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从来都是好色地。作为一个男人,孟雄飞从不否认这点,也一贯地坦承此点。他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好掩饰、好遮掩的,更觉得这并不是错,也不是什么缺点。而是一种天性,一种男人生而有之地天性,是天生的。是个男人,就无法抹灭这一天性的存在,即便这男人是个傻子,也懂得好色,也知道哪个女人好看。
他敢说这世上所有男人都是好色的,只不过在于程度的不同与是否表现出来罢了。异样相吸,阴阳互引,这本也就是种天地的至理。就像他曾在网上看过的那个报告,说正常男人平均每六秒钟就会产生一次对女性的性幻想。
这当然只止于想,大多数人也都止于想一想,并不会真的去付之实现。大多数幻想更是凭空堆砌,毫无依据,基本上没有任何实现的可能。但你不能阻止住男人去想,也阻止不了。这份报告说明了一个正常男人对于女性的需求与渴望,也充分说明了男人的好色。即便身有所属、心有所属结过婚的男人,也免不了每天生有许多的幻想,只不过真正付之实现的并不多罢了。
爱情,也阻止不了好色。男人在爱着一个女人的同时,也难免会去转眼看看别的漂亮女人,或是脑子里幻想一番。如果一个男人从不生这样的念头,那他就不算是男人。或者已完全升级到了成为圣人。
孟雄飞自问不是圣人,虽然踏入了修行,但心理依然是一个正常男人。他知道自己的好色,也承认自己地好色,并希望能永远保持着这一点男人的本色。他不喜欢做圣人,只喜欢做男人。好色是男人生活的一大趣味,他并不想失去这趣味。
不过虽然好色,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要去不断的追女人、收集各种不同类型的女人。人生的乐趣还有很多,并不止一个好色。而好色也不代表就要去做风流子,要行种马之道。他的所谓好色。只是想永远保持住这种对于女人的兴趣。当然。也不介意偶尔风流、浪荡一把,更不介意齐人之福。
简单来说,好色并不等同于风流。但包括风流。他的好色,并不简单指生理上的,更是一种心理上地。这包括对女人地欣赏、对女人的兴趣、对女人的研究等等,是一种心理上地快乐,一种生活的爱好与趣味。这不是低俗的。他认为这应该放到平等的位置,就像有人喜欢音乐、喜欢绘画等等,好色也应该放在同一类的喜好。
音乐有精选地。绘画有好坏的。孟雄飞的好色也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女人必须首先要让他生起兴趣来。如果没有一点兴趣与喜欢,那他自然也就谈不上好地**来。对顾盼盼生出兴趣的同时。他自然地也就把她放到了好地位置上来。
而至于胡艳红,他并不觉有什么对不起她的。也没有丝毫地愧意。他虽然对胡艳红有了喜欢、有了感情,但说到底,这感情始终谈不上什么爱情。她只是他的女人,而不是他地女神。
“你真的愿意付出一切?”孟雄飞抬起只手来,轻佻地挑起顾盼盼光滑的下巴,脸逼近她邪笑地问道。
顾盼盼没有躲、没有避,也没有反抗,只是一张俏脸不禁立即红了起来,先前那侃侃而谈的恬淡与自信全然没有了影子。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她只觉心跳得剧烈的似能跳出胸腔。闻着他身上的气味,被他的气息逼近,察觉到他喷出的温热呼吸,她只觉紧张的呼吸都要停住,全身发软的似都没了骨头。最后只有含羞地闭上眼,微点了下头,轻声地道:“是。”
孟雄飞再度逼近了她,两张脸真正的只差一线,呼吸可闻。
顾盼盼闭着眼睛,但却可以感觉到他的逼近,不由更是紧张,紧张得眼皮儿直跳,但同时也有种期待,怀着兴奋与甜蜜的期待。但就在她期待着什么,并预感就要来临的时候,忽然间身下一震,火车开动。原来却已是到了时间。
“好,我给你这个机会!”孟雄飞贴近她耳旁,轻声私语地答应了她的轻请求。然后收回手,坐直了身体。
顾盼盼此刻的身体,似乎全靠了孟雄飞的这只手在支撑。孟雄飞的手一抽离,她便身子一软地倒在座椅的靠背里,大口地喘着气。她刚才紧张得都快要忘了呼吸,喘息了两口方才缓过来。张开眼看着孟雄飞,虽然期待未至让她有些失望,但孟雄飞答应的话却更让她高兴,她感激地说了声“谢谢!”
孟雄飞未再接话,只是笑了笑,从自己放在桌上的袋子里掏出本小说来翻看。这袋里的几本小说还是在岐山买的,袋子也仍是顺心超市的那个袋子,只是里面的零食与饮料全都在岐山时便已吃喝完档儿,也找自动取款机试了下自己的银行卡,惊喜地发现竟是还能用。
顾盼盼见孟雄飞看书,也不再打扰,安下心来,轻闭上眼靠在椅背里准备休息。她夜班值到零点已是很累了,通常这个时候回去,便是洗洗立马就睡了。今天心情几次大起大落,再加刚才为说服孟雄飞一直紧绷着弦儿,此刻一事定地放下心来,更觉困意上涌,抵抗不住。
没上眼没多大会儿,她便立即陷入了沉睡。身旁有孟雄飞在,她只觉十分安心与有安全感,完全不担什么。睡着没多大会儿,她渐渐头歪地靠到了孟雄飞身上。
孟雄飞干脆为她摆了个舒服的位置与姿势,又见她身子蜷缩有些冷意,脱下了自己外套为她披盖上。佳人在靠,软躯贴身,他只觉此刻读书也十分有情调。虽然他看的只是闲娱小说,佳人更是睡着,他却也觉颇有那种所谓“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感觉。(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