着有味道,我喜欢,”她往汤里加了辣,忽然想到了什么:“你昨天说上回在有着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美誉之称的苏州遇到的那个大学教授,这几天也在西安出差?”时宜嘴里还含着东西,蒽了声:“他所在的大学最近正在和中科院做项目交流,所以在这里出差。”“说实话,我真看不出那个人有多特别,长的也普普通通。没想到你竟然会主动去认识他,”洪晓誉一脸笑意的看着她,“这就是所谓的看对眼了?”
她翻着眼睛,瞅了洪晓誉一眼:“我只是想认识他,没有任何的不良企图……”时宜话还未说完,突然感到肩上微微一沉,搭上了只男人的手,时宜顺着那只很漂亮的手看上去,不禁暗暗笑起来,真是无巧不成书啊,来的正是两人正在谈论的那个人。这个男人眉宇间透露的书香气极浓,虽然面容普通,说不上难看,属于微帅,却是过目即忘。他穿着市面上公司里通用的黑色西装,却没有系上钮扣,只是这么敞开着,露出里边的衬衫和长裤。但是看上去非常的整洁,没有任何的不妥,就是和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
时宜则含着口汤,傻愣愣看着他,她很偏执地觉得,他这样的容貌非常好,不会有太多的攻击性。除了在书香气中,让人有浅浅的距离感外,这张脸真的是再好不过,再舒服不过。他不紧不慢地收回手,很绅士的坐下来,把手腕搭在桌子边沿,说:“好巧。”话音未落,就对老板轻轻招了招手。“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内涵,”待老板应了声,他这才又去看时宜并说“这话不错,而且最后两个字改的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