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常喜乐不过是口头上揶揄两句,心里也只有感激。
紫花苜蓿四季都能种,只是早播扎根深,也更加抗旱,晚播扎根浅,不利于越冬。
现在赶不上春播,也就只能当即种植,早一天治理早一天能让这一片土地成为肥田。
况且桃源村雨水多,冬天除了最冷的那几日,温度都不会很低,也就不用担忧缺水或是被冻死。
宋挽呈看着大家干得热火朝天,每个人都尽可能的贡献自己力量,干不得重活的就端茶倒水,游走在人群之中。有些力气的则去挖渠,男人们都光着膀子在那不吝啬自己的力气,而老弱妇孺们则在另一边弯着腰锄地撒种。
最关键的是,他看不到从前常常在农人脸上看到的愁苦,明明十分辛苦,可每个人都干劲十足。一片欢声笑语,还有人唱起了高亢欢乐的山歌,而且还对起歌来,内容十分风趣又充满了农家人的智慧。
宋挽呈由衷感叹,“桃源村很团结,人只要心齐了就不怕干不成事。不瞒你说,我走遍这么多地方,极少见到这般景象。多是各家干各家的,最后也就干不成啥事。整治荒地多事那些有财力的大地主砸钱才能弄成,如此使得农人越来越穷,富人越来越富。”
常喜乐对此也深有体会,他现在这么有干劲,也跟村子里的氛围好有着莫大关系。
否则仅仅凭借继承来的情感,是无法让他这么尽心尽力的。
这个村子虽然落后贫穷,生活条件远不如前世,但是这里的人让他感到十分温暖,住在这里让他觉得十分舒心。几乎所有人都是充满善意的,虽然邻里之间难免有摩擦,偶尔也能听到两家人在吵架,可没多久就会握手言和。
尤其面对外人的时候,非常的团结。平时做什么事都拧成一股绳,到了春耕秋收的时候,大家会凑在一起,互相帮忙。
常喜乐笑道:“正是因为如此,我才如此喜欢这片土地,希望将它变成肥田。如此,我们村的人才能一直在这片土地快乐的生活。”
“有常弟的智慧和桃源村的勤劳,假以时日这一片荒芜之地必是会有天翻地覆的变化。若真能治理成功,不知常弟可否愿意将这法子推广出去?”
常喜乐毫不犹豫道:“有何不可,当是如此。”
宋挽呈赞赏的点了点头,“常弟果然有一颗悲悯天下的心。”
常喜乐摇头道:“这么大的帽子我可担当不起,我只是不想看到有这么多土地荒芜罢了。”
“常弟有如此大智慧,若一直在这小乡村里,实在是埋没了。”
这几个月的接触,宋挽呈很清楚常喜乐虽然也是要科考的,但是只是为了有个举子功名让自己不被别人欺负,并没有想在官途上发展。这不仅仅是容貌被毁的缘故,更是因为常喜乐没有那颗心。
一个人到底是如何状态,他还是自信能瞧得出来的。
常喜乐就属于典型的对权力并无太大*,只求安稳度日而已,这在一些眼里是不求上进。
宋挽呈有这样的想法常喜乐也并不觉得奇怪,毕竟这世的读书人多是以科考为官为自己的唯一目标。尤其是已经拥有秀才功名的,因为已经跨进去了第一步,不像其他人觉得十分渺茫,也就更执迷于此道。
“人各有志,做人嘛,最重要是开心。”常喜乐笑道,只可惜宋挽呈听不懂这个梗,而是认真的品了一番,虽然不怎么赞同却也表示理解。
宋挽呈虽然许多观点和他相同,但是依然和这世界的读书人一样,希望能够蟾宫折桂,一展抱负。只不过他不会像其他思想顽固的人那样,走进了死胡同。而是觉得人要干合适自己的事,不能强求。对于别人的想法十分包容,可以站在他人立场上想问题。
常喜乐又道:“况且若我虽在家中坐,可做的这些能推广出去,一样能够造福百姓。如此一来不就是两能全了,反正结果一样,如何形式却是无妨。“
宋挽呈恍然大悟,拱手作揖道:“常弟此言真是醍醐灌顶,让我茅塞顿开。”
常喜乐只是笑笑,又与他说了两句话便是离开了。
再不走,一直在一旁不吭气的常昱可就要不高兴了。虽然他不会做出什么举动,但是常喜乐也不希望他觉得被冷落而不开心。
常喜乐见常昱一路上十分安静,可又不像吃醋生气的样子,不由疑惑,“小喵,你怎么了?”
