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慕容长欢的能耐,自然也不可能知道。
但是温孤雪就不一样了,他的人脉与势力,就连司马霁月都无法知悉,所以……即便他知道了象牙梳的下落,也算不上稀奇。
司马霁月介意的是,慕容长欢将此事托付给了温孤雪,而没有因为束手无策,跑回来找他帮忙。
其实只要她肯开口,他又何尝不会帮她一把?
只是那个女人,从来都不相信他……甚至连问上一句,都吝于开口。
凭着她这样冷淡疏离的态度,像是巴不得离他远远的,他还看什么风月本子?学什么甜言蜜语?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看着司马霁月一甩袖子,摔书走离,清风免不得又同情起了躺在地上的那本书。
其实不管温孤世子如何作为、慕容小姐如何作为,至少那本书……它是无辜的啊,只不过……受宠是因为慕容小姐,失宠亦是因为慕容小姐罢了……
摇摇头,见着那袭紫衣在门边一闪而逝,清风立刻迈步跟了上去,也没来得及去捡起地上的那本书,就任由它安安静静地躺在地上。
微风拂过,翻动了书页。
隐约可见上头用朱笔划了一横,做了记号,也算是极其用功刻苦的——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情。
不知所起。
却。
一往而深。
七日之约就要到头了,慕容长欢正着急着,要是过了今晚还找不到象牙梳,司马霁月必然不会轻易饶了她,刚好她在今天解了禁足,等了一个早上,正坐不住要去找温孤雪问下进展,就见花雪楼的金帖子送了进来。;
说是金帖,还真是镀了金的。
而且据说还是真金白银的真金,并不是用其他的东西倒腾出来的金色。
那金帖一拿到手里,沉甸甸的,分量不轻,慕容长欢只低头看了一眼,都似乎可以嗅到那股子扑面而来的贵气。
那是一种唤作“一掷千金”的财气!
什么叫财大气粗,这就是财大气粗,只有皇城第一楼花雪楼才有的豪绰与魄力!
金帖看着很简约,只用金线勾勒出了“花雪楼”三个大字,再加上一点花纹作边饰,并没有任何的繁复的文案与点缀,但正因为素洁干净,便更显得大气恢弘!
花雪楼又是个什么地方呢?
按性质来讲,应该说是一个酒楼,有美酒,有佳肴,伴水临街,东边可见美景,西街可见繁华,乃是一处赏心悦目、大快朵颐的好场所。
但花雪楼又不同于一般的酒楼,楼里有美姬,有歌女,甚至还有模样标志的娈童和小倌儿。
然而,花雪楼也不同于寻常的青楼,因为楼里头养着的那些美人儿一个也不卖身,只卖色,或者再加上卖艺。
若是哪个权贵豪绅看中了其中的一位,想要一亲芳泽,就必须出大价钱为其赎身,更甚者,还需要对方同意才行,若不然……
楼主大人也是不会轻易放人的。
在大街小巷里头,关于花雪楼的传闻非常之多,但更多的,却是那位艳惊天下的楼主!
就连慕容长欢这种刚穿越过来不久的,而且还是一直窝在侯府里头,不怎么出门逛街的小姐都不止一次听闻了花雪楼楼主的鼎鼎大名和倾世艳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