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神圣净化?完全不须吟唱的大规模神圣净化?”阿斯蒂摩斯骇然。一个普通地牧师也能超渡普通的亡灵,但施法一次只针对一个对象。要超渡这数以十万计的亡魂,恐怕至少要两个红衣大主教,带领整个唱诗班进行神圣祈祷,才能发挥这么强大的光明系神力效果。
而且,阿斯蒂摩斯施法唤来的亡灵,全都是前世不得善终的怨灵,它们天生携带着无穷的愤怒和怨毒,是极难净化的,然而眼前这匹狼却用强悍的神力。把这些不甘心被净化洗涤的亡灵,全部强行净化超渡了。
暗黑系魔法地杀伤力纵然不是最强的。也是最难缠地,但是它的属性相克表现地也特别明显。对于光明系魔法来说,是它天生的对头,即便一个没有杀伤力的神圣祝福,如果落在一个暗黑魔法师头上,也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阿斯蒂摩斯恐惧而惊讶地后退,一匹携带着光明神力的魔狼,难道……难道它是光明圣教派来的?
阿斯蒂摩斯一见了这匹魔狼的恐怖打击力。就知道它便是重伤沃伦骑士地那匹魔狼,尽管对它的战力存有一定的警惕,不过还没有太过畏惧。但是现在不同,他即便不畏惧这匹魔狼,也畏惧它背后代表着的庞大力量。
如果被光明圣教盯上,那就是无穷无尽的追杀。而且要受到各地的追捕,他好不容易在诺曼公国扎下根来,可不愿意继续踏上颠沛流离地逃亡之路。所以一想到光明圣教可能已经掌握了他的身份。阿斯蒂摩斯心中便感到毛骨悚然。
他和光明圣教的渊源要追溯到20年前了,那时他还是一个二十出头地年轻人,跟随着一个黑暗法师修习魔法。黑暗法师在许多国家都是不受欢迎的,而他当时所在的国家是罗斯帝国,那里是光明圣教的根基所在,对这些邪魔歪道打击更为残酷,所以他和老师一直隐藏的非常小心。
那时他叫里奇,年轻的里奇迷恋上了一位贵族小姐,但是凭他的身份地位是永远没有机会和这样一位贵族小姐在一起的,那位姑娘更不可能看上身份卑微的他。里奇利用他的魔法达到了目的,他**了那位姑娘,也因此暴露了身份。
那位贵族的哥哥就是光明圣教异端裁判所的一位高级官员,在他带人追捕之下,里奇的老师被抓获并且送上了火刑架,里奇逃出了罗斯大帝国,但是他的双眼被一位红衣大主教的神圣之光炙伤了,变成了一个瞎子。
里奇在一个小山村里隐姓埋名生活达三年之久,苦心研究一些邪门魔法,最后利用黑暗魔法恢复了自已的视力,但是形象变的极其诡异,容貌和当初已经截然不同。他悄悄潜回罗斯帝国,利用傀儡术将那贵族一家杀掉,然后一口气逃到泰戈尔帝国的最南方,从此避居在这里。
他的名字始终是光明圣教通缉名单中的一个,经过这么多年他本来已经淡忘了这件事,可是一条拥有神圣力量的魔狼,重新勾起了他的回忆。
阿斯蒂摩斯不敢再想下去,立即吼道:“给我杀了它!”
