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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先下手为强

她是受到过专业训练的,忽悠女人或者不行,忽悠男人却不在话下,甚至都无需说话,只需要肢体语言就好。

她的天赋和天赋强化能力几乎就是对异性的催眠,在刻意为之的情况下,即使青衣男子可能比她厉害数倍,在他真正意识到之前,却也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以外的地方。

见到这情况,雷云偏头看了眼临时居所。

什么都没看到,不过他却知道斯芬妮正通过伪装层瞄准。这是种很奇怪的感觉,或许斯芬妮身上那根除了调情从来没起到过作用的金色腰链暧昧之锁,也开始对雷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吧。

斯芬妮在瞄准的话,即便是出了一丁点小差错,却也不至于让法蒂玛送了性命,毕竟法蒂玛自身的能力并不太烂,能应付的情况很多,风暴日轮本身还有防御力,抗到百来米外叮咚射出的子弹无论如何都足够了。

想通了环节,雷云终于再次同时利用太极拳的卸力方式和称号提供的降低对地面压迫的能力。

在这复合能力的支持下,雷云能让自己的脚步声和常人轻手轻脚走路差不多。这个程度当然瞒不过正常的五感灵敏的“高人”,可当眼前的高人正在被法蒂玛迷惑时,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也不管法蒂玛是不是看的见,动手的前一刹那雷云对她眨了下眼,尾巴和手一起上了对方的身。

尾巴卷住双臂和腰部,右爪掐着颈部,左手直接把对方的手抓到骨裂,让手上的剑掉落在地上。

他担心那剑不需要通过手势就能操作,压倒对方的同时一脚踩在剑柄处。

这些行动总共用时不过零点一秒不到,就算是对方正炒态要在如此近的距离同时防备多个种类的攻击都不容易,何况在被某个妖女影响的情况下。

于是高人几乎是毫无反抗的束手就擒了。

雷云没选择杀人,原因很多。一是他不习惯用杀戮的方式解决问题,除非是到了必须要干掉对方的时候;二是他看过很多小说,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担心对方死掉了冒出个什么奇怪的金色小东西跑出去报信。

“嗙!”的一声,却是那人用未受伤的手掌向后猛力一拍!

他的不知道什么发光的东西没在铠甲内对雷云造成伤害,但实体力量确实不小,雷云要是没有支撑物,立刻就要被拍开两步,可是他的尾巴却是捆着那人的腰部的,而尾巴却是他全身力量最大的物件,他又是压在那人身上,怎可能被拍开!

“孽畜!如何辱我,便杀了即是!”

那人丝毫不顾喉咙上有一副金属利爪,艰难而沙哑的吐出大义凛然的声音。

雷云皱了皱眉头,开始喊人:

“宝贝!你来看看,我要让他瘫痪,但不能让他死了,要动哪里?”

书到用时方恨少,此时斯芬妮就明显比他重要的多,否则最好的办法仍然是把这家伙干掉,否则还要时时刻刻弄人守着他。他和斯芬妮说话用的是英语,也不怕这人听懂,要是听懂了,那说不定他真的会起杀心。

斯芬妮端着叮咚从临时居所出来,让雷云先把衣服扒了。

雷云倒是不怕斯芬妮占其他男人便宜,他连人都不是,要比那话儿的大小,人类无论如何是比不了的,所以她看看别的人就当长知识也无所谓,何况此时对方还是面朝地的。

他用另一只脚踩住对方刚刚反抗的手,此时他已经除了用小腿像娘们一样踢打再无其他肢体可用,雷云才喊法蒂玛扒衣服。

那男人见大胸妹子来扒他衣服,差点以为女人要强x了他,吓得不知如何是好。调戏是一回事,但是被调戏嘛……

法蒂玛却也不过分,只撕烂了对方上半身的衣服,中途甚至动用了风暴日轮的羽刃,说明这青色衣服却也不是凡物。

斯芬妮靠近后直接用叮咚的枪口顶着对方的脑袋,观察了一会儿,开始告诉雷云要对那些地方动手。

囚禁一个人永远比杀掉一个人更难,雷云深知这点,不过囚禁却也有囚禁的好处。

他一时间变成冷血屠夫,直接拆了对方斜方肌和四肢的数条肌腱,不几秒就把那人弄的一身是血。

所谓一家人自然有一家人的样子,法蒂玛把对方衣服扒光后,就从斯芬妮身边的空气中接到疗伤喷剂和止血喷剂,那人一边受伤就一边被止血疗伤,却是在地上惨嚎着一时间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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