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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禽兽

这顿饭吃得默默无语,吃完饭以后徐溪晚才问她,是不是在学校里被欺负了。

林幸矢口否认。

“小幸。”徐溪晚严肃起来。

林幸吸吸鼻子,可怜地问:“你会讨厌我么?”

“不会,可是你不跟我说实话,我会很难过,每天都很难过,小幸想让我每天都难过么?”

“不想。”林幸摇头,“我想让晚晚每天都高兴。”

“小幸能把学校里的事,不管好的坏的,全都跟我分享,我才会高兴。”

于是林幸断断续续跟徐溪晚坦白,“学校里的小朋友,不喜欢我。”

徐溪晚循循善诱,“我的小幸这么可爱,怎么会有小朋友不喜欢呢?”

“因为我,笨。”林幸闷闷的低头数自己的手指,“我不会背诗,也不认识字,也不会拼音,也不会、算数。”

林幸说:“我是,白痴。”

徐溪晚眸色暗了,“谁这么说的?老师?”

林幸摇摇头,“张浩轩,还有同学,都这么说。”

“小幸一点也不笨。”徐溪晚笑道,“你不会这些,不是因为你笨,是因为你没有学过,其他小朋友会,也不是因为他们比你聪明,而是因为他们比你多读了半年书,学会了而已,小幸要是学半年,会背的诗、认识的字,一定比其他同学都要多。

这件事是我不对,我没有考虑周全,让你去念书,却没想到进度跟不上的问题,小幸,我跟你道歉,小幸能原谅我么?”

林幸依偎在徐溪晚身边,“不是晚晚的错,晚晚很好。”

徐溪晚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没有说话。

后来,徐溪晚带着林幸,从第一课开始,一点一点地学那本学前班教材。

徐溪晚从小孤独,没有太多朋友,以至于她没想到,小孩子之间相处会模仿成年人的社会关系,成年人那些阶层、歧视、欺凌,孩童群体统统都有,甚至还要变本加厉,比成年人世界直白严重得多。

林幸表达能力还不太行,徐溪晚从她零星的描述中也能猜到,都是一个班的孩子,即使林幸是新转来的,他们大多也只是好奇,不会无缘无故羞辱林幸,林幸在班上被欺负成这样,背后当然有人引导,谁?除了那个推了林幸一把的班主任,还能有谁。

至于原因,徐溪晚也猜得八九不离十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大概是徐溪晚送林幸入学时忘了“孝敬”一下这个班主任,才为林幸引来了这么一桩祸事。

越底层也越黑暗,一个小小的班主任,只因为没有收到“红包”,就敢毁了一个孩子的一辈子。

那女人是徐溪晚的助理,名叫薛曲双,听徐溪晚应声,便不再多问,驱车驶往机场。

林幸从没坐过这样干净敞亮的轿车,纯黑色的真皮座椅做工考究、质感极好,坐起来感觉比她平常睡觉的小床还柔软,脚下的羊毛脚垫一尘不染,林幸都不敢把自己的鞋子踩上去,她身上的旧袄子已经穿了一个多月,领口袖口黑乎乎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林幸坐在车里,僵硬得像个机器人一样,一动也不敢动,生怕自己弄脏了哪里。

车子飞速向前,林幸转头,看窗外景物飞快后退,她熟悉的房子和道路在身后越行越远,终于看不见了。

林幸长这么大从来没离开过她居住的那片筒子楼,今天以前,她的眼睛里只看过被筒子楼围起来的那一片狭小天空,她夜里睡不着的时候,经常趴在窗户上,看窗外被电线割裂开来的星空,幻想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她想过自己终有一天会到外面的世界去,不过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

窗外再没有熟悉的景色,可林幸的眼睛依旧死死盯着窗外看,脸上没什么表情。

薛曲双一面开车,一面分了个神,从后视镜里打量这个瘦小孩子,有些好奇。她接触过不少孩子,大都任性吵闹,也有少部分家教很好、乖巧懂事的,这些孩子都有一个特点——活泼开朗,即使初遇陌生人胆怯,也能很快熟络起来。薛曲双从没见过一个孩子像林幸这样,被陌生人带走,依旧安安静静不哭不闹,甚至让薛曲双开始怀疑这孩子是个哑巴,要么就是智力低下。

车里暖气开得很足,林幸被冻僵的身体逐渐回温,手脚慢慢有了知觉,因为温度升高,手上脚上的冻疮也开始发痒。刚开始只像蚂蚁咬,只有细微的痒痛,后来手脚上的冻疮发起来,又痛又痒。手上痒还好办,能自个儿偷摸着挠一挠,可她脚上奇痒无比,又不敢把鞋拖了,只好两只脚勾在一起,隔着鞋在痒的地方蹭蹭,依旧难受得很,整个人坐立不安。

