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汉元年,十月二三,大司马府。
丁原卧坐于塌前,身着居家便衣,红光满面,对着下方挺直跪坐的青年朗声笑道:“孟德之才天下少有,当为国之栋梁,我有意让你出任司隶校尉,你可愿意?”
青年俊逸消瘦,挺拔多姿,正是曹操,曹孟德。
曹操此时听了丁原之言,心中嗤笑,心道:丁原此贼拥兵自重,胁迫皇帝,培植党羽,任人唯亲,自己从小小刺史不到一年,官拜大司马,位列三公九卿之上,实乃亘古罕见,更将一个手下小小偏将,一路擢升到车骑将军,与三公并列,实在无法无天,无耻之极!
口中却不敢表露,面现喜色,起身跪拜道:“能效力于大司马帐下,曹操求之不得!”
丁原早就闻得曹操此人,胸有沟壑,乃是少见大才,若能好好用之,实乃大汉幸事。故摒退众人,与他长谈。
此时听他爽快答应,心中大喜,只是最近身体有炴,便没有去扶,依旧躺卧在塌上,遥遥挥手道:“孟德无需多礼,快起来,能得孟德相助,我大汉中兴有望了!”
曹操依言起身,见丁原卧在床榻,似乎身体有炴,心中想到此行目的,和众人重托,心里已有计较。从腰间取下一物,躬身呈上道:“属下最近偶然得到一把宝刀,吹毛断发,极为锋利,名曰七星宝刀,愿将它献于大司马!”
丁原曾为边疆大员,出生入色,身经百战,自然对利器神兵大有兴趣,惊异道:“噢?既是神兵利器,自然要瞻仰一番。”
说完勉强起身,盘腿而坐。
曹操大喜,躬身举着宝刀缓缓走进,待到近前时,曹操低着头俯视地面的双目,忽然寒光爆射,正要发作,这时一个声音从院中响起。
“禀报大司马,有长安军情紧急来报!”
丁原神色一肃,接过曹操手中宝刀,放于身侧,挥手让曹操坐于一旁,朗声道:“进来禀报!”
曹操此行本就是受了众人所托,刺杀国贼丁原的,刚才本是绝好机会,奈何被急报所扰,心里不免有些遗憾,又有些庆幸,若来报之人晚来几步,丁原必死,而自己恐也无法逃脱!
进来的是前将军张辽,手中拿着一卷锦帛,身着便衣,要挂长剑。见曹操跪坐一旁,面色似乎有异,心中虽有点疑惑,却并未深想,疾行到丁原身前,将长安锦帛战报呈给丁原。
丁原接过锦帛战报,双手打开,细细观看,见上面字迹果然是吕小树笔迹,歪歪扭扭,粗细不一,字体也与现下流行的隶书、小篆不同,和比较小众的楷体勉强相似吧,更是缺笔少画,有些字需要推敲一番才能理解。
丁原细细观看,虽有些字写得缺笔少画,不伦不类,却大多都能认识,明白了战报的大体意思,脸上神情由肃转喜,竟然勉强站起,将手中锦帛传给张辽笑道:“奉先真乃天赐神将,出征不过半月有余,便在长安大败董卓,已经攻下了长安城。”
张辽接过锦帛,见密密麻麻的一片丑字,触目惊心,看得头晕眼花,苦笑道:“奉先作战勇猛,无人能敌,只是这字写成这样,让我看得实在头疼。”
丁原身体有炴,不能久站,又坐余榻前,大笑道:“哈哈哈,确是如此!我也是靠猜,才能大概理解其中之意。”见曹操在一旁端坐,似乎另有心事,便道:“孟德学识过人,将战报让他过目,或能辨认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