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到,它放轻松了,它安心了,它在微笑。
飞飞,我恨你。
飞飞,我爱你。
飞飞,因为爱,我恨你。
飞飞,因为爱,我不恨你。
其实,飞飞,我从来就没有恨过你。
我曾经以为那是恨,但现在我终于明白,那只是思念过度的变异。
“虫虫……”我的手背上,凉凉的,顷城的眼泪,就滴在我的手上。
“顷……慕,让我……一个人静静。”
顷城有点犹豫。
“没事,我不会做傻事。”
“那我就在外面,有事叫我。”
顷城出去了,我闭上眼睛,任自己回到过去。
在医护室里呆了三天后,我终于出院了。
出院那天,我提前离开,没有给顷城来接我的机会。
站在医务室门口,太阳明晃晃的,刺得我的眼睛一阵生疼。
我的眼睛一直在流泪,医生说差点就哭瞎了,让我近期内不要随便掉泪。
我想我已经没有精力再哭了,也还有很多事要做,必须要做。
脚步很浮很虚,总感觉摇摇欲坠,但我知道我不会再倒下来。
走了好长一段路后,我看到路边有一家发廊,于是,我三年来第一次走进发廊。
头发已经长到后背,但一点也不柔顺和光滑,乱糙糙的,看起来像个疯婆子,我不要飞飞看到我变成这个样子。
镜子里,美发师拿着亮晃晃的剪子,双手翻飞如急雨入池,黑色发丝从他的白净指间掉落。我心里的什么黑色的东西,也随之被斩断,收走,再不见。
发丝越落越多,我的真容逐一展现,我看着那张脸,半天不曾眨眼。
那就是我吗--那,就是我啊,真实的我!
浓眉大眼,刚中带柔,这就是记忆中,我所喜欢的自己的脸。不必精致妩媚,不必吹弹可破,却拥有独家版权,不可复制。
我从来不曾迷恋和骄傲于自己的脸,却满意和欣赏自己的脸。
在这个充满复制的时代,不论如何挑剔,总找得出几个沙绮和予希,但丛琳,是唯一的。
我却几乎忘了真实的自己和自己的真实。我忍不住用指尖轻触那张肤色黯淡的脸,指尖的触感告诉我,我是活生生存在的,虽然飞飞已经离开,但虫虫,仍然活着,带着对飞飞的爱。
美发师把我颈肩的围巾拿开,一边用刷子刷颈上剪落的碎发,一边满意地说:“美女很适合剪短发啊,看起来精神多了……”
确实精神多了,感觉曾经的活力,正一点一滴地在身体上恢复,我微微一笑。
听说女人失恋时,总是剪掉长发。长发是记录,想藉此剪掉过去。而于我,长发是盔甲,保护我。现在,我要御掉这盔甲。
我从小总是剪短发的,因为喜欢跑,喜欢跳,喜欢冒险,喜欢自由。不管流多少的汗沾多少的灰,只要把脑袋往水龙头下一伸,刷拉刷拉几下,头发就被洗净了,然后跑到太阳底下跑几圈,头发就干了,清爽舒畅。
飞飞也说,虫虫你就适合剪短发,太有精神了,就算我拉肚子几天没睡好,看你这么有精神,也就能跑能跳了。你就是我的营养剂,他说。