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差别还挺大的。
妖孽少年的那把火铳要更长一些,也更细,故而射程比较远,相对而言更为精准。
而眼前这一把,长度稍微短些,重量也轻上许多,适合近距离射击,较为便携,用作防身最是恰当。
扁了扁嘴角,慕容长欢的脸上不免浮现出了几许失望之色。
还以为自己找到了可以证明司马霁月就是妖孽少年的证据,然而貌似并没有什么卵用,火铳这种东西,在这个时代还不是很发达,制作也并不精良,甚而还有些粗糙。
所以,一个人的身上不可能带着两把火铳,那样很容易就会被人发现。
只一把倒还容易藏起来,若是带了两把,那就太过明显了。
而不论是妖孽少年,还是司马霁月,随身携带火铳必然是用作趁手兵器以防万一的,不可能会随意更换,这就跟他们的个人象征一般,如果武器不一样,身份十有**也不尽相同。
好在,也并不是全然没有收获,至少也算是捕捉到了一丝线索。
哪怕这丝线索微乎其微,尤其对方还是司马霁月……听他方才说的那句话,完全就是没的商量的口吻,摆明了是不会同她泄露半分有关于火铳的消息。
可还是不甘心,硬着头皮也要问一句!
“那……你知道还有什么人,也用这样的武器吗?”
原本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问的,也没想着司马霁月会回答她,却不想……司马霁月竟然很坦白!
坦白到慕容长欢简直快要感动哭了!
而在听到他说出的那句话后,更是激动得险些流下了喜出望外的泪水!
司马霁月说——
“有这种武器的人不多,全天下不会超过十个……不过,据本王所知,花雪楼的楼主手里,似乎也有一把。;”
作为夺宝会的主人,花雪楼楼主可谓是囊尽了天下所有的奇珍异宝。
能拿到火铳这样的稀罕之物,于别人而言许是难如登天,然而对花雪楼的楼主而言,即便说不上易如反掌,但也不至于求而不得。
话音落下,慕容长欢的脑子里来来回回荡着几个关键的字节。
全天下不会超过十个!不会超过十个!
花雪楼的楼主也有一把!也有一把!
除此之外,整合先前得到的信息。
楼主大人行踪不定,武功高强,神龙见首不见尾,脾性乖张,自负狂妄,更重要的是……他很有钱,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有钱,是非常非常的有钱!
不,不对,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
楼主大人花容月貌!国色天香!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简直美得惨绝人寰!
所以,慕容长欢几乎可以肯定……那天在山林里遇到额那个妖孽少年,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就是花雪楼的楼主大人无疑了!
至于剩下的那一丢丢,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
霎时间,慕容长欢感觉自己体内的兽血立时就沸腾了起来,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地想要绕着整个皇城跑上十圈!
那股子欢喜几乎要从她的眸子里溢出来,便是连司马霁月都察觉到了她的情绪变化……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想无视都难!
便就随口问了一句。;
“你问这个,莫不是想要找当日救下玲珑的那个黑衣人?”
慕容长欢两眼发光,也不隐瞒。
更何况,她就是想隐瞒,只怕也藏不住那个心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