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好像莎士比亚的一般的森林中穿行。
我调整了一下观后镜,一边开车一边说,“我也喜欢,这个很省油。节能环保,新时代的选择。对了,你四叔说他在日内瓦的实验室研究出了车载太阳能光板,我想,如果那玩意能出实验室了,就在车子顶上装两块,割一对儿跟飞鸟翅膀一样的形状,一定好看。”
“好啊好啊!”乐乐一想就欢欣鼓舞,“等装好了,我要坐!哦,就不知道当时四叔坐哪里了。”
我想起了勋世奉每次看到我的普锐斯,就一脸的冰冷的嫌弃,似乎我的爱车就是一个障碍物,完全不配在他面前出现,他尽力不看到这辆车,眼不见心不烦。
我,“他不喜欢这车,一般不坐。”
“姐,你为什么要嫁给我四叔?”
我想了想,“诶,他求婚求的挺浪漫的,然后,我就嫁了。”
嗯,想起来在燕城那场求婚不只浪漫,那场回忆一在大脑中浮现一个残片就是*滚烫,我顿时感觉从尾椎骨到脑瓜顶一阵点击一般的火热,痛和酥麻。
我的鼻子就开始发热,赶紧在观后镜中看了看。
——还不错,没有鼻血。
乐乐看了看我,“我爸说,……,四叔这人特别厉害,他们都没有想到他会娶你。”
我点头,“哦。”
“不过,我祖爷爷和他们想的不一样。他说,四叔肯定会娶你,因为,他似乎很多年前见过你。”
我,“……,五爷爷这么说?”
“嗯。”乐乐被玻璃窗上闪过的灌木吸引了,看着外面,“老人家信佛,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他怎么可能见过你?还很多年前??”
“哦。”
我也不知道该说啥了。
送乐乐到学校,签了到,也交了学费,乐乐不让我掏钱,她坚持自己刷卡,于是,我本来想要请她吃顿饭,可是她的朋友们都到了,乐乐想要和她的小伙伴一起,于是,我这个‘长辈’不想打扰人家花季少女的聚会,就特别识趣的自己走了。
诶,我开车门的时候在玻璃里面看了看自己。
今天为了送乐乐过来不显得突兀,我专门把自己打扮的跟高中生似的。
身上穿着白色纯棉镶蕾丝的吊带裙,匡威的帆布鞋,头发卷好松松的披散着,脸上都不怎么化妆,就涂了防嗮和唇蜜。——看着不像乐乐她四婶吧,……是吧。
我又看了看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黄金戒指。
——诶,已经嫁做勋家妇。
这日子咋这么快呢?
我还没有享受够花季少女的无限风光,怎么就成为已婚妇女了呢?
勋乐乐不让我跟她吃午饭,我只能跑到康斯坦丁,看看勋世奉先生的午饭有着落了嘛。
一进他办公室,他刚好从卫星会议室回来。
他看了我一眼,微微皱眉,“你这是什么打扮。”
我,“我去送乐乐上课。”
“嗯。”
他拿起电话,同外面的金牌秘书helena用英语吩咐了一句,“给我空出一个小时的午饭时间。”然后,他放下电话。
我看着他,他也不说话。
勋世奉走过我身边,把办公室的门关闭,锁上。
随后,他一手扯开自己的领带,一手扯着我,直接就按在办公桌上。我的双手赶紧扣住他的肩膀,然后,腿上一热,裙子被他的手翻了起来。
正午阳光直晃眼。
可是,那种温度也比不上我眼前男人的温度。
——蓝钻般的双眼,鬼火似的烧着。
我知道这个时候说这话不合适,可是我还是问他,“darling,你有没有觉得我胖了?”
裙子的肩带被扯下。
他低头,咬了一下我的脖子,“没有。”
勋世奉要继续,我又推了推他,“darling,你是不是不喜欢我这身打扮。”
“嗯。”
“那你还这样如狼似虎的……”
勋世奉忽然从我身上抬头,很认真的说,“对于你卖相不佳这事我自己会克服,放心,我尽量不歧视你的品味。”
“……”
我想要泪奔。
于是,不顾忌我小小的郁闷,午餐开始了。
……
午餐吃的太饱,我在他办公室里面的休息间,睡午觉,一直睡到勋先生下班,这才爬起来,被他全身上下换了一套衣服,——名贵的蕾丝裙子,珍珠,红底鞋,然后,他才满意的拎着我回家了。
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