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辆车在别墅前停下,凯迪拉克上跳下八名黑衣保镖,警惕地看了一眼四周,目光就集中在红色法拉利上。一名保镖,按着腰间的手枪,走了过来,敲了敲法拉利的车窗,说道:“这里是私人别墅的停车场,请您离开。”
阴柔男抬眼看了他一下,和煦地笑着说道:“对不起,我在等人,不熟悉这个别墅区,我马上离开,就把车子开到相邻别墅的停车场。”
黑衣保镖注视着他开车走远,冲同伴们挥了挥手。其他七名保镖这才走到中间的林肯房车前,以专业的角度占据了有利位置,保证从各个角度都无法威胁到即将下车的人。
其中的一名保镖伸手拉开车门。一个长得甚至肥硕,头发花白的男人搂着一个在各色男人眼里都得算是尤物气质有几分骚媚的女人走了下来。
他就是香港的传媒大王李志英,东江海滨人,在60年代初偷渡到香港,只有小学文化,起先在一个纺织厂的学徒工,趁着工作之余苦读英文,后出任纺织厂经历。在80年代香港纺织业向大邹内迁的时候,他在东江创办西装品牌,成为华夏有名服装大王。在90年代初重返香港,成立易传媒,创办《一周刊》,旗下有五家刊物,占据了香港媒体的半壁江山。个人资产现在已经达到五亿港币,在香港也是号令一方的人物。
李志英是一个懂得享受的人。因为,他曾经经历过太多苦难,所以,他更喜欢加倍的享受。因为他的易传媒得罪了不少人物,所以,他更懂得及时行乐。
一下车,挎在女孩肩膀上的那只肥大的手掌就迫不及待地伸进女孩那开襟很大的晚礼服里中,手也开始不老实起来……
女孩咯咯直笑,嗔怒地拍打着李志英的手,声音娇媚地叫道:“哎呦,干爹好坏,太猴急了。”
女孩是香港tvb的一个新晋演员,已经参演过三部电视剧,但是,人气距离一线明星还有很大差距,她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李志英,这种女人最懂得攀附之道,就认作干爹,让他在媒体上给自己制造绯闻,提高人气。
李志英一听女孩那又骚又娇的叫声,如同在床上的呻、吟之声,骨头都酥了,喷着臭烘烘的酒气,肥厚的嘴唇在女孩脸颊上印了一下,说道:“燕燕,你长得这么诱人,就是来勾引男人犯罪。怎么能怪得了干爹。”拥着女孩快速超别墅里走去。
红色法拉利里的男人冷冷地瞧着别墅的大门关闭,有注意到二楼卧室的灯亮起,再次点燃一支烟,慢慢地抽着。
身为组织里的顶尖杀手,他最懂得的是把握战机,这个时候,还不是出手的最佳时机。一般来说,人到了一个新的环境都会保持警惕,十分钟后,那些保镖都熟悉了环境,就会变得相对懈怠,这个时候,才是行动的最佳时机。
手机响起,按了接听键,里面传来萧晨那醇厚的声音:“萧凛,怎么样?到位了吗?”
“猎物已经进入巢穴,我在等待扑食的时机。”萧凛一听萧晨那轻松的声音就想抓狂,这小子的心理素质太好了,谈杀人防火这种事情如同在菜市场谈论白菜的价格一般。
“哈哈,赶紧干活,弄完来海滨,我请你吃夜宵。”萧晨笑嘻嘻地说道。萧凛觉得自己几乎能看到萧晨那一脸混不吝的表情。
“万事小心。”萧晨难得认真起来,略带凝重地嘱托道。
“这种毫无难度的任务,你就把心老实放在肚子里吧。”萧凛嘴角泛起一丝迷人的微笑,同时,果断地挂断了电话,拎起桌椅下面的一把银光闪闪的潜行者军用直刀,一甩车门向别墅走去。
无声无息地靠近别墅围墙,一个短短地助跑,脚尖猛地一踩围墙,萧凛翻身落入院内。
萧凛打量了一下周围的布局,这是一个欧式的庭院,有欧式的游泳池,但是也有假山,雕廊画栋,忍不住摇头这个肥佬李志英的品味果然诡异。
正要趁着夜色向主楼摸去时,砰地一声枪响,萧凛忙向前扑去闪在假山后面。枪声打破了宁静的黑夜,也惊醒了所有的保镖,他们举着手枪相互配合着向萧凛的位置靠近。
萧凛身体手握军刀,紧紧地背靠在假山上,转过头透过假山上开着的窟窿瞧向对面,五个手持手枪的男人已经猜中了他的位置,向他压迫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