徐溪晚注意到了林幸的异动,不过她懒得搭理,只瞥了林幸一眼,继续撑着头,闭眼假寐。

薛曲双心细,发觉林幸的异样,从后视镜里看她,温柔地问:“小朋友,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林幸一惊,吓得不敢再动弹,双唇微微颤抖,嗫嚅着回答:“没、没有。”声音蚊蚋一样细弱,畏畏缩缩的。

徐溪晚听了,闭着眼睛,忍不住皱了皱眉。

“小朋友你不用怕,姐姐不是坏人。”薛曲双笑得吹风和煦,愈发温柔地安慰林幸,“你不舒服就告诉姐姐,姐姐带你去看医生。”

“没有、没有……”林幸拼命摇头,眼神惊恐,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这孩子,怎么胆小成这样。

薛曲双暗自叹气,看林幸眼里含着泪的模样,只好专心开车,不敢再问。

林幸受了惊吓,连手脚的冻疮痛痒都忘了,等确认她们不再注意自己,心里定了,痒痛感又像潮水般袭来,这回她连隔着鞋子搔痒也不敢了,全靠耐力忍着,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就看看窗外的风景,分散注意力。

徐溪晚抬起半边眼皮看了眼林幸,这孩子大概是真的难受,尖瘦的一张脸龇牙咧嘴,憋得通红,就是这样,依然一声不吭。

徐溪晚摇头,怀疑自己是不是领错了人,林灵那样钟灵毓秀的人物,怎么会生出这样唯唯诺诺的女儿?可在此之前她已经调查过三遍,就是这个孩子,绝不会有错。

机场在远郊,开车需要大约两个钟头,冬天日子短,等薛曲双把车开到机场时,天已经全黑了,她看了眼时间,正好晚上六点,于是问徐溪晚:“离登机时间还早,要不先吃点东西?”

“不饿。”徐溪晚说着,指了指林幸,“你带她去吃吧。”

薛曲双看向林幸,林幸立马又正襟危坐,薛曲双笑了,轻声细语道:“小朋友,跟姐姐去吃饭好不好?”

看到林幸瑟缩着点点头,薛曲双先解了自己的安全带下车,走到林幸那一侧,打开车门,领林幸去吃晚饭。她伸手去牵林幸的时候,才发现这孩子的手又红又肿,生冻疮的地方通红油亮,跟个小馒头似的,难怪在车上的时候那么坐立难安,薛曲双惊叹,这么小的孩子竟然这么能忍,成年人的手冻成这样也未必忍得住,她在车里坐了两个多小时,硬是一声也没吭过。

停车场阴冷,下车时林幸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薛曲双摸了摸林幸的衣服料子,那身棉袄不知洗了多少遍,里头的棉花都结块了,毛衣也是硬邦邦的,完全没有保暖效果,难怪林幸穿得这样多还冷得直哆嗦。

机场附近没什么好吃的,小孩又大多爱吃汉堡薯条之类的洋快餐,薛曲双便带林幸去了麦当劳,她不知林幸口味,按照店员的推荐点了个儿童套餐,又找了处靠里的单人位子,放下餐盘,嘱咐林幸一个人吃,吃完乖乖坐着不要乱跑,等她回来。

“姐姐。”林幸拉了拉她的衣角,怯怯地问:“你不吃么?”

薛曲双稍微一愣,笑道:“我不饿,小幸自己吃,姐姐出去办点事,马上就回来,嗯?”

林幸乖乖点头,“好。”

目送着薛曲双出了麦当劳,林幸才回到自己的位子,她个子太矮,半跳半爬才坐上椅子,闻到油炸食品的香味,肚子忍不住咕噜一声。她从没吃过这样的东西,只有一次舅妈买给弟弟吃,她隔着门闻到了一点味儿,真是香极了,隔了那么老远依旧香气扑鼻,林幸当时闻着味儿直吞口水。

林幸先把每样东西分出来一半,给薛曲双留出来,这才开始吃自己那一份,饮料只有一杯,全部留给薛曲双,她双手捧着一块麦乐鸡,小口小口地慢慢吃,林幸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油炸食品的香味在嘴里蔓延,她吃完一块,恨不得连手上的味道也嗦干净,才依依不舍地吃第二块。

儿童套餐的分量本就不多,林幸再怎么珍惜也很快吃完了,肚子里并没有什么饱腹感,好在她长这么大从来也没吃饱过,压根不知道饱是什么滋味。薛曲双还没有回来,她听话地坐在原处等,手脚的冻疮又开始发作,林幸四下瞧瞧,确认没人注意自己,便悄悄把手伸到鞋里面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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