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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我有一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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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雨初一阵无语,先前还是桑姑娘,现在就成了小桑了,我们很熟吗?给了杨延融一个大大的白眼,轻哼道:“不准叫我小桑,难听死了。”

“呃,这个……”杨延融眼珠子转了转,嘿嘿一笑,道:“这样啊,以后叫你雨初了,不准反对,因为……反对无效。”

太无耻了,桑雨初暗骂,无奈接受这个亲密点的称呼,毕竟小桑与雨初比起来,后者听起来起码要顺耳一些。

经过这会儿的功夫,徐可的心境渐渐平复,也不像先前那样烦燥了。既来之,则安之,反正都这样了,以后就安安心心的做他杨家八少爷得了。

名震江湖的“金铃血杀”楚望山,他可一点也没有放在眼里,对方若不识好歹的话,他可不介意让这个楚望山成为古代第一个被枪杀的人。

继续在自己的尸体上扫描了几眼,看看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取下来的,好留个纪念,也不枉自己前世走一遭了,这就是我曾经活着的证据啊。

尸体手指上带着的那枚戒指引起了杨延融的注意,这是一枚铂金镶钻的戒指,那颗钻石足有五克拉,南非原钻,请的是世界顶级的珠宝设计师打造而成的,造价都是三千多万。买了不到一年的时间,自己就跑这儿来了。

杨延融轻轻的取下来,吹了吹了面附着的灰尘,擦干净干涸了的血渍,拿到阳光底下一照,顿时发出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惹得两女一阵惊呼:好漂亮。

“杨大哥,这个戒指好漂亮啊,还会发光呢。”张可儿惊叹一声,道:“这是什么做的啊,我还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戒指呢。”

徐可嘿嘿一笑,道:“可惜,这是男人才能戴的戒指,要不然,就送给咱家的可儿了。”

呸!你这个登徒子,没有看到我师父就在这吗?也不怕羞?张可儿暗暗恼怒,心底却是一甜,把戒指往杨延融手里一丢,红着脸道:“谁是你家的可儿啊,你可不能乱说。”

桑雨初对这家伙彻底无语了,天啦,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怪胎?说他下流吧,他又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儿,说他清高吧,却又言语轻佻,说他软弱吧,却又胆大包天,这真是一个令人费解的家伙。桑雨初对他颇感头痛,索性不去想那么多,他有怎么就怎么了,反正又不关自己的事。

杨延融小心的收好戒指,这可都是钱啊,不,这可都是银子啊,说不定以后的生活可就靠这东西来维持了。又仔细的搜索了一次,再也没有什么值得拿走的东西了,皮带倒不错,皮尔卡丹的,可惜这里用不着,衣服也不错,阿曼尼的,用不上,皮鞋,那还是算了吧,看那样子,都擦破皮了。

桑雨初见他在尸体上鬼鬼祟祟的番找着东西,不禁心里一阵恶寒,要让自己去尸体上找死人用过的东西,便是打死我也不去,对他的大胆也不禁打心眼里敬佩。

“金铃血杀”楚望山过来的时候正看到杨延融在一具尸体上翻找的一幕,不禁吃了一惊。要知道在古时候,人们对死者是极为敬重的,所谓人死为大,即便是有天大的仇恨也不会对对方的尸体不敬,否则就会被世俗所唾弃,是天理不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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