常昱抿着嘴没有说话,这让常喜乐觉得很不对劲了。
“是不是刚才我跟宋哥说话没工夫理你所以你不开心?”
按理说不应如此,常昱向来乖巧,虽然他更希望自个的注意力放在他身上,却也知道谈事情的时候不可以打岔。只是被冷落时间长了,过后会更粘人而已,像现在一声不吭好像有点抑郁的模样从不曾有过。
常昱抬头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
“可是你在不高兴。”常喜乐肯定道。
常昱低着头把玩手指,依然沉默不语。
常喜乐盯着他的眼睛,“有什么事连我都不能说吗?”
常昱目光躲闪,“我没事。”
常昱明显心中有事却不想开口,常喜乐想了半天也弄不明白常昱在愁些什么。他可以感受到常昱并没有生气,只是心情十分低落。
常喜乐不由皱起眉头,虽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可这种被排在外头的感觉让他觉得很不好受。若是别人他不觉得有何,可对象是常昱那就完全不同了。
可有些事也不能勉强,常昱是个有主意的,他不想说的时候谁也撬不开他的嘴,只是没有想到有一天常昱对他也开始隐瞒了。想到以后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常喜乐也郁卒起来。
常昱明显感受到了常喜乐的情绪变化,有些慌张道:“乐乐,别生气。”
常喜乐颇为酸楚道:“我没有生气,只是没有想到小喵对我也有秘密了。”
常昱顿时不知所措,“我,我……”
常喜乐不想为难他,像往常一样摸着他的头道:“没关系,小喵长大了,有自己的秘密很正常。”
常昱抱住常喜乐的胳膊,在他怀里拱来拱去,“乐乐,你最好,我也要好。”
常喜乐失笑,见他如此,心中那点郁闷也消失了。
常昱从兜里拿出之前常喜乐给他买的笛子,这只笛子制作得非常精致,是常喜乐带着他到县里最好的店铺买的。虽然给钱家增加了营业额,却是值得的。因为他知道,常昱只要决定要做什么,肯定就要做到最好。
而钱家自从知道他们与沈家有来往,倒是不敢太嚣张了。
沈家商队在府里名气很大,能做起来必是有自己门路,还与大名鼎鼎的裴家是至交。钱家自然不敢惹,而且因为沈家商队的到来,打破了钱家垄断地位,也让钱家有了危机意识,气焰也没有那么盛了。
“吹曲子,给乐乐听。乐乐,别生气。”
常昱将笛子放在嘴边吹了起来,一首轻快的曲子渺渺传来。
不过学了几个月的工夫,常昱就能十分顺畅的吹出完整的曲子,而且还开始有了自己的意境,这让常喜乐佩服不已。他甚至都想象不出有什么事能够难倒常昱,这孩子是货真价实的天才学霸。
但这也是常昱不断练习的结果,常昱每天都非常忙碌。
一大早起来就跑到盐碱地练武练箭,休息的时候学习吹笛子,回来之后还要跟常昱读书练字,时不时还会做些木工活。每一天都安排得满满当当十分的充实,整个人的气质和刚回来的时候已经差别很大了。
如今只有在常喜乐面前还流露出有些兽态的模样,在别人面前尤其是常家人以外的人面前,除了话少与普通孩子已经没有什么区别。这其中气质的改变是最为重要的,整个人没有那么张牙舞爪,很自然的隐藏了因为被野兽带大而沾染的兽性。
常喜乐和常昱坐在半山腰的草地上,山风徐徐,野花芬芳。
常喜乐直接躺在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野草,腿翘起来,闭着眼睛聆听着动人的音乐。
暖暖的阳光透过大树斑斑点点的洒在脸上,闻着土地青草的芳香,整个人懒懒的不想动弹。
这种时候常喜乐最能体会到,平时的忙碌最终为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