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溪晚牵着林幸上了停在路边的黑色轿车,坐在车后座,而开车的正是刚才那个穿着职业套装的女人。
“去机场?”女人问。
“嗯。”徐溪晚撑着额角沉声应道,她侧着头看窗外,并不理会坐在一边的林幸。
那女人是徐溪晚的助理,名叫薛曲双,听徐溪晚应声,便不再多问,驱车驶往机场。
林幸从没坐过这样干净敞亮的轿车,纯黑色的真皮座椅做工考究、质感极好,坐起来感觉比她平常睡觉的小床还柔软,脚下的羊毛脚垫一尘不染,林幸都不敢把自己的鞋子踩上去,她身上的旧袄子已经穿了一个多月,领口袖口黑乎乎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林幸坐在车里,僵硬得像个机器人一样,一动也不敢动,生怕自己弄脏了哪里。
车子飞速向前,林幸转头,看窗外景物飞快后退,她熟悉的房子和道路在身后越行越远,终于看不见了。
林幸长这么大从来没离开过她居住的那片筒子楼,今天以前,她的眼睛里只看过被筒子楼围起来的那一片狭小天空,她夜里睡不着的时候,经常趴在窗户上,看窗外被电线割裂开来的星空,幻想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她想过自己终有一天会到外面的世界去,不过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
窗外再没有熟悉的景色,可林幸的眼睛依旧死死盯着窗外看,脸上没什么表情。
薛曲双一面开车,一面分了个神,从后视镜里打量这个瘦小孩子,有些好奇。她接触过不少孩子,大都任性吵闹,也有少部分家教很好、乖巧懂事的,这些孩子都有一个特点——活泼开朗,即使初遇陌生人胆怯,也能很快熟络起来。薛曲双从没见过一个孩子像林幸这样,被陌生人带走,依旧安安静静不哭不闹,甚至让薛曲双开始怀疑这孩子是个哑巴,要么就是智力低下。
车里暖气开得很足,林幸被冻僵的身体逐渐回温,手脚慢慢有了知觉,因为温度升高,手上脚上的冻疮也开始发痒。刚开始只像蚂蚁咬,只有细微的痒痛,后来手脚上的冻疮发起来,又痛又痒。手上痒还好办,能自个儿偷摸着挠一挠,可她脚上奇痒无比,又不敢把鞋拖了,只好两只脚勾在一起,隔着鞋在痒的地方蹭蹭,依旧难受得很,整个人坐立不安。
徐溪晚注意到了林幸的异动,不过她懒得搭理,只瞥了林幸一眼,继续撑着头,闭眼假寐。
薛曲双心细,发觉林幸的异样,从后视镜里看她,温柔地问:“小朋友,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林幸一惊,吓得不敢再动弹,双唇微微颤抖,嗫嚅着回答:“没、没有。”声音蚊蚋一样细弱,畏畏缩缩的。
徐溪晚听了,闭着眼睛,忍不住皱了皱眉。
“小朋友你不用怕,姐姐不是坏人。”薛曲双笑得吹风和煦,愈发温柔地安慰林幸,“你不舒服就告诉姐姐,姐姐带你去看医生。”
“没有、没有……”林幸拼命摇头,眼神惊恐,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这孩子,怎么胆小成这样。
薛曲双暗自叹气,看林幸眼里含着泪的模样,只好专心开车,不敢再问。
林幸受了惊吓,连手脚的冻疮痛痒都忘了,等确认她们不再注意自己,心里定了,痒痛感又像潮水般袭来,这回她连隔着鞋子搔痒也不敢了,全靠耐力忍着,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就看看窗外的风景,分散注意力。
徐溪晚抬起半边眼皮看了眼林幸,这孩子大概是真的难受,尖瘦的一张脸龇牙咧嘴,憋得通红,就是这样,依然一声不吭。
徐溪晚摇头,怀疑自己是不是领错了人,林灵那样钟灵毓秀的人物,怎么会生出这样唯唯诺诺的女儿?可在此之前她已经调查过三遍,就是这个孩子,绝不会有错。
机场在远郊,开车需要大约两个钟头,冬天日子短,等薛曲双把车开到机场时,天已经全黑了,她看了眼时间,正好晚上六点,于是问徐溪晚:“离登机时间还早,要不先吃点东西?”
“不饿。”徐溪晚说着,指了指林幸,“你带她去吃吧。”
薛曲双看向林幸,林幸立马又正襟危坐,薛曲双笑了,轻声细语道:“小朋友,跟姐姐去吃饭好不好?”
看到林幸瑟缩着点点头,薛曲双先解了自己的安全带下车,走到林幸那一侧,打开车门,领林幸去吃晚饭。她伸手去牵林幸的时候,才发现这孩子的手又红又肿,生冻疮的地方通红油亮,跟个小馒头似的,难怪在车上的时候那么坐立难安,薛曲双惊叹,这么小的孩子竟然这么能忍,成年人的手冻成这样也未必忍得住,她在车里坐了两个多小时,硬是一声也没吭过。
停车场阴冷,下车时林幸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薛曲双摸了摸林幸的衣服料子,那身棉袄不知洗了多少遍,里头的棉花都结块了,毛衣也是硬邦邦的,完全没有保暖效果,难怪林幸穿得这样多还冷得直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