一直静静地立在那儿,双眼黯淡无神,就象一具雕塑似的那个人在阿斯蒂摩斯的命令下,就象突然注入了生命似的活了过来。他那双和阿斯蒂摩斯一样怪异的眼睛突然泛起了紫幽幽的光。
一声嘶吼,怪物扁平的鼻孔里喷出两团淡淡的硫磺味的云雾,两只比原来大了一倍有余的手忽然以巨山压卵之势猛地砸向杰迪的头。
杰迪一纵即起,双足扬起,锋利的爪尖抓向那怪物钵大的拳头。
“轰!”地一声巨响,这个可怕的怪物全力俯冲下砸的力气大的吓人,双拳之力何止千斤,地面一阵震颤,哗啦一声,杰迪下半身被这瞬间的撞击砸的陷穿了地板,他的双臂隐隐发麻,那连精钢都能划出深痕的利爪,这次竟然没有抓破怪物的肌肤。
怪物的双拳皮肤又韧又滑,还有一层类似斗气的能量体贴肤保护,那双沉重的铁拳竟然占了上风,杰迪挡住了他地打击。可是他脚下的地面却承受不住这种沉得的打击,身子陷了下去。
地面龟裂,杰迪无法立足借力,那怪物狞笑一声,双拳再度打来,又是一次碰撞,地面破了一个大洞,杰迪带着碎石向下坠去,但他这次扣住了怪物皱韧的皮肤,把他也扯了下来。
怪物刚刚沉重地砸到地面。就跳起来挥拳猛击。他鼻中硫磺味的气团越来越浓,也不知这个可怕的魔法师对他的身体做了怎样的改造。力气和杰迪几乎不相上下,身体同样能够承受巨大的打击。
两个战力无比强大的个体。两股绝强地力量发生激烈的碰撞,大厅中再次糟受了狂风洗劫一般地摧残,方圆数丈之内都充满了澎湃的劲气。最后,两人猛地跃起空中,双拳和双足一次猛烈地碰撞之后,两个人“砰”地一声倒摔出去,身子在地面上犁出两道长长的深沟。
两人一直滑到左右两侧的墙边。轰地一声地动山摇,墙体出现了大面积的龟裂,怪物的头整个陷进了墙体里。受到这次碰撞,天花板喀喇喇一阵响,摇晃了一下整片地陷落下来,这天花板是二楼正厅的地面。比一堵墙还厚重。一阵灰烟弥漫而起,把他们都埋在了下面,外边的狂风暴雨衬得厅中如死一般寂静……
※※※※※※※※※※※※※※※※※※※※※※※※※※※
过了好久好久。阿斯蒂摩斯才提着魔杖,悄然出现在尚未塌陷地边缘。
他向下望去,只见碎石瓦砾已经把杰迪深深地埋在了下面,他制造的那个怪物整个头都撞进墙去,露出来的身体也被落下的天花板砸中,大厅中静悄悄的,看不到一点生的气息。
阿斯蒂摩斯地嘴角不禁露出一丝得意的狞笑,吉布森、班森、鲍里斯等人鬼鬼祟祟地从旁边闪了出来,提心吊胆地道:“阿斯蒂摩斯,那匹可怕的狼怎么样了?”
阿斯蒂摩斯得意洋洋地道:“还能怎么样,被我地魔仆干掉了。魔仆改进后力量已经超乎我的想象,这太棒了!”
他有理由感到高兴,其实无论魔法也好、武技也好,追求的不过是至高的力量,只是选择了不同的修炼方式。以人体改造强悍如魔兽的生物体,这是黑暗魔法中的一个偏系,并没有太多人关注它。
但是阿斯蒂摩斯失明的那三年,需要借助外力,他曾经下过极大的功夫研究制造这种悖逆天道的魔法。在他来到诺曼公国,并蛊惑大公,混成公国魔法师后,又下了大力气研究,现在终于快要接近成功了。
无论是魔法还是武技,要成为至高力量的拥有者,不知要花费多少年的功夫都未必成功,如果能另僻蹊径有何不好?他以艾格骑士的原体为模型,渐渐改造出的这个怪物,已经拥有着不输魔兽的强悍体魄和变形、魔抗能力,再加以改造一定更加厉害。如果这样的怪物多制造几个,岂不是比苦心修习魔法、武技所得更多?
吉布森会长舒了口气,说道:“太好了,刚刚的情形太可怕了,我还担心你无法制伏那头魔狼,已经启动通讯魔法石报警了。”
阿斯蒂摩斯皱了皱眉,说道:“现在市政厅、市警厅被冯赫尔安插了许多耳目,如果被他看到我们在这儿,恐怕会起疑心,看来我们得赶快离开了。”
吉布森会长耸耸肩道:“这么大的雨,你以为他们会来的那么快?今时不比往日,那些人不会巴结我了,说不定还……”。
他刚说到这儿忽然住了嘴,眼睛往楼下望去,大厅中足有水池表面大小的一块厚重的天花板又响动了一下,微微地向上拱起来,轰地一下沉下去,然后再度拱起。
吉布森会长颤声叫了起来:“老天,那匹狼还没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