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思定刚到出口,就听见一道雄厚的声音不合时宜的在人群中炸开:“小兰,小兰啊!”
声音的主人挥舞着双手:“这,这这这,看这里。”骆方志在原地又蹦又跳,就差扛大旗挥舞来引人注意了。
兰思定从人群别样的眼神中穿过朝着骆方志走去,对于他的行为完全不纠正不排斥,既然骆方志堂堂七尺男儿都不嫌丢人,他也没必要替他丢人。
骆方志一见兰思定出来,整个人扑了过去,毫不介意自己已经丢人丢到爪哇地,抄起兰思定的手臂恨不得将自己整个人挂他身上,黏糊糊的说道:“兰啊,你终于回来了,你知不知道我这几天已经快疯了,我不想回野战部队,我不要带新兵,你想办法让人把我弄出来吧,随便哪个深山老林一扔自生自灭无所谓,你们绝对不用担心我,挖野菜刨树根我都能养活自己的,我对生活品质一点高要求都没有,就求求你别把我丢人堆了,我有人群恐惧症啊!”
闪闪发光的眼神伴着尖嗓子的颤音,骆方志可怜如待宰羔羊。
兰思定拖着快一米九一百七十斤的骆方志豪爽的迈着大步前进:“海军那边给我来过电话,如果没问题今天下午你可以上战舰。”
“你要我的命啊!”骆方志咆哮,晕浪昏船,空间狭窄压抑,活动地方小,想躲起来图清净除非跳海,而且伙食还不好,不是压缩饼干就是浓缩营养素,这比野战部队还可怕的地方他死都不会去的。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你现在待得地方吃的是最好的。”
“你看我像吃货吗?”
“不像。”
“那不就对了。”
“你像蠢货。”找谁求情不好要找他来求情,这是军区的意见,除了服从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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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mrs。q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